对哲学的理解论文

时间:2022-05-19 11:49:31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通用6篇)

  哲学是目前学科中最古老的学科,因为所有的学科都是从哲学的思考中引发出来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对哲学的理解论文,欢迎大家阅读。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通用6篇)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 篇1

  【摘要】

  哲学在大多数人心中是一个高智慧,神圣不可高攀的学科,即使它作为一门学科,也会使人觉得深不可学,是作为一般人不敢学习,也觉得不现实的学科,但是哲学作为一种文化,其对于启迪人的智慧以及生命的价值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爱;智慧;基础;高贵

  哲学是目前学科中最古老的学科,因为所有的学科都是从哲学的思考中引发出来的,当然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哲学”的概念,只是人们以各种方式去思考他们与这个世界的关系,不断的通过智慧改造人类的内心,使人获得新生,脱离普通人的身份,进入另一种层面的生活。

  一、哲学中体现的爱智慧思想

  哲学一词,英文写作Philosophy,其词源为希腊文philosophia,据说是古希腊学者毕达哥拉斯最早创造这个词,意即“爱智慧”。19世纪一个叫西周的日本学者最早用汉字将它译为“哲学”,1896年,中国学者黄遵宪首先借用这一日本译名,随后它便逐渐流行起来。这一译名颇为贴切,因为“哲”字本身就包含有“爱智慧”的意思。首先“爱”即是“热爱”,“热爱”就意味着“探究、追求”,哲学作为爱智慧、求智慧的学问,表现为一种对智慧的不断的追求。用雅斯贝尔斯的话说“哲学就意味着追求”。

  哲学从其本源的意义来说,哲学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爱。“爱”就意味着情感的卷入,就意味着关涉人的活动。没有爱的色彩的哲学是可疑的;没有爱的色彩的哲学是一种变了形的哲学。我们几乎总能从好的哲学中看出爱的色彩:对大自然奥秘的卷入,对人生世事的无尽的探求,对人类精神世界的迷恋以及对美好艺术的情感偏爱等。这其中也不乏对异性的情爱性爱。在希腊文中,表示“爱”的词语,Philia,Eros,Agape,Storge,Xenia 等虽有差别,但也有联系。每一种爱的情感,里面都不同程度地掺和着这四种爱的因素;而一个人格上完整的人,都具备完整的爱的能力。这种爱是一种心灵的自由状态,是一种情感的深沉状态,是对事物更为本原的追寻,对个性之中的普遍意义的渴求,对万事万物变化背后的恒定性的向往与憧憬等等。没有这种对待对象的态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哲学发生,也就不会出现真正有生机有价值的哲学。因此从古希腊哲学家到近代的西方哲学家、从中国先秦哲学到今天的近代中国哲学都是从爱智慧的角度研究哲学问题,从而探求世界的本质,从西方哲学的“水、土、火、木、无定”到中国哲学的“水、火、土、木、金、理、气”等,无一不是探求世界的本质,它们的目的都是揭示不可见的东西,就是让人看见隐藏在诸般表象后面的不可见的东西,智慧揭示的真理如此神奇,以致于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得到真理,但真理就像古希腊哲学的秘典传授中出现的幻想一样,仍然是凡夫俗子看不到的,因此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是学者们孜孜不倦的追求。

  二、学习哲学是一种爱智慧的高贵过程

  为什么说是高贵的过程,因为对于马克思的一句话:“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不论是现在还是遥远的古时期,几乎都适用,但是对于哲学家而言,这句话适用的程度并不是那么深刻,因为他们可以抛开物质去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这是一般人所不能及的,大多数人类是做不到抛开物质去享受精神的,因此正式因为这种高贵的情操,才让人觉得学习哲学是多么的高贵。

  从哲学起源到发展至今,在古希腊时代对于学习哲学付出艰辛的学者数不胜数,比如:我们熟知的著名哲学家,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王族子弟―赫拉克利特,出生于伊奥尼亚地区的爱菲斯城邦王族家庭,他本应该继承王位,但是他将王位让给了他的兄弟,自己跑到女神阿尔卑斯山附近隐居起来,他曾经说:“我研究我自己”。他把一个目光对准自己内心的事业,他隐居起来,成功地排除了其他人的干扰,把自己封闭起来,他才有可能潜入到灵魂的深处,才会有流传到至今的“永恒的火”、“无物常在,一切皆流”、“逻各斯”以及“对立统一”辩证法的开始。

  不仅仅是古希腊哲学家,与西方哲学相比较,在相应的中国哲学发展过程中,也有许多哲学大家,为追求哲学而放弃高官名禄,如:我们最为熟悉的孔子,出生于春秋战乱的大环境之下,在其三岁之时,其父去世,沦为社会下层的孔子,在其早年时,“贫且贱”做过小吏,晚年做过司空,大司寇,在其从政期间,不畏王权,发扬自己“仁”的思想,从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器”的世界,而是一直向着心中孜孜以求额“道”,“闻道”对于他而言是最高的一切,所以他甚至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在《论语》里仁中,明确地可以理解到孔子对于物质是多么的轻视,例如:“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之,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胡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于是。”又如:“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又如在《论语》卫灵公中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从以上的语句我们可以反映出物质对于一个真正追求“道”的哲学家而言,是置身事外的,他不会因此而受到干扰。

  因此,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哲学家,他们可以分为两大类型的人:(1)出生于名声显赫的贵族世家,对于物质丝毫没有牵挂,只有追求精神上的满足才是人生最大的价值,基于自己的兴趣爱好,基于自己哲学的爱才去学习和研究它,从而为人类作出贡献。(2)出生就家境贫寒,这一类的哲学家,物质对于他们而言,更是微乎其微或者说是遥不可及的,他们是站在贫苦大众的角度,通过自己的理论研究来拯救整个人类社会,他们是出于对人类自然、社会各方面的认识来拯救大众,从而拯救自己。但是这两种人在与其所处的社会永远是格格不入,这些哲学家的先进思想总会被统治者所封杀,他们自己也会受到各种逼迫和惨害,但是他们仍然坚持走下来,坚持自己的真理,这就是他们的高贵之处,这也是哲学发展为什么是高贵过程的重要原因,因为哲学的高贵是用无数哲学家的可贵的气质和信念换来的。他们不但深爱着自己的职业或者是爱好,而且极力去维护自己的成果,虽然维护这一过程是很艰辛的,但是他们做到了,所以我们才可以学习到他们的知识,因此哲学是一个爱智慧的高贵过程。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 篇2

  在常识性的理解中,历史哲学和历史理论是很难区分开来的,历史哲学也就是历史理论,历史理论也就是历史哲学。但是,在赫勒那里,历史理论和历史哲学并不是一个东西,二者不能简单地等同起来。赫勒的《历史理论》就厘清了这样一个问题,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不同,赫勒的基本思路是,以一种历史理论来代替历史哲学。由于以历史理论取代了历史哲学,赫勒对于以马克思为典范的历史哲学对社会主义理念的理解进行了修正,并提出了“历史的社会主义理论”思想。如何理解赫勒以历史理论来取代传统历史哲学的这种理论谋划?进而言之,如何理解赫勒的历史理论对马克思历史哲学的修正和对社会主义思想的修正?在这里我们以赫勒《历史理论》一书为主要依据,结合赫勒的基本思想来探讨这一关键理论问题。

  一、从历史哲学到历史理论

  人类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因此,人类的每一种对象性的创造活动和创造产物,从根本上说,都具有历史性,因此对历史之意义的阐述,不仅是历史学家所关注的事情,也是所有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所关注的事情。赫勒也对历史概念和历史表达了自己的特殊关注,并提出了自己的历史观。赫勒从对四个基本概念的论述与区分入手,对传统历史哲学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历史理论的概念,以之取代历史哲学概念。为了对赫勒的历史理论有一个宏观的把握,首先要对这四个基本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四个基本概念即历史性、历史编纂学、历史哲学和历史理论。

  二、赫勒历史理论的基本维度

  赫勒的历史理论是狭义的历史理论,而不是广义的历史理论。这种历史理论是历史哲学的一种,却不是完整的历史哲学。换言之,赫勒的历史理论概念从历史哲学中截取了部分内容,而悬置或抛弃了部分内容。简言之,我们可以说历史理论接受了历史哲学的某些前提,却悬置了历史哲学中的目的论和实体化的成分。具体说来,赫勒的历史理论从以下维度来理解历史,对历史哲学进行了重述和改写。

  三、赫勒的历史理论与社会主义

  我们从上面的论述中已经看到,在一定意义上,赫勒的历史理论提出的背景是对20世纪以来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20世纪以来的共产主义运动史的反思,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缺陷和不足以及在实践中的误解的反思。因此,我们也看到,赫勒对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多有批评之语,因而我们可以把赫勒粗略归为广义的“后马克思主义”的大家族之中。但是,与拉克劳、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的明确态度不同,笔者以为,如果我们把拉克劳、墨菲称作“自觉的后马克思主义”,赫勒则是“不自觉的后马克思主义”。在这里,我们来概要地论述一下赫勒在社会主义问题上对历史哲学的批评,以及赫勒所谓“历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念,也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与历史哲学具有亲缘关系。赫勒指出:“社会主义通常被视作历史过程的产物,它的产生是这个过程本身的内在趋势,两者都是由人类(革命或变革的)行动加速和实现的。即使没有历史哲学的理论杠杆,这个理念也可以被论证,但是它与历史哲学具有亲缘关系。社会主义作为理念实际上主要是相对于现实社会的批判,因此社会主义的历史哲学都是关注未来的,这种未来与当下形成对比。赫勒列举了对当下社会批判的几种典型模式,这也是社会主义的几种主要类型。

  作为卢卡奇的学生,赫勒起初自认为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在《激进哲学》中,虽然赫勒已经表现出某种偏离马克思的倾向,但仍然把自己看做是马克思的继承人,她明确地说:“我把自己理解为马克思哲学的接受者。但是在建构其历史理论时,她却自觉地把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特别是马克思历史哲学中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作为其主要论战的目标了。虽然我们不能断言在《历史理论》中赫勒走到了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去,但我们确实看到了在这部著作中她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然而,通过对赫勒历史思想的深层解读,我们又不能不说,她对历史问题的论述确实为我们理解社会历史发展开启了一个新的路径,值得我们深长思之。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 篇3

  “责任”在康德道德哲学中是一个重要而又关键的概念,在康德整个道德哲学体系中占有中心地位。康德强调道德就是出于对责任的尊重而行为,他极力反对以行为后果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做法,认为如果仅仅是人的行为的后果合乎责任,而行为的动机是因为爱好或者其他个人的目的,那么这一行为则无多大的道德价值,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没有道德价值的。康德从形而上的角度把责任定位为必须的,认为一个作为有理性的人必须承担责任,道德做人是我们形而上的责任。

  一、什么是责任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一开始,康德就阐述了善良意志这一概念,他指出善良意志就是值不值得幸福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许多从各方面看来是善的、并且甚至构成了人的内在价值的一部分的特性的那些东西,都要以善良意志为出发点,否则就有可能变为极大的恶。善良意志来源于理性,理性的真正使命在于产生善良意志,这种意志虽然不是唯一的、完全的,却绝对是最高的善,它作为实践能力去规范或引导人们追求幸福而使用的手段,强调理性具有自由性。康德认为在我们的行为中,“责任”是居于首要地位并且是其他一切行为的条件。

  康德认为,责任“这一概念就是善良意志概念的体现,虽然其中夹杂着一些主观限制和障碍,但这些限制和阻碍远不能把它掩盖起来,使它不能为人之所识,而通过对比反而使它更加显赫,发射出更加耀眼的光芒。”这也就是说责任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一种行为的必要性。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通过三个命题来阐述责任这一概念。

  (一)“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

  这一命题又被称为责任的动机命题。康德认为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区分被其他的爱好所驱使的合乎责任的行为是出于责任还是出于其他利己意图并不难,难的是怎样辨别那些既合乎责任而同时又由直接爱好去实行的行为。康德在这里举了四个例子来说明人的行为要具有道德价值“不能出于爱好,而只能出于责任。”这四个例子分别是以下几个。

  1.卖主童叟无欺

  康德认为商人采取童叟无欺的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诚实的,而实际上只是为了自利的意图,因此这一行为并不是道德的。

  2.保存生命

  康德认为出于本能和爱好维持生命的行为并不能算是道德的,但是,如果生命毫无乐趣可言困境之下,还能不失去信心和苦难作斗争,这样的行为才能被算做是出于责任的,才能算是具有道德内容的。

  3.帮助他人

  康德认为“尽自己之所能对人做好事,是每个人的责任。”康德认为为了使别人因为自己的付出而具有满足感到幸福和欣慰的行为与对荣誉的爱好一样都是出于爱好而不是出于责任,因此是不具有道德内容的,如果一个人厌恶一件事却仍然选择做这件事才能算是道德的。

  4.保证个人的幸福

  幸福在康德这里只是人为的社会形象的健康,是人的一种功利性的追求,而道德却是人的自我完善的要求,保证个人的幸福是责任(最起码是间接责任),只有那些“增进幸福并非出于爱好而是出于责任的规律仍然有效,正是在这里,他的所作所为,才获得自身固有的道德价值。”

  因此,只有“出于义务”而不仅是“合乎义务”的行为才能够具有道德价值。

  (二)“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被规定的准则”

  这一命题又被称为责任的形式命题,这一点体现的是理性的道德法则,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必定是抛弃了一切的质料,不依赖任何行为的结果也无关于任何欲望的对象,而只是依赖于行为所遵循的意愿原则,康德比喻意志是站在其“作为形式的先天原则和作为质料的后天动机”之间的十字路口,而在理性的实践运用之下,意志最终会被其形式原则所规定。

  (三)“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

  这一命题又被称做责任的尊重命题,康德把这一命题看做是对前两个命题的结论,他认为爱好只是一种感性的情感,而尊重则是一种理性的情感,是一种通过理性概念自己产生出来的特殊的、与爱好和恐惧有区别的情感,认为尊重的对象是且只能是规律,不同于其他情感。一个出于责任的意志在客观上对规律服从的同时,还在主观上表现为对实践规律即准则的尊重。这一表象作为根据规定意志,充当意志的原则只能是行为对规律自身的普遍符合性,不需要任何一个适用于某些特殊行为的规律例如上帝等戒律为前提,“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则也变为普遍的规律,我不应行动。”

  责任的普遍命令是:“你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这里的“普遍的自然规律”指的就是道德法则。也就是说,人作为有理性的东西,应该在理性的指导下,通过自身的意志(也就是责任)把自己的行为准则变为道德法则。

  二、康德对责任的分类

  康德按照习惯将责任分为“对我们自己和对他人的责任;完全的和不完全的责任。”完全的责任就是指绝对的、不容例外的责任,是一种消极的善。而不完全的责任则是一种积极的善,就是指在客观上不要求一定要成功,但主观上必须认真,全力以赴,要用自身附加的一些能力去主动地参与,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去做是可以原谅的。因此,康德把责任分为以下四种。

  (一)对自己的完全责任

  康德在阐述这一责任时,所举的例子是自杀。联系我们前面所说到的责任的普遍命令来看,把缩短生命当做对自身最有利的原则是不可以同时也不可能成为普遍的自然规律的,也就是说,这是和责任的最高法则完全不相容的。因为自杀这一行为会使得人自身产生一种矛盾性,因此一个追求善的有理性的东西是不可能将其作为普遍的自然规律的。康德主张将人作为行为的目的,不是行为的手段,这就将有理性的人与无理性的只作为工具存在的物明确划分开来,为人的最高尊严提出了有利的论证,而自戕者却将人当做毁灭苦难人生的工具,模糊了人和物之间的界限,使得自在的人成为可替代者。只有那种面对人生苦难无所畏惧同时还迎难而上努力生活的人在康德这里才能算是道德的。

  (二)对他人的完全责任

  康德在阐述这一责任时,所举的例子是说谎。这是康德最具逻辑严密性的论证,是认知确定性和行为确定性的统一。一个人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利用他人对自己的信任而作出不负责任的诺言,这样的利己原则是否可以成为一条普遍原则呢?康德认为这同样是不可能的。如果利用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作出不负责任的诺言变成一条普遍规律,所有的人都开始说谎,那么最终就没有谎言和真话之分,也就没有信任可言,因此也就不存在谎言,所以这是不合理的。同时,康德还认为说谎这一行为是把别人当做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践踏了他人的权利,这种行为还模糊了人和物之间的界限,康德认为“别人作为有理性的东西,任何时候都应被当做目的,不会对他人行为中所包含的目的同样尊重。”

  (三)对自己的不完全责任。

  康德所举得第三个例子是实现自我。一个有才能并且受到文化培养之后本应该去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他却为了享乐忽视自身过人的天赋,那么,这种享乐的原则是否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自然规律呢?康德认为是不可以的,因为“作为一个有理性的东西,他必须愿意把自己的才能,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发挥出来。”闲暇享乐的生活之所以没法成为一条普遍的规律,是因为康德认为人的理性是追求至善的,是向上发展的,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某种自我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了完善自我。

  (四)对他人的不完全责任。

  第四个例子是帮助他人,也就是促进他人发展。一个一帆风顺的人在看到别人在痛苦中挣扎,同时自己又有能力去帮助他人却置身事外,康德认为,“这样一种准则,虽然可以作为一种普遍的自然规律持续下去,却不能有人愿意把这样一条原则当做无所不包的自然规律。”因为,如果这一原则成为普遍的自然规律,那么人们就无望得到任何他所希求的东西了。帮助别人并不是为了获得怎样的回报,而这是人作为有理性的东西所具有的一种义务。

  康德所举的这四个例子都是具有理性的前提下进行的假设,结果都是把个人的行为作为普遍规律,那么它们与所有责任的最高原则相矛盾。他说:“当我们每一次违背责任时都反省自察,就会发现,实际上,我们不愿意我们的准则应当成为一个普遍的规律。”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责任”不仅是一个理性存在者的责任,(如果不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者,就不会负有责任。)理性存在者的存在既是责任也是目的;同时这里的“责任”也是对社会的责任,存在者是社会关系的存在,他有义务参与对社会关系的维系活动。

  三、康德责任观的意义

  康德的道德哲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所散发的魅力吸引了无数后人的学习、赞扬和讨论,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批判和建构,如黑格尔对其责任的空洞性进行了批评,反对康德纯粹的动机论,强调要注重行为的效果等等。无论这些批判是对是错,无论后人对康德的责任观是赞扬、学习还是批判、建构,都无法否认康德责任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康德哲学所提倡的为责任而责任的这种道德境界却是无人能敌的。

  此外,在康德的责任论中,自由是责任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部尊严和价值所在,康德的责任观完全建立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尽管康德在其责任论地分析论断中的确存在漏洞,甚至最终陷入悖论之中,但是,其责任论带来的深远意义也是我们无法否定的。

  参考文献:

  [1]伊曼努尔·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2]施红霞.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J].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

  [3]楚恒体,刘泽军.康德伦理学中的责任概念[J].陕西教育:高教版,2007,(12).

  [4]白臣,杨彦辉.理性·责任·自由[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3).

  [5]逯改.浅析康德的责任思想[J].学术交流,2007,(9).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 篇4

  [摘要]特质主要是指事物内在特有的性质,中国哲学作为一种“事物”存在,具有和其他事物相比不同的特征,随着时代的发展,21世纪的哲学实现了由传统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型发展。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多种流派,各自展现了不同的时代风貌特征,构成了我国灿烂的中华文化,对世人的生存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研究对象、思维方式(认知方法)、学术旨趣(立学旨趣)、解释理路(理解原则)以及境界的建造5个方面对我国哲学的特质进行阐释。

  [关键词]中国哲学;特质;阐释

  [中图分类号]B0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341(2016)01-0079-03

  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理性积淀,也是我国民族精神的一种内在体现,是我国各族人民理论思维发展最高水平的一种体现。表现出了人类认知实践和伦理实践、宗教文化和诗史、真理追求和提升等方面的不同;和建立在科学实践和信仰崇拜基础上,追求宇宙奥秘和真理的西方哲学不同。中国哲学注重伦理、知行、诗史文化和精神境界,立足于思考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并以辩证思维的方式来解决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问题,体现了对人文精神以及家国情怀的一种关注。

  一、中国哲学的特质之研究对象

  从中国哲学的研究对象上看,中国哲学重视人不重视物,即重视生命。中国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生命,用生命现象来说明宇宙万物的发展。比如《老子》认为,世界根本的最终目标是化生万物,实现万物生生不息的繁衍和发展。《中庸》也认为,天地的根本是创造无数的生命。《易经》认为,天的特性是万物、地的特性也是万物,即天地的发展和存在需要生命来体现。我国近现代哲学家对哲学的研究对象也认为是生命,比如儒家哲学追问的根本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由,哲学的根本任务是不断探索生命的奥秘,发现生命的变化,并为如何更好地进行生命的体验进行思考。中国当代哲学家方东美认为,中国哲学发展的中心集中体现在生命上,一切思想体系的构建和发展都是对生命精神的一种发泄。[1]牟宗山也认为,中国哲学的发展是以生命为中心的,生命也是哲学产生的重要开端,哲学在本质上是关于生命的学问,它以生命为其研究的对象,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发现如何更好地调节人类的生命,实现人类生命的有效运转。[2]人作为生命的主要承载体,是世界有序发展的重要主导力量,因此,中国哲学特质中研究对象也在狭义上指对人的关注。即中国哲学关心人、思考人和研究人。这是和西方哲学重视自然截然不同的哲学特质,主要表现为:第一,西方哲学关注和研究的中心问题是自然世界。比如赫拉克利特,提出的“一切皆流、无物常住”的观念就是对自然界发展变化的一种思考。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西方哲学家提出了一些和自然有关的哲学研究问题,像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是对自然界内在联系的一种思考,笛卡尔的“世界广袤无垠”是对自然空间的一种思考。而我国的哲学研究对象主要在于生命,在于人。[3]比如,儒家思想中仁者爱人的思想,集中表达了对人类生命的一种关爱;墨家思想中的兼爱思想,提出了爱别人如爱自己的深刻观念;佛教的解脱思想,指出人类烦恼的根本在于欲望,为了解决烦恼要保持无欲无求。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流派都从各自的观点上证实了将人的生命作为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第二,中国哲学思考和研究的内容都和人有关,包括对人肉体和精神的关注。比如《周易》提出的自强不息,主要鼓励人的进取意识;《论语》中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主要鼓励人们对生命和个人发展的积极。由此可见,中国哲学的研究对象从宏观上是一切生命,从微观上是人的发展。同时,从中国哲学各个流派的理论思想来看,中国哲学不仅关注、思考和研究有关人的学问,而且还对人的生命问题有着深入、独特的思考,并延展出了各种众说纷纭的人生智慧。因此,中国哲学即人学。

  二、中国哲学的特质之思维认知方式

  哲学的重要基本元素之一就是它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思维认知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哲学特质。我国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生命,是人,而生命、人又是感性、灵动的,因此,与研究对象相对应的中国哲学的思维认知方式主要是直觉。直觉主要是指不受某种固定逻辑规则限制的,一种直接对事物本质进行领悟的形式,具有快捷性、直接性、本能意识性的特征。直觉需要某种体验,并在体验中产生一定的领悟,因而直觉是一种非逻辑性的思维方式,即生命主体对哲学的思维过程一般不具有清晰的意识,不具备对哲学明确的思考步骤。中国古代哲学对哲学的思维认知方式均有著作体现,且著作类型多样,比如《老子》“涤除玄览,能无疵乎”指出人们只有清除自己心中的尘垢,才能博览和知晓万物。要求强调了直觉的思维认知方式。[4]《周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晓万物之情”,体现了哲人对自然行与事的一种直觉感悟。中国哲学中思维认知方式中的直觉特质,得到了中国现代哲学家的关注。直觉方式既可以向外观认,也可以向内自省,一面注重用理智和同情来观察万物,比如对自然、历史的观察研究;另一面注重向内的反省和体察。

  三、中国哲学的特质之学术立学旨趣

  从中国哲学的特质之学术立学旨趣上看主要推崇经世致用,强调哲学的人伦日用和现实功效,与哲学特质研究对象中对生命、对人的关注相一致。不同的哲学主张具有的学术立学旨趣不同,有的以思辨为旨趣、有的以实用为旨趣、有的以考据为旨趣。我国哲学的旨趣是经世致用,强调哲学在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作用。比如《中庸》里提到的“道不远人,人为之道而远人,不可为道。”[5]儒家的哲学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应用进行结合。《老子》中“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指出了中国哲学在根本上也是以日用价值为价值取向的。《周易》中“夫《易》,圣人崇德而广业也”,更是把实践价值和建功立业作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孔子哲学中的“仁者爱人”思想,仁的内容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代表自我为帮助他人的一种行动,正是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的最好体现。同时,孔子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主张具有鲜明的实行品质。[6]中国哲学特质中对日用实践的强调,也被现代哲学家所注意。比如中国现代哲学家王国维指出“夫中国一切学问中,实以伦理学为最重,而其伦理学又倾于实践,故理论之一面不免索莫。”也就是说,中国哲学以伦理为发展基础,而伦理的重点在于身体力行,即实行。因此,中国哲学的特质对日用实践进行了强调。现代哲学家熊十力指出,中国哲学主张的发展需要在实践中来检验。张岱年认为,中国哲学的发展强调生活实践和生活经验的贯通,重在日用实践对哲学的验证,而非一些理论的说明和逻辑的论证。

  四、中国哲学的特质之解释、理解原则

  哲学是一种解释的活动,是对自然、社会、历史以及人生发展现象的一种解释,不同的哲学主张和学说对宇宙世界的解释、理解不同。中国哲学特质中的解释、理解原则是充满生命和生机的,即世间万物是有生命的整体。中国哲学特质之解释、理解原则是在对研究对象———生命的发展基础上衍生的,生命是哲学的研究对象,生命孕育着生机。因此,中国哲学的特质解释、理解原则为生机生命。比如《老子》“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指出要用统一和有机的观点来认识事物。“二程”指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强调天地万物之间的整体性联系。[7]中国哲学以世间万物生命、生机的运行原则来理解万物的特质,也得到了现代哲学家的认同。比如梁簌溟认为,传统儒家对宇宙理解的生态、生机原则,正是将世间万物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万物之间的有机统一为宇宙增添了盎然之气。方东美认为,中国哲学的发展主题是生命,并根据主题衍生出了机体主义的原则。另外,还指出中国的本体论在本质上也是以生命为中心的本体论,即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依赖在生命的活动上。

  五、中国哲学特质之建造境界的中和圆融

  哲学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反思,并在反思的同时实现对现实的超越。因此,哲学是对意义世界的一种建构,对哲学的研究使人们对心中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哲学在本质上包含着对理想社会秩序的构建和对人类精神理想境界的一种追求。中国哲学构建的这种理想境界为“中和圆融”。比如《中庸》中“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强调了人性中的至诚,指出人们只有将自己的本性显示出来,不做任何的隐瞒,才能得到人们的欣赏,促进万物的繁育。这种思想是天人合之境界的一种体现。《道德经》中提出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追求天人合一的一种体现。儒家的礼乐制度旨在以人们心灵的和谐为目标,在人们的心灵需求上体现中国哲学的中和圆融思想。综上所述,中国哲学作为一门学说,从研究的对象、思维认知方式、学术立学旨趣、解释和理解原则、境界的建构五个方面在总体上归纳出了中国哲学的特质。通过对中国哲学特质的具体解释可以发现,这些特质均满足了两方面的特点:第一,中国哲学关注和探讨的问题;第二,中国哲学对有关问题的理解具有特殊的贡献。同时,还可以发现,中国哲学五个方面的特质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比如中国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生命、是人,因而在思维认识方式上的体现就较为感性,不具有鲜明的逻辑性和理性。在学术旨趣研究上也较为关注人世间的实际事项,强调身体力行,而非强调理论的抽象和思辨。在解释、理解原则上强调生机的原则,而非对物质和机械的欣赏。中国哲学的发展和演变意义深远,对当今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需要有关人员加强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不断发现中国哲学更多的特质,并在对这些特质应用的同时,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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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刘毅青.中国哲学的生存论特质---以元气说为中心[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752-840.

  [3]周良发,牟宗三.中国哲学特质论---以《中国哲学的特质》为例[J].集宁师专学报,2011,(02):30-35.

  [4]李承贵.试论中国哲学的五大特质[J].学术研究,2015,(03):9-159.

  [5]彭鸿雁.中国哲学的特质是实用理性还是实践理性?[J].江淮论坛,2015,(03):132-135.

  [6]刘艳娜.中国哲学的特质---从先秦到宋明性善论的发展[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3):83-85.

  [7]卫国.论中国哲学的思想主题和精神特质[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2):83-88.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 篇5

  关键词:库恩;费耶阿本德;科学哲学;文化哲学;文化转型

  摘要:库恩与费耶阿本德是科学哲学中的巨匠,是科学哲学界熟知的历史主义代表人物,但《从科学哲学走向文化哲学——库恩与费耶阿本德思想的后现代转型》一书打破了以往的定位.在后现代/文化转型这一新的视域下对二人做了独到的研究。

  科学哲学如何转型是一个世纪性的哲学问题,受到了,卜外哲学家的高度重视,讨论十分热烈。王书明、万丹二位博士以自己的新著参一与了这场讨论,他们的专著《从科学哲学走向文化哲学一库恩与费耶阿本德思想的后现代转型》(以下简称《转型》)一书专门探讨了库恩与费耶阿本德在科学哲学转型中的特殊贡献。

  库恩与费耶阿本德是科学哲学中的巨匠,是科学哲学界熟知的历史主义代表人物。但《转型》一书打破了以往的定位,在后现代/文化转型这一新的视域下对库恩与费耶阿本德做了独到的研究,在以下几方面做出的宏观研究值得重视。

  一、对库恩的不可通约性论题作了比较研究

  不可通约性论题是库恩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提出的观念。不可通约性的提出,使库恩彻底告别了累积式科学发展观,《转型》把不可通约性论题作为核心概念和问题,对库恩思想进行了新的诊释和拓展,指出不可通约性与文化直接相通。《转型》的研究特色是将库恩的思想波普尔、夏皮尔、奎因、伽达默尔的思想进行了比较研究。特别是在库恩与夏皮尔的比较中,《转型》突出了库恩关于科学的文化相对主义思想。与夏皮尔力图说明科学的合理性和连续性不同,库恩强调的是在西方文化中的科学本身不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每一种在今天已经被“淘汰”的理论都有合理性,并且这种合理性只是在当时的时空和文化环境下的合理性。

  通过比较,《转型》的结论是:库恩通过“理性的历史化不仅消解了科学合理性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而且通过语言进人文化领域。作为理性历史化的结果之一,不可通约性也从科学评价进人文化评价。”《转型》认为,库恩的思想通过不可通约性论题从英美的语言分析、逻辑实证走向了一个更广阔的领域一文化。文化不仅成为他的理论的出发点,而且是他所开辟的科学哲学新方向的最终指向。

  库恩因推动文化转型而成为后现代思想的先躯人物。这是以往的论著所没有涉及的。

  遗憾的是,《转型》没有在不可通约性论题上对库恩与费耶阿本德的思想进行比较研究,费耶阿本德曾声称他与库恩同时提出了不可通约性论题,并有很重要的论述。

  二、库恩与费耶阿本德因其文化相对主义而成为后现代先驱

  《转型》认为,不可通约的不是语词的意义,而是对世界的总的看法。世界观与世界观之间是不可通约的,这已经构成了一种文化观。《转型》一书挖掘了库恩思想中明显的文化因素与文化相对主义。库恩本人是科学史学家,对历史的研究使得他能够从历史的角度来对待科学,将科学作为一种人类活动,而不是超越时空的对普遍理性的探求。库恩的历史观将科学作为一项始终处于发展,卜的事业,历史主义成为库恩思想及不可通约性论题的大背景,使该论题具有文化相对主义因素。 与库恩的朦胧状态不同,费耶阿本德公开打出了文化相对主义的旗号,并对思想史上的各种相对主义作了详细的研究,还把相对主义分成四大类:实践相对主义;认知相对主义;民主相对主义;政治相对主义。《转型》一书对此作了详细的整理。《转型》指出,相对主义是费耶阿本德正面肯定的观点,是费耶阿本德文化哲学的另一块理论基石,他试图借助相对主义理解和鼓励文化多样性。费耶阿本德的文化相对主义确实在文化观上给了我们重要启示。例如,实践相对主义认为一切个人、团体,乃至整个文明都可以通过学习异己的文化、制度和观念而获益,而不管支持他们自己观点的传统如何强大。认知相对主义认为每一个陈述、每一种理论、观点或每一项发现的方法和证明的程序,都有利于推动文化的多样性,因为每一种有足够理由信以为真的陈述、理论、观点都存在论据证明与之相冲突的抉择至少是好的,甚至是更好的〔民主相对主义主张,不同的社会群体以不同的方式看这个世界,也把它们当作不同的事物来接受。它之所以是民主的,因为诸多基本假设原则上都是可讨论的,而且取决于所有公民。很显然文化相对主义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科学普遍主义的思维范式,是一种新的世界观和科学观,是哲学思维的重要转型。

  三、费耶阿本德与科学哲学的解构

  哲学界都知道,费耶阿本德对标准科学哲学持激烈的批判态度,但没有深究这种批判的意义。《转型》指出,费阿本德对科学哲学的批判意义非同小可,他的批判解构j20世纪初开始占据西方哲学统治地位的科学哲学思潮,也揭露了貌似价值中立的科学哲学在社会、政治层面与西方文化霸权的逻辑联系,这是其他科学哲学家所没有触及的领域,他对科学哲学的批判解构了标准科学哲学的四大前提支柱:第一、普遍主义方法论的信仰:第二、划界思维的逻辑;第下、科学优越性的假设;第四、科学的意识形态基础。因此他的哲学就不仅仅是一种激烈批判的科学哲学,而是从科学哲学的终结处进人了文化哲学,他的哲学也因此具有了建设性。他在哲学上的后现代转型不是从现代科学哲学转向后现代科学哲学,而是从科学哲学转向了文化哲学,他向文化哲学的转向不是研究领域和研究兴趣的转向,是整体哲学理念的转向,是科学哲学发展到极端后的逻辑出路。这是极为中肯的评价。

  四、费耶阿本德较早地推动了科学哲学的文化转型

  费耶阿本德不仅是一个批判者还是一个建设者,他在批判标准科学哲学的同时就在建设一种文化哲学。(转型》断定,费耶阿本德的批判哲学一诞生就是在文化哲学的框架下思维的,只是最初费耶阿本德本人对自己哲学的特点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自我意识,费耶阿本德的研究者也没有很快领悟费耶阿本德哲学对与科学哲学向文化哲学转型的意义,甚至到今天绝大多数的研究者仍然是先站在标准科学哲学的立场上,然后再开始解读评论他的哲学,《转型》一书应该属于较早地意识到费耶阿本德对于科学哲学向文化哲学转型意义的作品。费耶阿本德本人明确地意识到科学哲学向文化转型是在《告别理性》一书。当然费耶阿本德并不是从《告别理性》一书才开始研究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转型的问题,在《反对方法》、《自由社会中的科学》等书中就有大段的文字谈论文化多样性,但并不是这些著作的主题。在《告别理性》之前费耶阿本德关注的主题是对科学哲学的解构,而《告别理性》一书关注的是科学哲学解构以后哲学的文化转型。费耶阿本德的后现代哲学也由批判为主转向更多的建设性。《转型》认为,费耶阿本德的文化转型不是另外开创一门作为分支学科的文化行学,而是拓展科学哲学空间的一种思路、立场和视域,当然这种拓展不是抛开标准科学哲学问题另起炉灶,恰恰是在批判原来问题的过程中派生出来的逻辑拓展。这意味着科学哲学无论是作为思潮还是作为学科都没有在解构与转型的过程中消失,而是拓展了空间并形成了新的研究结构和侧重点。多样性、自由性、相对性是文化的三大特点,也是文化哲学不同于知识论哲学的重要立场。费耶阿本德曾在论著中多处肯定中国文化尤其是中医文化,《转型》一书的作者最后用中国文化的理想“和而不同”来概括费耶阿本德的文化理想:多样性传统的平等互利、自由共生。不知费老可同意否?

  对哲学的理解论文 篇6

  [摘 要]当代哲学诠释学中关于文本理解与解释的理论为跨文化文本理解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哲学反思的空间。从跨文化文本理解的历史性、理解者与原文本作者视域融合的不可或缺性,以及跨文化理解中理解者偏见的合法性等三方面展开研究,可以为跨文化文本理解的研究寻求一种哲学诠释学视域,从而使跨文化文本的解读从以往的表面化范式中得到理论升迁,进入跨文化理解的一种新的视界。

  [关键词]理解;跨文化文本;效果历史;视域;偏见

  在当今后现代多元文化背景下,进行有效的跨文化理解与交流已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目前,国内外在研究跨文化文本的理解方面较为集中的两个领域是跨文化交际学和以跨文化理解、解释为基础的翻译学。如果我们冷静地对以往的研究做一反思,便不难看出,跨文化文本的理解与解释方面的探讨,其范围主要局限在对不同文化群体在各自语言中所携载的、在跨文化交际中所显露的静态的文化异同点上,其运作方式也主要停留在跨文化理解者对原语言和原文化的表层的知性操作上。而对跨文化文本的理解与解释这一基本阶段所牵涉到的基础理论问题,比如理解何以可能、如何展开等,没有给予充分重视,缺少系统的理论支撑。本文以当代哲学诠释学中关于理解与解释的.理论为参照,从理解的历史性,原作者与理解者视域融合的必要性,以及理解者带有偏见的合法性等三方面,对跨文化文本的解读过程予以理论展开,同时对理解过程中的原作者、原文本、理解者等诸因素及其关系进行哲学反思。试图为跨文化文本理解的基本前提寻求一种哲学诠释学的根基,以使跨文化文本的解读取得一种深层的理论框架。这一探讨不仅对在跨文化交际中寻求一种理解的深层视点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目前举步维艰的译学理论建设亦会有所禅益。

  一、跨文化文本与解释学

  释义学家、结构语言学家以及后结构主义者习惯于在广义上用文本的概念意指任何被解释或分析的对象,比如一首诗、一幅图、一部文学作品乃至全部历史和文化传统。为便于讨论,本文采用的是文本的一般概念,即把文本看作语句或语句结合体,进而将跨文化文本的概念范围界定为:承载异文化的、从一个语句到整本书的任何语句结合体。当代哲学诠释学正是围绕着对文本的理解而建立起来的一门学问。“诠释学”一词来自希腊文Hermenia,作为宙斯的信使,他负责把上帝的指令翻译成人间的语言。他的解释显然是以他的理解为基础,因此,诠释学从一开始就与理解和解释息息相关。经历了圣经注释学、罗马法律诠释理论、一般文学批评理论和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等几个主要阶段。20世纪六七十年代存在三种主要的诠释学理论模式:以施莱尔马赫、狄尔泰、贝蒂为代表的浪漫主义传统的诠释学;以布尔特曼和早期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诠释学;和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1](P7)虽然每种诠释理论模式都是以文本的解释和理解作为出发点,但以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影响最大。在其导师海德格尔的生存论诠释学的基础上,伽氏运用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试图在人类经验所及并且可以追问其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寻那种不能用科学方法论手段加以证实的对真理的经验。伽氏诠释学的基本观点主要是针对同一语言、文化背景下的作者、文本和理解者之间的关系来展开的,几乎完全抛开了异文化文本这一范畴。但是他从语言、文本等方面一再阐发的理解、解释等概念,特别是在其著作《真理与方法》的第三部分中多处引证的有关翻译中理解的问题,为我们研究跨文化文本的解读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理论借鉴。伽氏认为,“所有翻译者都是解释者。外语的翻译情况只是表示一种更为严重的诠释学困难,既面对陌生性又要克服这种陌生性。所谓陌生性其实在相同的、明确规定的意义上就是传统诠释学必须处理的‘对象’。翻译者的再创造任务同一切文本所提出的一般诠释学任务并不是在质上有什么区别,而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2](P494)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解读──理解、解释、译解──跨文化文本的过程,仍然是哲学诠释学意义上的对文本理解的拓展过程。不同的是,在跨文化文本的理解过程中,我们必须要面对异文化因素带给理解者的种种复杂情况。这也就意味着哲学诠释学的合理的理论内核──从理解的历史性,理解者与原文作者的视域融合,以及理解中带有偏见的合法性,可以引发对跨文化文本理解从整体上进行深刻的理论反思。在反思的基础上,对跨文化理解过程中的诸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澄清、梳理,重新审视跨文化文本理解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二、跨文化文本理解中的效果历史意识

  解读跨文化文本,首先面对的是原作者、原文本与跨文化理解者的跨越语言、文化甚至历史的关系问题。跨文化理解一旦发生,这种关系便不可避免地自然显现出来。在传统的跨文化理解、译解中,我们一直设法清除理解者和原文本之间存在着的语言、文化、历史间距,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主观成见和误解。然而,伽达默尔在论述其诠释学中的一个最基本概念—─效果历史时指出:“一个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不是一个对象,而是彼此两个方面形成的一个统一体,一种在其中存在着历史现实和历史理解的现实这两方面的关系。一种合适的解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内表明历史的效果性。”[3](P284)这意味着历史是通过制约我们的历史理解力而产生效果的。任何理解都处于历史的形势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偏见。因此,理解不是一个纯粹的主体的行为,而是效果历史的一个方面。根本不存在纯“客观的”、无任何特殊视角的理解。历史限制了我们的知识,但也通过决定我们能理解什么而帮助了我们的理解的开展。如果以哲学诠释学中的效果历史意识作为判据,那么在跨文化文本理解中所谓的通过摆脱原文本文化传统的束缚,消除对文化差异的偏见,最终返回到原文本、作者的原义的追求,实际上是通过抹杀跨文化理解者的自我而达到所谓的客观的理解。而这种没有历史性的自我实质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任何理解者和原作者都以自己的一定生存方式处于历史之中。真正理解不是去克服历史性,而是正确地评论和适应历史性。因为没有过去,现在的视域根本不能形成。由此可见,跨文化理解中的理解者和原文本及其作者都应该被看作是历史的存在。文本是开放性的,其意义永远不可穷尽,因为文本的意义是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运动生成的过程中。同时,跨文化理解者也绝非是在头脑一片空白的状态下去达成对原文本的理解,而是在自身带有的本文化的背景下进入到原文本文化的意义域之中的,有其自身无法摆脱的内嵌于本文化历史性之中的诸多相关的前理解因素在起作用。这样,从效果历史意识的角度来看,跨文化理解者与原文本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带着自身历史性的语言、文化等前理解背景因素去跨跃到原文本自身所展示出的异语言、文化之中,求同存异地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与原文本作者的动态的视域融合。并在不断展开与升迁的理解能力范围中与原文本的意义域保持一种动态的历史对应。

  三、跨文化文本理解中的视域融合

  “视域”一词在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现象学和诠释学家那里被赋予了特殊的哲学意义,是指一个人在其中进行领会或理解的构架或视野。哲学诠释学认为,每个人作为一个历史的存在者都处于某种传统和文化之中,并因此而居于某个视域之中。我们在视域中生活和理解,不存在与人的特殊视域无关的理解。一个文本的意义是在某个视域中被确定的。在解释文本时,这个文本的视域和解释者当前的视域之间存在一种张力。要获得对于历史的理解,理解者必须尽力得到一个历史的视域,并且通过历史存在者本身和过去传统的视域来进行解释,而不能只通过这个人的当代尺度和偏见来进行解释。[3](P447)但同时也不可能完全清除理解者自己的标准和偏见。我们应该意识到双方视域的特殊性,并通过建立一个将其结合的关系而克服这些特殊性。任何真实的理解都涉及这样一种视域的融合,在其过程中传统获得新的生命,我们自己的偏见受到挑战。视域现象是解释学循环的基础,即将理解描述为传统的运动和解释者的运动的相互作用。根据当代解释学确立的关于文本理解中的视域和视域融合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在跨文化文本理解中,传统上要求理解者所遵循的理解之路是没有理论根据的。让理解者抛弃自身的语言、文化、历史等所谓的干扰因素,去充分发挥自身的跨文化移情意识的作用,把自己完全置身于生活在异文化背景下原作者在文本中展现出的视域──这违背了理解的自身逻辑,更忽略了跨文化理解者自身必然具有的生存视域。跨文化理解者对原文本的解读,乃是在生存论意义上的跨文化展开。理解的基础并非在于将自身完完全全置于原文本的思想之中,或是纯粹参与到原作者的内心活动之中,去设身处地地领会他人的生命体验。如果我们把跨文化文本的理解看成是一场谈话,那么,交谈的一方面应该是理解者与原文本的交谈,另一方面(也是必然出现的一方面)则是理解者同自己的谈话。在两方面合而为一的统一体中,跨文化文本理解的真实过程才能得以实现,理解者才能将自己的前理解背景因素──不管是来自于自身语言文化,还是在以往解读跨文化文本经验中积累起来的关于原文本语言的文化──与原文本中所展示的原作者的视域融合起来。因为有了理解者视域的融入,我们对跨文化文本的理解程度也就必然有了历史的宽容,因而也就可以把对跨文化文本的每一次解读都看成是一个无穷无尽的意义生成过程。虽然在表面上看,原文本文字所记录的意义可以用目的语言复述出来,但这绝非简单意义上的重复,而是参与进了一种理解者当前的视域和视域中必然抱有的前见与前把握。这在哲学解释学意义上是合理的偏见,它构成了跨文化文本理解中的一种基础性和前提性的条件。

  四、跨文化文本理解中的合理偏见因被视为妨碍了理性和哲学对真理的追求,偏见在传统的理性哲学中一直遭到人们的拒斥。

  在传统的跨文化理解研究中,不管是跨文化交际学还是翻译学,都设法排除理解者可能抱有的对异文化、语言、意识形态等的偏见,以达成所谓真正的对跨文化文本的理解。然而,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偏见不但被恢复了名誉,而且被看作是我们理解中一个必要因素,这种看法基于海德格尔关于理解或领会的前结构的观点。认为所有的理解都涉及意义的投射或筹划,是从一个人自己所处的视域中获得的。由于这种理解的前结构就是偏见,理解或领会不可避免地植根于偏见,并不存在能让我们得到一个文本的“真实”意义的中立视角。[3](P796-797)按照这一思路拓展开来,跨文化理解者对原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并非是纯主观的,他所带有的偏见并不就是主观意见,也不是个人癖好;相反,它是传统的一部分,在他所属于的历史传统中发展而来。是被历史和文化决定的视域,是效果历史的显现。由此看来,这种偏见是合理合法的,不但不构成跨文化文本理解的障碍或局限,而且,它引导着理解者朝向正确解读原文本意义的方向,因而是使跨文化文本理解成为可能的基础。如果更深入地追究跨文化文本理解中偏见的合法性的前提,那么,理解者在自身的生存经验中得来的思维固有的能动性就是跨文化理解得以可能的主体方面的最终根据。换言之,跨文化文本理解者的能动性实现的诸多环节就是有意识或上意识的主体偏见的突显,它作为理解中理性化和逻辑化的形式而发生作用,并成为对跨文化理解前提追究、反思和批判的核心基础。如何在理解中使理解者的前见与跨文化文本对象达到同一或和解,便构成了跨文化理解的一个深层的本体论根据。当代哲学诠释学关于文本理解、解释的理论,使得跨文化文本理解的研究取得了一个反思的理论平台。我们试图以跨文化理解的历史性、理解者与原作者视域融合的不可或缺性以及理解中偏见的合法性作为依据,说明跨文化文本理解是一个包括原作者和理解者,原文化和本文化等理解以及前理解因素在内的互动过程。从而使跨文化理解者得以摆脱以往的、视文本解读为一般操作方法的局限性,获得跨文化理解的一种新视界。

  参考文献:

  [1]李红 当代西方分析哲学与诠释学的融合[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2][德]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 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3][英]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 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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