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以及他人生命表达的理解

时间:2021-03-19 11:13:52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对他人以及他人生命表达的理解

   渗透在人文研究中的方法是理解和解释的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 所有功能(functions)汇聚到一起。它包容了人文研究;(;human studies );中所有的真理(truth)。;从各方面来说,理解(understanding,verstehen)都敞开了一个世界。;

  对他人及他人生命表达的理解奠定于个人的生命体验(lived;experience)和自我理解(understangding;of;oneself);这两者以及这两者持续不断的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但同样的,在这里我们并不关心构造(logical;construction)或分析(psychological;analysis,zergliederung),我们的分析毋宁说兴趣在于认识论方面。;我们想要弄清什么样的我们对他人的理解对知识;(;historicalknowledge)有所增益。;

  1、生命的表达(expressions;of;life,lebensausserungen);

  在这个(历史的)领域中,与料(the;given)通常由生命表达构成;;它们发生于感性的世界中;(;the;world;of;the;senses);,;并且是某种精神性的表达;(expression;of;something;spiritual,ausdruck;eines;geistigen),;表达总是使得我们能够熟谙于精神。这里所用的“生命表达”我不仅仅用来指那些用来意指什么或表示什么(be;intended;to;mean;or;signify;something)的表达(expression),还包括那些能够让我们理解;(;understandable);的,;没有使用精神性表达;(expression;of;something;spiritual)的表达。;

  理解的样式(mode,Art)以及理解的产物(what;it;yields),随生命表达的种类(classes)而变化。;

  第一类(生命表达)包括概念、判断、思想体系。作为科学的构成要素,远离了它们所从出的生命体验(lived;experience),借助于逻辑规范(logical;nome),它们有了一种共通的基本特征(a;common;fundamental;character),即独立于它们所从出的思想情境(context;of;thought)的自一性(selfsameness,selbigkeit)。;判断(a;judgment);宣示出思维内容;(;contend;of;thought);独立于变化的外观;(appearance)、时间和人称的那种有效性(validity)。同一律(law;of;identity)的含义只能作如此解。因此,判断之于作出判断的人抑或理解它的人都是一样的;就好像,它不改样地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在这里,标画出逻辑严密的思想情境(logically-perfected;context;of;thought)这一类理解的特性。理解在这儿只关注思想内容(thought-content),思想内容在任何情境(context)中都是自一的,因此较之关涉其它生命表达的理解,这种理解更完备。然而同时,这种理解却对思想和它的晦暗的背景,以及它和全部精神生活(psychic;life)的关系;(;relationsto)无所言说。在这儿找不到从生命的个别性而来的表述(indication),;依照它的特性,我们并不要求去探问它的精神情境(psychic;context,zusammenhang)。;

  另一种全然不同的生命表达由行为(actions)构成。;一个行为并非源于交流;(communicate)的意图,而是由于它关涉到一个目的(purpose),;这个目的便通过行为(actions)表现(given)出来。行为和表达于行为中的某种精神性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是有规律的,可以由前者推想后者。然而,绝对有必要把-;决定;(circumstantially-determined)的内心生活的处境(situation;of;the;psychiclife),它产生了行为和表达的主体(whose;expression;it;is);,;和生活情境;(life-context)本身,处境即奠基于它,区别开来。通过决定性动机(;determiningmotive);的力量,;行动;(;deed);将生命的整体转变为个别;(;particularity,Einseitigkeit)。然而我们也可这么说,行动只表达出了我们本质(essence,Wesen)的一部分。包容在本质中的可能性(possibilities)在行动中湮灭了。;因此行动同样也将它自己与生活-情境的背景相分离。若环-境(circumstances)、目的、手段、生活-情境如何统一在行为中是晦暗不明的,;行为背后的可理解的内在决定性就是不可能的。;



  而对于生命体验的表达来说,情况是多么不同啊!在(表达)中有一对特殊的关系:它所从出的生命(life)和它所带来的理解;(;understanding);较之任何内省;(introspection)所能揭示的,表达能够真正地包容更多的精神联系(psychic;nexus,seelischen;Zusammenhang)。它将生命从意识所未照亮的深渊中提升出来,但同时,就生命体验的本性而言,表达和体现于表达中的精神的或人类意蕴(spiritual;orhuman;meaning)之间的关系只能近似地被当成理解的基础。生命体验的表达不能归之于“对;-;错”;(;true/false);判断,;毋宁归之于“真诚;-;非真诚”;(truthfulness/untruthfulness);判断。;因为在表达和被表达的精神性意蕴;(spiritual;meaning)之间,阻隔着遮瞒(dissimulation)、撒谎和欺骗。;

  一个重要的区分凸现在眼前,生命体验的表达所能在人文研究中获得的最高意蕴就依据于它。从时代生活(the;life;of;the;time)中来的无论什么,都在利益;(interests);的影响之下;;对于总在朽逝的无论什么的解释同样被当前的视线;(perspective;of;the;present)所限定。这一点看起来十分可怕,因为在实践利益(practical;interest)的竞争(struggle)中,任何表达都可能是欺骗性的,而且有关的解释在视角(viewpoint)转换之后会发生转变。然而,因为在伟大作品(;greatwork)中,某些精神性的成分脱离了它的创造者(诗人、艺人或作者)而获得了自由,于是我们便进入了一个终结了欺骗性的领域。鉴于具有此处揭示的这样一种关系;(对此以后还要进一步阐述),;没有一件真正的伟大品能够展示出对于作者是完全异己(foreign)的精神内容,实际上,它只是倾向于对作者本人的情况无所言说。保有真诚于其中(truthful;in;itself),作品凝固、有形(visible)、;永久地矗立着;于是一种艺术的(客观)有效性(valid,Kunskmassiges);和对它的确切理解便成为可能。这样,在知与行(knowing;and;doing)之间的地段,;现出这样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那没有向观察、反思和理论开放的生命之纵深展露出来。;

  2、理解的基本形式(The;elementary;forms;of;understanding);

  理解首先萌生于实践生命的利益活动中。在这儿,人们相互交往。;他们必须使自己对他人变得易于理解。甲必须知道乙要做什么。理解的基本样式首先以这种方式出现。它们象字母表中的字母,因其系统化的组合而使更高形式的理解成为可能。我把对一个简单的生命表达的理解理所当然地视为理解的一种基本样式。逻辑地,它能够被类推法(analogy)表述(represent)为一个论据(argument);。;这种推理;(inference)以一种寻常关联(the;regular;relation)为中介,即表达和被表达的东西之间的关联。确切地说,在每一个特定的层次(classes)上,;单个的生命表达;(the;individual;expressions;of;life)允许做如此解释。一系列字母,;聚集为词语,词语连缀成句子,就表达为一个陈述(the;expression;of;a;proposition,Aussage)。一个随意(facial)的表达表现出苦与乐。更复杂的行为奠基于其上的基础行为(诸如举起物体,挥动锤子或锯木头),向我们显示了(行动;);的当下目的;(the;presence;of;certain;purposes)。;因此这些基础理解并不向回通往整体的生命-情境(那能够形成生命表达之永恒主题的),;对于它们可能出现于其中的推衍,我们也一点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