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语文课程改章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0-10-13 11:47:03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对于语文课程改章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论文摘要:新课程实施以来。一线老师们对新课标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学习。但对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仍然存在分歧。本文作者对语文的所指、姓什么以及大小语文等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希望能给大家一点启发。

  一、语文的所指——语言及其应用

  准确把握语文的所指,是搞好语文课程改革的立足点。语文单独设科以来,人们对语文所指的理解莫衷是。语言文字说、语言文章说、语言文学说、语言文化说、言语说,众说纷纭。应该说,这些理解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没有很好地揭示出语文所指的实质。
  新课标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我们体会到语文的所指当是“语言及其应用”。惟有“语言及其应用”才能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定位也符合叶圣陶先生命名的原意。
  叶老在追忆“语文”名称的由来时谈到:“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惟‘文’字之含义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文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叶老的“语文”所指当是平常我们所说的语言,包括口头语言,也包括“成篇之书面语”。在《认真学习语文》中,叶老更是明确指出:“什么叫语文?语文就是语言,就是平常说的话。嘴里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显而易见,语文的所指应当是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语言”。
  关于这个问题,张志公先生也有一个很好的'说明“这个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在口头谓之语,在书面谓之文,合起来称为语文。”
  从叶老“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的解释中,结合张老“语文就是语言”的解释,我们可以体会到叶老所谓的“语言”(语文),不是指科学意义上的“语言”,而是指平常所使用的“语言”,其实际所指即“语言及其应用”。因为语言到了口头和书面,就已经变成了对语言的应用,而要应用语言首先就要掌握语言,语文课中的语文所指当是“语言及其应用”。
  现代语言科学也告诉我们:语言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存在形式,静态的语言相当于科学意义上的“语言”,动态的语言则是科学意义上的“言语”。从这个角度来说,叶老的定义,融合着科学意义上的“语言”与科学意义上的“言语”,融合着静态与动态的语言。简言之,语文就是平常我们所谓的“语言”,就是科学意义上的“语言及其应用”。

  二、语文姓什么——应体现汉民族性

  了解语文姓什么,是正确把握语文课程改革方向的前提。长期以来,语文教学界对语文姓什么的认识很不一致。有的提出语文姓“语”、姓“文”,有的提出语文姓“思”、姓“人文”,还有的学者认为语文应当复姓“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语文是“母语教育课程”。
  由是观之,上述观点都没能很好地揭示语文姓什么。《说文解字》对“姓”的解释是“人所生也”,《现代汉语词典》对“姓”的解释是“表明家族的字”。由此出发,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既不姓“语”、姓“文”,也不姓“思”、姓“人文”,也难说复姓“语文”,而应该姓“汉”,姓我们的“汉民族”、姓我们的“中华民族”。语言是民族的特征之一,是依附于民族的。由于汉语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是国家的通用语言,因此基础教育阶段设置“语文”学科的核心目的,就在于让中华民族的青少年更好地热爱、学习、理解、运用祖国的语言,提升其语文素养,促进其全面发展。汉民族母语的特性深深地蕴藏在语文学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