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扩展电子商务链分析网上典型欺诈案例的运行机理

时间:2020-11-12 09:46:32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采用扩展电子商务链分析网上典型欺诈案例的运行机理

  欺诈行为是一种利用交易对方的信息劣势或契约劣势,而谋取超额交易收益的市场交易行为,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一篇探究电子商务欺诈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采用扩展电子商务链分析网上典型欺诈案例的运行机理

  一、引言

  近20年来,电子商务作为新的生产力,取得了飞速的增长,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中的欺诈行为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的瓶颈,尤其是第三方平台常常成为焦点。

  治理电子商务欺诈,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对两个关键性问题的研究:电子商务欺诈如何产生、电子商务欺诈如何运行。对于第一个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较为统一的观点,将其归结为信息的不对称性。例如,潘勇利用博弈方法,以网络“柠檬市场”模型为基本出发点,讨论了电子商务欺诈产生的内部机理,得出结论:只要当交易一单位低质量产品比交易一单位高质量产品会导致交易者损失的效用要小此时,低质量产品会驱逐高质量产品。徐琳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对于第二个问题,鲜见相关的文献,通常在电子商务欺诈案例分析中能够见到对欺诈过程的描述,如JoshuaChange'对网络预付费欺诈的分析中,描述了发生在尼日利亚的预付费欺诈的运作方式。

  本文通过对电子商务链理论进行拓展,形成研究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诈运行机理的分析框架,通过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典型欺诈案例的研究分析,采用归纳方法,得出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诈的运行机理,以期能够拓展电子商务交易欺诈的研究方法,减少电子商务交易欺诈行为的发生。

  二、欺诈概念和电子商务链的内涵与特点

  曹玉俊和李怀祖认为,欺诈行为是一种利用交易对方的信息劣势(信息不对称)或契约劣势(契约不对等),而谋取超额交易收益的市场交易行为,电子商务欺诈行为的产生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制造了欺诈机会,符合CsseyftlCY'PSSPv的欺诈三准则,本文的欺诈概念采用上述观点。

  通过对整个商务过程进行逻辑分解,李琪川首次提出了电子商务链模型的概念,构造了分析电子商务活动的一般性工具,对电子商务链的内涵和特点进行了研究。李琪和张仙锋川认为,商务链是一定经济事务的不同节点的有效串联,并形成有序化的链条,系统地论述了商务链组成环节及其内涵。在正常的电子商务交易中,这此节点是依次展开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等也是根据节点次序发生和结束的,信息流、信用流、人员流在整个商务链中流动,商流在签约节点发生并完成,资金流在支付节点发生并完成,物流在配送节点发生并完成,每个节点活动的完成是下一个节点活动的开始。

  三、网上典型欺诈案例的运行机理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案例来源于文献资料、访谈记录、新闻报道、欺诈数据。访谈记录主要有:2011年到2012年对阿里集团的两次访谈;2011年7月和11月在西安、北京、上海的4次专家咨询会的访谈记录,其中北京两次、西安和上海各一次,共访谈专家及企业家50多人次;2011年对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陕西省工商局、西安市消协的访谈记录。

  (二)分析框架

  电子商务链是一个有序化的线性链条,包含了两个维度,即商务活动维度和“四流(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的流动维度。李琪和张仙峰冈将其归结为相伴的两个线性维度,并引人了“人员流”和“信用流”。在正常交易中,这两个维度的各节点是循序渐进的,但是在欺诈的交易活动中,这两个维度也是有序化的线性关系吗?为了研究的一般性,可以将电子商务链扩展为以商务活动维度和“四流”的流动维度为轴的面.

  在扩展的电子商务链中,信息流、人员流、信用流贯穿电子商务的各个节点,商流出现在签约节点,资金流出现在付款节点,物流出现在送货节点,当某个节点的出现欺诈时,其对应节点的涉嫌欺诈的“流”将出现在交易欺诈这个段内,反之出现在交易无欺诈这个段内。

  (三)电子商务典型案例分析

  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选出了5种发生频率高、欺诈方式清晰的典型第三方平台欺诈类型。

  1.第三方欺诈

  第三方欺诈是指在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欺诈者冒充卖方引诱买方购买其商品,在买方购买过程中,欺诈者将卖方的购物链接发送给买方,待买方购买商品后以种种理由诱骗买方将商品发送给欺诈者。

  在第三方欺诈中,涉及到三方,即买卖双方和第三方欺诈者,欺诈起始于欺诈者开店铺或不当行为的商品与市场准备阶段,结束于欺诈者骗取了卡密的行为。

  在第三方欺诈过程中,信息流的整个过程涉及欺诈,欺诈者盗取别人店铺的账号,则其明显涉及欺诈,即使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开设店铺,但并没有准备出售的商品,仍然涉及欺诈,而反应到其后节点的信息也是涉及欺诈的。而商流、物流和资金流没有涉及欺诈,当买方点击欺诈者发送的卖方链接地址后进行交易时,买卖双方进行了签约、付款和物流,这此节点没有欺诈,虽然买方一直以为和欺诈者交易。

  2.诱导确认收货欺诈和超时打款欺诈

  不同于网下的“面对面”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过程中,买方的货款先进人到支付系统中,由支付系统作为中间人,待买方确认收到货物后,支付系统将货款转付给卖方在此过程中,如果欺诈者(卖方)蓄意诱导买方在未收到货物的情况下确认收货,卖方得到了货款而不会发送货物给买方,这种方式为诱导确认收货。

  在诱导确认收货的欺诈过程中,商品与市场准备和展不是真实的,而沟通节点涉及到欺诈,之后的信息流涉及欺诈。沟通虽然发生在付款之后,但是这种沟通是对前期沟通的补充,即前期沟通不完全,交易过程仍然符合商务链的顺序。送货节点为空,虽然具有虚假送货的情形,但这种情形欺诈在信息流上的表现,没有发生实际的物流。商流和资金流为真实的,因为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和资金的流转。

  超时打款欺诈和诱导确认收货欺诈的流程和商务链表现相同,只是超时打款欺诈利用了支付系统对买方货款的时限性,即过了支付系统对货款的保留期限,货款会进人到卖方账户,无论卖方是否收到货物,因此,欺诈方会一直诱骗买方,直到交易超期。

  超时打款欺诈和诱导确认收货欺诈可以归并为收款不发货欺诈。

  3.部分退款欺诈

  在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中,欺诈者(卖方)以种种理由诱导买方申请退款操作,当买方申请退款后,交易系统会认为买方已经收到货物但是存在问题而申请退款,此时,支付系统会将退款还给买方而将货款的其余部分转付给欺诈者,这种欺诈方式为部分退款欺诈。

  在部分退款欺诈过程中,欺诈起始于沟通节点,在售后服务节点上阳!溯到沟通节点。因为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所以商流涉及欺诈。而资金流和物流未涉及欺诈。

  4.收货不打款欺诈

  收货不打款欺诈是指欺诈方采用种种手段获得商品而不进行支付的`欺诈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欺诈者有可能是买方也有可能是买卖之外的第三方,因为欺诈者为第三方的情形较为常见且更为复杂,因此本文采用第二种情形作为案例进行研究。

  在收货不打款欺诈中,信息流的整个过程涉及欺诈商流不存在欺诈,因为虽然有欺诈者介人,但是买卖双方的商品所有权转移是真实的。资金的流转仅仅是从买方到支付系统,并没有到卖方的手中,因此资金流转没有完成。物流不存在欺诈,因为商品运送到了目的地,即使目的地是欺诈者的。

  (四)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欺作与信用流表现。

  潘勇假设欺诈是连续交易后的行为,建立了重复博弈模型,得出了在长远交易中,理性的交易者有建立良好信用的积极性。但是在众多的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诈的运行过程中,欺诈往往是一次性的,因此,在一次交易产生的欺诈中,信用在买卖双方之间并没有形成环形的重复流动,仅仅是从交易初到交易完成的线性流动。

  在具体的交易欺诈中,信用流的表现是缺失或断裂。在第三方欺诈中,欺诈者冒充他人身份,信用流从交易开始就是缺失的;在诱导确认收货欺诈中,物流环节缺失,由于此时欺诈者传递给买方的是虚假信用,信用流在此环节断裂;在部分退款欺诈中,虚假信息产生于沟通环节,此时信用流开始断裂;在收货不打款欺诈中,信用流在起始节点就是缺失的。

  (五)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作的运行机理。

  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欺诈的类型众多,通过商务链的描述,可以发现这此欺诈的运行机理1.由虚假的信息流推动。不同于网下的“面对面”交易,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中,交易双方完全依靠信息进行识别、沟通、交易,任何一个节点的活动都是依靠信息引导,在任何一个节点上的虚假信息流都会导致整个信息流不真实或不完整,从而产生欺诈。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诈的根源是信息欺诈,商流、物流、资金流的缺失或虚假都是由虚假信息流引起的,虚假信息流是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欺诈的推动力量。

  2.信息流动是往复的。电子商务链的各个节点呈现有序的线性链接,但信息的流动是不停回溯的。在欺诈过程中,欺诈方不断对欺诈节点前的信息进行补充,实际运行表现为往复运动,直到欺诈完成这种回溯运动将欺诈由初始向终结阶段推动在欺诈中,信息往往都是从后续节点向沟通节点阳!溯,其原因可能在于沟通节点的沟通手段多且证据难以保存。

  3.螺旋式过程。可以将一次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欺诈拆解成几个循环过程完成,每个循环过程包含了商务链的某此节点,每个循环过程是在上一个过程的基础上继续深人进行的,直到最终完成欺诈。例如,诱导确认欺诈过程可以拆解成两个循环过程:第一个循环过程起始于商品与市场准备节点,完成于签约节点,此时欺诈者完成了欺诈的准备阶段第二个循环过程起始于沟通阶段,此时欺诈者利用种种借曰诱导买方确认收货,双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循环过程,买方同意确认收货,即完成了此次商务活动的谈判和签约阶段,直到付款阶段,欺诈者完成了欺诈。

  4.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诈的信用流表现为缺失或断裂,信用没有形成有效传递,电子商务链不完整。

  四、结论

  本文对电子商务链进行了扩展,将其由线性结构扩展到以节点为X轴,“四流”为Y轴的面,进而建立了研究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欺诈运行机理的分析框架。通过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典型欺诈案例的分析,归纳其运行机理,得出结论:(1)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诈是由虚假的信息流推动的;(2)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欺诈的信息流动是往复的;(3)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欺诈的螺旋式上升;(4)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交易的信用流是缺失或断裂.

  参考文献

  [1]李琪.论人类21世纪的新生产力—电子商务的由来、本质和发展措施叮」.当代经济科学,1999,(5).

  [2]潘勇.电子商务市场中欺作行为产生的内在机理与规治叮」.商业研究,2009,(3).

  [3」徐琳.网络购物欺作行为的博弈分析[J}.山西经济管理干邵学院学报,2007,(2).

  [4] Joshua J S Chang.An analysis of advance fee fraudon the Internet叮]Journal of Financial Crime , 2008,(1).

  [5」曹玉俊、李怀祖.欺作行为的经济学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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