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自立问题论文

时间:2020-08-22 20:09:33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古典文学自立问题论文

  一、因为生理、生存环境等方面的相似性,人们的生活习惯必然表现出相似性,而由人所构成的社会,也必然具有类似的历史、制度以及价值观念等等。

古典文学自立问题论文

  但是,也基于同样的原因,不同人种产生了生活方式的差异性,以及不同民族社会的各方面的差异性。人与人聚合成一个社会,根据语言、历史或者地理环境,产生独特的生活规范。这些规范有的成为样明文规定,那就是法律;也有的成为非明文规定,即所谓习惯。一个社会就是建立在这些规范上以各自的特色持续发展下去。当然,这些规范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保存着紧密的联系,形成一种尽可能不相冲突的规范网络,它在任何时候都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成为一个“环境”。我们可以将这个规范网络称为“规范环境”。任何社会都会形成这样的“规范环境”,而其历史也在其相对的平衡状态中展开,因此一个时期的社会总会体现出区别于其他时期的特征。

  可是,构成规范网络的个别因素经常受到某些新发生的现象或者理论的影响而改变,这时候“规范环境”的平衡性就会被破坏而出现混乱,直到通过各因素的调适,从而逐渐趋于新的平衡。这样社会就进入新的发展层面和方向,等待另一次的变化。这正是思想史的普遍现象。文论是在“规范环境”中产生的,并且它自身也是“规范环境”的一个因素。因此,文论研究不只是对“文学自身的规律”的理论探索,对文论与“规范环境”其他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也同样需要我们去探讨。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是我们研究的重点之一,不过在文论影响甚至改变社会思想的方面,我们似乎关注得并不够。在“规范环境”的各种因素中,“个人观”是最为核心的。“个人观”是社会规范体系的枢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其他个别规范①,因为人类社会原本就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愿望而发展的。

  不过,同所有的“规范环境”的因素一样,“个人观”是在同其他“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发生变化的,而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明社会中,因为“规范环境”整体上会发生变化,“个人”观也就必然相应地改变内涵。虽然各个文明社会在“个人观”上有其相同性,可是它们不同的地方也非常多,尤其是对于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社会来说,“个人观”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不能不培育出丰富的独特性。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中国文论,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它也是为中国传统“个人观”的形成和发展作出贡献的重要部分。古诗不外乎是“吟咏情性”,它所表现的个人情性,与诗人所处社会对“个人”的普遍认知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将从这一角度来讨论中国古典文学的“自立”问题,进而说明文学理论给思想规范带来影响的可能性。这里说的“自立”,同我们通常所说的“自觉”意思相近,但也有所不同。“自觉”主要是指对自己的独特性有所认识而觉悟,而“自立”则是指不依赖他者而追求自身活动的独立性。只有当自身同他者处于相对的关系中,才谈得上“自立”的问题。虽然从“经济上的自立”来研究文学现象也很重要,不过这里重点讨论“思想上的自立”,也就是分析中国古代文论是如何不依赖别的思想体系而在自己的独立思想体系中展开活动的①。换句话说,当社会把文学活动认定为一个独立的精神活动,使之获得一种真正的独立活动资格的时候,文学就可以说是“自立”了。

  二、很多人都主张,中国文学史上的“文学自觉”时代是魏晋时代。

  那么,“文学自立”时代是在什么时候,又是如何自立的呢?“吟咏情性”是人的重要活动,而不只专门的诗人是这样。所以诗歌在哪一个时代都会受到重视。诗在孔子时代似乎就已经获得“自立”,因为孔子很重视《诗》。可是,他重视的是《诗经》,而不是广义上的诗,也就是说,孔子重视的是《诗经》在教化上的意义,而不是教人积极作诗文而成为专门的诗人。孔子说过“学诗”,但没说“为诗人”,这说明孔子重视的是学者方面,不是作者方面的。文学活动有读者和作者才能成立。

  如果文学要成为一个独立的活动领域而自立的'话,就需要有读者和作者。尤其是作者的存在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了作者,作品才能陆续产生,文学也得以持续“活动”,否则,只是学习现成的作品,那便只是一种“学问的活动”,而不是“文学的活动”。文献学上的分类可以为我们提供确定“文学自立”之时代的根据。在汉代,刘欣《七略》在分类说明当时各种主要思想内容时,已经明确把诗赋作为独立的一类了。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说文学已经取得了其自立的活动空间了。我们先来看根据《七略》撰写的班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言感物造端,材知深美,可与图事,故可以为列大夫也。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也。”

  春秋之后,周道渐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尤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是以扬子悔之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人用赋也,则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这里首先引用《毛诗训诂传》说明“赋诗”是为大夫的必要能力,所以“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也”。以后虽然“失志之赋作矣”,而都有“古诗之义”。“古诗”就是指《诗经》作品。一般无名乐府诗也“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所以值得在《诗赋略》加以记录。这些主张大体符合《礼记·乐记》、《毛诗大序》有关诗的观点。《艺文志》的思想以讲“五常之道”的儒家经典为第一,将各个学术思想安排配合在经典思想之下。

  因此《诗赋略》也是在儒家经学的立场下展开论述的,但它也确保了诗赋歌谣有一个跟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相提并论的位置。《艺文志》的思想,代表了当时的基本学术观念,由此可知,到了汉代,诗赋领域已经在经学所统治的思想领域中得到“自立”的地位。实际上,当作为五常之道的经典包含了《诗经》的时候,就必然会导出文学“自立”的结果来,因为既然认定《诗经》为经典之一,那么同《诗经》中的作品一样的诗赋歌谣也不能不得到认定。所以我们以为,在《诗经》作为经典成为汉代社会政治思想的基础之一的那个时候,诗赋也就逐渐获得了其自立的地位。《诗赋略》对诗赋作者的评价是以《诗经》为标准的。符合“古诗之义”的,评价就高,其作者也可以称为“诗人”,否则就给予批评,其作者就被称为“辞人”。那么评价很高的诗人,并不是专门作诗的人。不过,就算是这样,《诗赋略》中还是记录了“丽以淫”的辞人作品,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诗赋的领域并没有被束缚在“古诗”系统的狭小空间。至少,当“辞人”的作品被置于“吟咏情性”的“古诗”系统中加以评论时,实际上其存在地位也在某种程度上被认定了。

  三、《艺文志》对诗赋歌谣之地位的处理,体现了经学时代的基本思路。

  它以经典为依据来规定诗赋歌谣的地位而控制诗人的创作,同时让文论家沿着经学思想来衡量作品的价值。不过,社会是川流一样不舍昼夜地发展着的,诗赋歌谣的文体和表现内容也随着时代而变化发展,这时就会出现一些已有的观点所不能处理的问题。文论家既要承认这种变化,同时又要思考如何处理它与儒家经典的关系。比如六朝时候,文章家多起来了,同经典文体不一样的骈俪文体也流行起来。刘勰的《文心雕龙》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将当时所有的文章体裁都联系到经典,以此确保文章家写作活动的正当性,同时导入“道”和“通变”的理论,使流行的骈文文学也有不违背经学思想的正当性。

  对于曹魏以后流行而获得地位的“流调”五言诗,钟嵘的《诗品》则是根据《毛诗》的“吟咏情性”之说,给予其正当性,确保五言诗创作的领域。钟嵘对“吟咏情性”的分析很细致,广泛地涵盖了个人的各种性情,跟现在我们的“文学观”很接近。他根据这个分析来评价诗人的高低,这可以说是在经学观点下积极主张诗人活动的自立。我们还可以看到,唐代的古文家,在他们肯定“古文”的时候,也同样是根据经典赋予其正当性的。在此我们要注意的是,从文论方面来看,好像是文论单方面地依附经学,而经学的发展却无关乎文论。实际上,文论的主张也有可能影响到经学理论。我们在唐代《毛诗正义》有关“诗人”的论述中,可以发现这一点。《毛诗正义》是唐代初期贞观十六年(642)孔颖达等经学者编辑的。孔颖达在《毛诗序》的疏中很关注“诗人”和“作诗者”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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