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观念中作家的主体地位

时间:2020-10-21 11:39:59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西方文学观念中作家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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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观念中作家的主体地位

  摘要:对于“作家”在文学活动中主导作用认知角度的不同,就形成文学主体观念的差异。在西方传统语境中,作家理论的观念陈述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是将作家纳入一个虚设的、预置的形而上的话语体系,从而确保主体意识在文本中的稳固地位。然而,透过福柯在后现代语境中宣称的作家理论,我们会发现,传统观念所谓作家主体只是知识与权力关系的产物,实际上文学主体并非作家,作家是一种话语功能。西方语境中作家的主体地位的突变正显现出作家文学书写自由转型的过程。

  关键词:西方 文学 作家 主体

  在这种价值关系中,使得创生文学的力量是作家发出的,作家就被视作文学活动的主体。对于“作家”在文学活动中主导作用认知角度的不同,就形成文学主体观念的差异。在西方传统语境中,理性主义文学观将作家设定为书写主体,认为文学写作是作为理性主体的作家的书写活动。但是,其同时认为,作为理性主体的作家只是话语传播过程的动力支点,而作为肉身的自我本身并不体验文本内在的审美情感;文学是由外在的理性推理过程所编织的知识之网,按照逻辑之思自如地伸缩的过程。在这样的文学观念中,作家自我的情感、意识、视角在文本书写中的作用被理论阐释所淡忘。作家仿佛成了冷静地旁观、机械地描写的艺术编织机。理性主义的作家观念不断地压制作家的个性张扬与情感渲染,使得评判作家的标准就成了审度其逃避自我感情、放弃个性主张的程度以及以外物来象征意义与暗示传情的技巧。

  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便将这种理性化的作家主体认定为遵从外部理性规律进行写作的诗人。他将诗人分为凭技艺的规矩来模仿外在世界的“模仿诗人”,靠神赋予灵感的启示而写作的“代言人”,进而站在理性规范的立场上,认为作为模仿诗人的文学写作在照抄现实而不懂专门的理性知识。模仿诗的写作活动因脱离知识的范畴,而可能激起人的感伤癖和哀怜癖,所以,模仿诗人应该被涂上香水、插上羽毛逐出理想国。可见,柏拉图以理念构造出作为知识理性而存在的人,进而将文学活动的作家主体设定为能够凭借灵感来再现理念或可以认识知识之完善的人。古罗马时期的贺拉斯直接宣称,作家要写作成功,判断力是其文本书写的开端和源泉所以,作家就是以形而上学的思辨抽象出来的,作为认识主体的判断者;文学写作就是文学之外的理性主体,以文学解释的方式来认识生活的书写行为。因此,所谓诗人的天才和苦练,也都是相对于其理性化程度而言的。郎加纳斯认为,崇高是心灵的回声,文学是作家将自己的思想情感形象化出来的产物,因此,作家的想象力和崇高情感是造成文学写作的直接动力之源。但是,这样的情感也必须有理性的、规则的限度。作家的激烈情感,如果没有理智的控制而任冲动,那就会像一只没了压舱石的船,漂流不定,要鞭子和缰绳来操纵。实际上也显露出了其将作家理性化的思想主张。

  至此,在西方古典时期的文学观念中,一方面,理论家门坚持认为文学不可以仅仅表现自我之一己私情,另一方却不可能完全限制文学写作成为纯粹的逻辑推演。这使得理论家们不得不面临关于主体观念的异常艰难的表述困难。尽管如此,作家主导文本的理性主体意识在逐渐增强,但文本中以诗化的方式所进行的自我表现,却一次次随着自我情感模糊而在理性主义的文学场域中悄然失声。作为理性主体的作家便逐渐地处于文学创造的主导性地位。他们知道,在文本书写中,把“表现自我”作审美主义的文学观念彻底压抑,也就是彻底地抑制了文学;而把它无限放大,就会使文学失落其社会存在的意义,成为迷失了自身的精神乌托邦。虽然古典时期的文学观念并未建构起作家与文本的意义关系的理论表述体系,但是,由于作家被视为文本意义生成的动力根源,因此,作家分裂而理性主体生长的现象,则随着文学观念的描述而在文学批评中获得了理论生长的根基。

  自笛卡尔时代以来的作家观念认为,作家就是文学活动之外的“我思”主体;不能思,“作家”就不在,主体也就不存在。这使得作家作为具体进行写作的人就具有了既作为认识者又作为被认识者、既作为认识主体又作为知识客体的双重特征。成为认识主体,就意味着作家是外位于写作的认识者、表象者、抒情者,万物都将被作家所表象;成为知识客体,就意味着作家把自我视作理性对象,使自我的写作行为合式于理性的规矩,甚至将自我逐出文本,任凭理性自己来操弄语言的游戏。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讲,作家的主体性就是作家自觉遵从理性的规则来写作的主观能动性。布瓦洛在认识到作家主体的主观性对文学写作的这一重要意义时,坚决要求作家成为一个有德的作家,具有无邪的诗品,能使人耳怡目悦而绝不腐蚀人心,要求作家在表象和抒情的同时,维护理性主体的尊严。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文学家布封在谈论作品风格与创作主体的关系时,提出“风格即人”的名言。其实,布封所谓的义理就是作家受制于作家主体的理性规范,从而对客观事物进行认识和把握之后书写的文本内容。康德认为,美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作家的天才能力决定着文学的智慧风貌。不过,他将自己所谓的天才界定为一个主体在自由运用其认识方面的秉赋典范式的独创性。可见,康德担心拥有纯粹主观天才的作家会以独创来“胡闹”,即作家任意发挥其作为自我的主观能动性,要求作家的创作起到作家主体的理性示范的作用。

  形式主义的作家观,则强调文艺的架构、自主性、程序化、形式化、陌生化,以文本语言的客观规律来取代作家的创造性,以“意图缪见”割断作家与文本的联系,认为意图主义“虽然有可能说明作家的用意何在,但它也有可能说明作家所使用词的词义和他的表达所具有的戏剧性。此外它也可能全不能说明”。作为主体的作家的意图和语言只不过是一种公共话语的表达,是时代和社会生活的反映。可以说,这正是将文学理解为由外位于文学活动的作家主体,以理性自身的合目的性为由,在摆布语言或形式的组合。

  19世纪的人本主义认为:作家不是理性化的我思主体,而是一个非理性的我感主体。文学创作带有很强的作家意识。文学是作家面对读者直抒胸怀的艺术,文学活动体现了作家的主体人格。文本中悬浮着作家深邃的真情把握与炽热的创作个性,直接展现作家的思想情绪和人格精神,作家将其生命体验以诗意的情感形式表达出来。在这种表达的过程中,作家的主体性就表现为,不同的作家依据自己对生活的不同认识和需要,通过虚构、概括、综合的方法,在文本书写中对客体事物发挥选择上的主导、能动和创造的功能。在这个过程中,客体被主体重新塑造,而生成为一种有意味的生命形式。

  人本主义的作家观念极力反抗文学写作的理性规范,理性以种种清规戒律对文艺创作的束缚受到挑战。他们反对将作家抽离出写作过程,反对一味地要求作家模仿现实而忽略对客体的内心感受和主体情感的抒发和提升的理论观念。要求还原作家在作为审美活动的写作活动的主体地位;倡导文学天才和个性书写,重视主体情感和想象在文学创作中的作用。在以狄尔泰、尼采等人为代表的生命写作的文学观念,观照人的当下生存,在作为感性肉身的人区别于作为知识的人的意义上,张扬人作为文学活动的价值尺度,理性范畴的主体概念的内涵已经基本上被掏空,从而将自我设定在生命绵延或强力意志的整体化的模式中。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诗是诗人的白日梦,作品不是理性的创造而是作家非理性冲动的'升华;作家的写作就是因为受到性的压抑而以幻想的形式实现自己的无意识本能愿望。这样,在人本主义的作家观念中,作家的生命体验、主观情感、个人愿望被拥戴为文学书写的基本因素,而占据文学理论的话语中心位置,从而享有崇高的主体地位。

  如果说对传统语境中作家理论的核心就是要建构作家的主体地位的话,那么,后现代语境的作家观念中,理论家们视写作为中性的、不透明的迷失了主体的空间,认为文学书写无关乎作家的声音,作家丧失了其所有的身份,从而解构了文本在作家维度的原创性。这其中较为耀眼的就是福柯的作家观念。福柯便要在作家主体化的链条上重建一种作家主体,从而来解放书写者的审美自由。他拒绝将主体或个体当作文学意义的来源,认为理性主义所谓的作家只是在社会网络中由各种文化符号交织而成的空间。作家是文本的产物,是在文本语言作用下的话语功能而不是文本的生产者。按照福柯的理解,作家的文学书写过程就是由传统文学批评中的个体转化为特定的社会文化的建构过程,而文本就是各种权力力量和话语实践构成的场域。传统作家观的实质上就是将创作主体看作受权力规范化的检查机制的一部分,这样作家书写的文本便成了“一大批按人头和时间汇集的详细档案”。因此,作家的书写只有被抽出审美之维,定位在审美之外,作家才能被纳入主体化、作家化的规范、规训的监视程序,自我书写才不至于获得规范之外的空白。在作家主体化的文学写作中,作家的书写就在一种稳定的知识体系的监视下的描述和分析书写机制。

  这种书写机制强调作家作为个人的特征、发育、美德和能力,这就使写作成了一门知识的对象,也成了权力的支点。权力对于书写的支配会促成知识型的崩溃和新建。只有当写作成为作家自我的生命呵护过程时,作家在文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才不是形而上的。因此,在语言与历史的社会文化之外,从形而上的角度讨论作家便没有意义。透过福柯的文学主张,我们会发现作家之于文学活动的意义就在于其所处特定历史时期的话语系统将文本与实际生活联系了起来,这种实际生活关乎接受者的审美兴趣,从而在作家与读者之间文学书写的生命之光。而传统人本主义文学观念夸大作家主体的天才意义、膨胀作家主体的情感欲望,把作家主体限制于语言之内的主张,实际上忽略了语言在文学活动中的作用。这与福柯的文学观念截然不同。在福柯看来,作家不是文本的独立创造者,更不是文本内部的话语主体。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不再被认为是文本的操纵者、主宰者,而是一种话语功能,只起到使文本在一定范围内传播的话语独具的特征而已。文本在社会话语实践中的意义,不是借助于外物去再现或复制依然存在社会话语体系,而是源自于玄妙而颇富生机的言语体系,源于苦行而孤独的风格和自我呵护的情感体验。文学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识与反思主体意识的表达。如果说福柯的作家观念,对于文学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成了文学的开放性,文学不再受到作家主体的专横,而成了一种作为自我技术的书写活动,成了自我生存可以多维地选择实现诗意栖居的方式之一;那么,文学书写的目的就不是为了去说明作家,把作家用语言表现出来,也不是去再现作家的陈述或挖掘作家在作品中蕴含了什么意义。福柯所说的作为文学书写的个体的审美化生存,就是通过审美化的文学写作拭去人的感性之外的浮尘,揭去遮蔽在个体生命之上的冷冰冰的金属外壳,深切体察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和生命状态;就是把自我的生命从启蒙主义的“人”之中解放出来,生成自由的生命个体的过程,也就是束缚着生命的作家主体的解构,使“作家”将创作过程视为个体生命自我呵护的审美过程。

  可见,西方传统语境在为所谓审美化的文学书写寻求审美意味的来源时,又将作为审美主体的作家抽离出写作活动,使其成为超然的作家主体;而后现代语境身体力行地促成文学活动作为自我呵护方式的显性存在,写作就成为书写者生命情感的体验过程。因此,从传统语境到后现代西方语境中作家的主体地位的突变,正显现出作家的文学书写从主体构造到自我呵护的自由转型的过程。

  参考文献:

  [1] [法]布封,范希衡译:《论风格》,《译文》,1957年第9期。

  [2] [美]维姆萨特,朱立元主编:《意图缪见》,《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选》(上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3] [法]福柯,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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