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玄同论”思想对我国现代公共管理

时间:2020-08-25 12:49:46 MPA论文 我要投稿

老子“玄同论”思想对我国现代公共管理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以文化为转移的,并且受其社会的价值观、传统与习俗的支配”。21世纪的中国,既要借鉴先进公共管理模式在西方国家运作的成效,也要挖掘出我国古代政治哲学中优秀的管理精髓。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组织涣散,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公众满意度低,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问题比较突出。鉴于此,汲取老子政治哲学中优秀的思想,对我国现代公共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人类在创造物质、精神财富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丰富了人们的内涵,但同时也出现了与人异己的力量。现实生活中的创造与异化是不可避免的`,人们可以通过“玄同”在精神上超越它。玄同,精神境界的一次超越。这种超越不是取消客观差异,而是对客观现实中差异的超越。

  玄同境界亦即常德境界,“常德乃足,复归于朴。”“道常无名朴”。有学者用婴儿、朴来比喻玄同境界,玄同境界保持了人的本真之性,无是非利害善恶之辨,婴儿眼中的世界是一个无差别的和谐世界。玄同,是寻求缓和与化解对立,在精神上超越对立的差别。玄同境界是一个和谐的境界,老子说:“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是谓玄同”“,玄同”意为深层次的同一。“玄同”亦可理解为本质上的和同。老子认为,要挫去人们的锐角,解开人们的纷争,和合和吸纳人们的光彩和尘埃,这就是“玄同”。故而,不能因为得到权势而使人亲近,给人格外的利益,也不能因为得到它而使人疏远;更不能因为得到它而加害于人;不能因为得到权势而使亲者尊贵,使微者卑贱。这是老子关于如何达到玄同境界的最集中的表述。老子思想对我国现代公共管理的启示作用和深远意义,包含了以下三方面的超越与和谐。

  超越世俗的“有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无与有的统一,无与有的玄同,是道的本质。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一切顺自然规律来做事,看似无主体作为,实际是无主观强作妄为。因为是顺自然而为,所以才能有“无不为”。王弼把“无为”理解为“顺自然也”。无为而无不为也就是道法自然。自然是客观事物的本质,万物自然而然地生,自然而然地长,自然而然的衰亡,没有任何意志主宰,没有任何外力推动。老子说:道“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著名学者冯契解释说:“‘道’自然而然而不是有意识地产生、推动、长成万物,自然地产生而并不把万物据为己有,自然地推动而并不自恃为有力,自然地长成而并不为之主宰‘,道’并不是一个有意志的造作者。”可见,这种“为”是“道法自然”之为,是效法自然法则、顺万物本性自然而然地“为”。老子认为“爱民治国,能无为乎?”老子希望国君治国能够遵循无为原则,让民众顺性生活。

  有人说:“无为无不为”是君人南面之术,或者说是君主治国的策略原则,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已。在《老子》中,“无为”确实大都是指圣人的行事原则。但是圣人不等同于君王。老子对现实社会的统治者并没有寄予厚望,而只是淡淡地劝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老子所说能够实行“无为”原则的圣人,是理想中能够体道的人,是能够让民众自正、自富、自朴的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没有个人特别的意愿,人民就能依照自己的个性去顺应变化;我喜欢平静的适应天性的生活,人民就能依照自己的意愿去过正常的生活;我不谋求什么功业,人民就能按自己的方式去致富;我能以没有特殊的欲望为意愿,人民就能依照自己的个性淳朴处世。无为而无不为的圣人即使是国君,其境界也必高于国君,他是带领民众回复本性,进入自然高度、和谐境界的引领者。老子也同样希望侯王能够守道循道,将会比较容易使人民百姓自正自化。道生万物,道赋予万物以本性,物性得之于道,即“德”。不仅物性得之于道,物之功能亦得之于道。在本质与功能上,道与天地万物是合一的,同于自然。人性与人之功能亦得之于道。人的功能只有无为而无不为时,才能与道合一,才是天人合一,才能与天道自然充分和谐。但是,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半是自觉半是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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