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时间:2020-10-07 09:26:46 理工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探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摘要:对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上常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探讨,并对这些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分类探讨。试对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模式的优化设计做一个初步的探讨,提出推行建筑工程项目责任制管理模式。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责任制
  
  1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概述
  
  1.1 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工程项目管理是按客观经济规律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从性质上看,项目管理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微观基础,其性质属投资管理范畴;从内容上看,它是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即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管理,任何一个项目的建设都需要这个过程,它是分阶段进行的。
  工程项目管理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建设方的项目管理、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咨询方的项目管理等,本文只讨论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问题。
  
  1.2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内涵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将管理的对象作为一个系统,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方式,使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确保其目标的实现。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用应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国际惯例,并能促进基本建设事业的发展。工程项目参与方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方式,但影响工程项目进展和效益的主要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方式。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与项目建设目标能否实现、与项目建成后的运行能否取得既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相关。
  
  2 现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评析
  
  2.1 直线型模式
  在直线型模式里,总承包商一般仅对分包商接工程总造价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分包商一般是以总承包商的某个“项目部”的名义进行施工和对外活动,但这个“项目部”实际上是独立于总包商的,这种模式下分包商一般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承包商对分包商除了收取管理费外,不参与分包商的经营活动,对分包商的管理相对处于失控的状态。
  直线型模式的优势是:对总包商而言,这样的'模式几乎不存在管理成本和费用,同时又能增加企业业绩和产值;对分包商而言,也不存在约束行为的指令源,对项目的实施和事件的处置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且不存在其他的管理费用摊派。
  直线型模式的劣势是:对总包商而言,由于不直接管理,分包商的素质参差不齐。按现行法律法规,总包商对分包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因而存在巨大的管理风险;对分包商而言,对本身技术力量的估计往往不一定准确,缺乏技术力量和管理的支持,同样可能带来相当大的管理风险。
  
  2.2 矩阵型模式
  在矩阵型模式里,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地位签署分包合同,合同的法律地位自然。由公司的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部管理执行。在矩阵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里,总承包商和项目部对分包商都负有管理权限,指令的执行需要两个指令源的认同。
  矩阵型模式的优势是:总包商掌握着较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总包商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又有能与承包商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优势。总包商集中管理发包,能够在市场中找到更有价值的(性价比最佳)分包价格,有利于总包商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对于分包商而言,由于有两个指令源的控制,管理风险较小,同时,借助总包商的资源和力量,能够提供稳定的业务来源和培养起相对固定的施工班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矩阵型模式的劣势是:总包商的项目管理部门在中,存在一些信息不明,形成“难管”局面。同时,管理路径过长,有可能因为指令的时滞导致管理效率的低下和内耗过大。对分包商而言,指令源有两个甚至更多,这样同样导致执行力的减弱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缺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