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书法艺术的变化论文

时间:2021-04-12 19:18:23 艺术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新媒体环境下书法艺术的变化论文

  当今社会,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或已然彻底改变固有的图像记录载体,数字技术已如空气般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如今言说事物,都与信息化语言相结合,所有事物都可以细分解构为细微的数字来呈现,数据化和比特化是当今数字技术带给我们的第一感受,在这个数字技术社会中,我们也在极大程度上享受到了数字技术带给我们的便利,各种知识的交互与共享,使得信息互通高度便利,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书法艺术的发展,也呈现出一种蓬勃的态势。

新媒体环境下书法艺术的变化论文

  一 信息时代下书法传播途径的多元化。

  正如美国着名艺术批评家丹托所言: “从某种视角看,当代是信息混乱的时期,但它同样是十分自由的时期。今天不再有历史的界限,一切都是允许的。”[1]我们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对于信息的接收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切生活行为都要围绕着各种信息而展开。

  科技的发展为大众提供丰富的资源,对于广大书法学习者而言,各种书法资源也能轻而易举地进入人们的视线,前人学书因能获得某名家的只言片语而欣喜若狂,也因能获得一本影印字帖而持抱不放,这种状态在当今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们不再为一本字帖而发愁了,也不再为所见资源稀少而感叹,甲骨、金文、简牍、“二王”、唐宋元明清几乎所有经典图像与内容,甚至过去深藏内府和私人秘箧的法帖,都可以轻易地在浩瀚的网络空间中寻找到,从而极大程度地扩大了我们的知识面,同时,全国各地的展览资讯都可以在网络上寻找到踪迹,我们不必千里迢迢去外地观看展览,打开网络,各种展览信息,以及高清书法图片,甚至连一个展览的策划过程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我们对外界新的书法艺术表现手法的吸收,都可以依靠网络来完成,这为当代书法审美视界的扩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这种情形在古人看来简直是无法想象的。陈振濂先生撰文说: “于是在今天,技术不再是简单的书写; 技术更是审美的、被审美统辖的,多元的和多角度的书写。过去的‘书写的技法',与今天展厅文化时代的’审美表现的技法‘,两者在宽窄、高下、大小、优劣等各方面都呈现出极大的反差,品质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人们对于书法艺术的.认识,完全依赖于当代社会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审美意识的高度解放,使得审美的表现方式更加多元。

  在古代,书法的传播途径是极其有限的,主要是师徒相授,口头相传,文本的来源也主要止于雕版印刷,这给书法艺术的传播带来了诸多不便,很多学书者因为条件所限而常常止步不前,而有些学书者也因信息闭塞,自我的审美意识得不到外界不同审美取向的冲击而表现得泥古不化,而现在的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体给书法家提供广阔的展示空间,人们创作一件作品之后,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大众的审美视界,从而进入审美消费渠道,书法艺术的内在价值也因此得到最快的体现。同时,现代媒体也给大众提供了广阔自由的话语空间,书法家可以通过现代媒体自由地发表自我的审美取向和审美判断,各种思想也不再受时空限制,更加自由更加开放,在各种信息互通碰撞过程中获得共享。书法家作品的存在,要靠这些媒体,书法家的创造力的发展也要靠这些媒体,书法作品要顺利地进入审美消费渠道,向外界更好地展示个人生命意象的阅读文本,更需要这些媒体。

  二 网络时代下审美体验的多元、开放、共享性。

  现代媒体对传统审美表意产生了巨大冲击,也给书法艺术形式走向多元、开放提供了可能。在所有的现代媒体中,网络无疑是最具代表性,也最具普遍性的。

  如今,精神产品已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传播途径也不再局限于书籍,这给大众参与精神产品的创作以及精神产品迅速而广泛地进入社会渠道带来了很大便利,这就是网络的魅力,历史上的兰亭雅集、西园雅集,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文人们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聚集在一起,谈书论艺品茗悟道,从而获得信息的互通与置换,这是古人信息交流的一个重要的方式,通过雅集,人们的审美意识审美情感得到一次全新的疏瀹,对于外界的体验也不再局限于自我业已设定的审美经验里面,在疏通过程中,人们各自获得与自我体验能够相互融合的信息。在当今,网络似乎成为大众另一种雅集的形式,在网络媒体中,参与者众多,各种资讯、视频、图片都能在网络平台上呈现,让需要的人伸手可及。现在,我们利用网络平台的时间远远多于利用传统媒体的时间,随便打开一个书法论坛,其中的内容都会令我们目不暇接。现在,书法家完成一件作品,欲示于人,毋须奔走多方,只要呈于网络,各种声音便潮水般随之而至,作品似乎穿越时间界限,为他人所感知,在此空间中,人们掌握主动沟通的权力,通过主动发言表达自我的审美取向,在这空间中人们的地位是对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同时也弱化了权威与业余的差别,在一个虚拟的网络身份背后,只要有理有据,都能获得大家的认可与尊重。

  网络媒体的主要责任是通过创造和维持一个开放、自由没有时空界限的公共场域,让所有公民参与、表达和讨论大众关心的议题。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说“本来意义上公共性是一种民主原则,这倒不是因为有了公共性,每个人一般都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其个人倾向、愿望和信念---即意见,只有当这些个人意见通过公众批判而变成公众舆论时,公共性才能实现。”

  三 现代媒体条件下审美判断和审美取向的不确定性。

  现代媒体在积极方面,给我们生活带来了无法言说的便利,其功能与意义是其他传统手段所无法相比的,其对书法艺术的积极影响已在上文阐述,但是,任何一种传播手段的发展都往往伴随着某些不确定性,同时给书法艺术的评价造成了极为复杂的局面,其表现如下:

  其一,媒体的传播速度与精神产品审美价值的不对称性。现代传媒,传播速度之快超乎我们的想象,甚至在同个时间不同地点都能以一种直播的形式,给我们制造一种现场感,这种无有界域的特征,使得信息如洪水一般急速进入大众的视界,有些时候,一些不具有审美价值的信息、图片,在人们毫无评定标准的情况下,以极其快捷的速度进入人们的眼界,并且密集式地呈现在各种媒体的显眼位置,这个时候,对于大众的审美眼光的要求必定要求更高,从而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进行甄别、选择、剔除,而实际上,往往某种现象或作品并不具备很高的审美价值,因此在现代媒体的传播过程中,仅凭一段时间内拥有读者之众,或者一段时间内其拥有的曝光率,还无法判定其价值水平,因为读者与曝光率在当代媒体的运作过程中是可操作的,当然针对这些艺术作品或者艺术现象,我们也不能预测、更不能确定是否可以成为书写范本。如果说在交通不发达信息互通缓慢的古代,基于传播的数量,能够从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考察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在发达的现代传媒环境下,仅据一时传播的多寡,已经很难判定艺术价值,这就是现代媒体与艺术作品审美价值之间的不对称性。在这种情形下,大众自我的辨析能力时刻要获得提升,只有自我的审美意识得到不断完善,大众对现代媒体传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才能及时作出理性的判断,并且积极作出回应。在现代媒体大潮下,一个人如果丧失最起码的审美辨析能力,那么其便会显得无所适从,各种信息的涌入,会在第一时间内将其淹没,从而失去审美判断的能力。

  其二,评价信息的多元性和虚假性。在过去书法审美评价体系下,那些德高望重的学者是书法艺术的评价主体,他们的评价成为一种标杆,因此也成为大众审美的引导者,我们翻看古代书论,或者想了解一个古代书法家的书法作品及其艺术水平时,也都要借助古人的只言片语,而这些只言片语往往都是一些德高望重的学者留下的,我们对其言论进行深度挖掘,思考分析,同时结合自我的审美体验从而得出结论,此时那些古人的只言片语对我们的审美判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它往往决定着我们最终得出的审美判断。但是,在现代媒体高速发展的当代社会,一些学者或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对一种审美现象给出的审美评判,对大众所起到的作用,相较古代而言是相对弱化了很多,在很多场合,现在学者的意见已失去权威的光环,成为众声之一,其所起到的作用很难像古人那样左右着大众的思想,从而影响着大众审美方向的发展,如今,谁来评定作品优劣似乎已成问题,更遑论对一些审美取向的确认。

  不仅如此,在现代传媒条件下,对书法作品的评价往往伴随着虚假性。在网络环境中,由于评价主体的非真实性、身份的虚拟性,造成精神产品评价主体与评价意见本体不对接,一些网友为了表达自己的审美意图或托名,或遁身,或置换,往往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晓评论者来自何方,评论者身居何位,在很多场合,人们对网络的言说权利的要求并不严格,因此评价主体完全可以对自己的意见不负任何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网络也成为一些不良事件滋生的温床,某些人受利益的驱动,为了达到某些目的或者为了获取某些效应,恶意炒作的事件层出不穷,评价道德的缺失屡见不鲜。在网络空间中,人们对各种信息的接纳的障碍被破除,公共话语和私人话语的界限常常被消解,每个书法现象或者每个书家都有可能迅速进入网络空间而成为公众注意的对象,因而带来一系列复杂的话语伦理问题,甚至出现严重的人身攻击,从而引发一些不必要的争端,这已经超越了审美意识的交流层面,而上升到了道德规范的层面,这种现象的出现就不是单纯的论书谈艺了,这就涉及到了书法家以及网络参与大众的内在修养的问题,因此,我们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书法艺术的传播与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如此。

  每个人都有从事书法创作的权利,也有表现自我、抒情达意的自由,从古至今,都是如此,但是,当代媒体的高度发展,信息互通的便利,也使得当代社会的艺术生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本私有的书法创作活动也从幽闭的书斋走向公共的大众视野,书法家创作的书法作品最终的呈现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旦书法家的这种私有表达从自我的私密空间中突破出来,由内敛的行为传达转化为外在的信息输送,我们的书法家的艺术行为也就超越了自娱自乐的范畴,进入公共传播领域,在这过程中,我们书法的形质美感精神意蕴也就无法逃脱这个艺术生态圈的影响,它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由自娱之物上升为公共精神产品,无可逃脱地要承担公共性的社会使命,这就是现代媒体与艺术精神对立与共生的集中体现。

  参考文献

  [1]周计武。 什么是我们的当代艺术[J]. 文艺研究,2013( 3) .

  [2]陈振濂。 守望西泠---陈振濂西泠印社社史研究书法展[M]. 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274.

  [3]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 上海: 学林出版社,199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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