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论文制度的改革

时间:2020-10-05 11:32:17 职称论文 我要投稿

职称论文制度的改革

  一、职称论文规定的反思

职称论文制度的改革

  迄今为止,各职称系列(专业)仍沿袭传统的、滞后的职称论文规定,评价效果不甚理想;乃至评价机制本身的缺陷,所带来的导向偏差及其负面作用,已经直接影响到职称评审的质量和声誉,须予以认真反思。

  职称论文规定,涵盖了所有职称系列(专业)中、高级职务,界面过大,层面过宽,不切实际。

  国家制定并实施的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卫生技术、各类教师、经济专业等计29个职称系列(专业)。目前为止,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等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采取“以考代评”获得,论文条件被自然免除,其余的仍要求论文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评价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确需执行同一性、普遍性的评审标准,方可起到综合平衡的作用。但是,切不可忽视不同职称系列(专业)之间、即使同一职称系列(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差异性、特殊性。

  仅举科学研究人员与艺术专业人员为例。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工作性质有较强的探索性、挑战性和创见性。其研究课题、水平能力、创新思维、应用价值、科研成果、业绩贡献等,通常以学术论文、论著等方式反映出来。对科研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破格申报副研究员、研究员的对象,要求高水平、多篇数的专业论文,实不为过。但是,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则不然。

  它所囊括的编剧、作曲、导演、指挥、演员、演奏员、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美术、文学创作、艺术管理、电影放映等,门类繁多,情形各异,问题复杂。岗位性质和特征,明显表现为实践性、经验性、创意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造诣、艺术风格、创作技巧等,主要靠实践历炼和长期积累,并得到社会、业内认可;更何况舞蹈演员等专业人才的峰值期,还受制于生理性等客观原因。艺术系列规定,凡申报评审艺术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分别在省级以上、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本专业论文;破格申报演员、演奏员专业高级职务,应有2篇本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有关文艺刊物发表等,这些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

  职称论文规定,助长了偏重发表论文的刊物级别、发表篇数、名次排序等攀高之风。

  发表论文固然重要,但不能视同或等同科技成果本身。其道理很简单,如三峡水利工程、杂交水稻推广等都具有重大科学意义,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然而并非表现为大量的学术论文发表。

  但是,各职称系列(专业)的论文要求,太偏重发表论文的刊物级别、发表时间、发表篇数、名次排序,太看重这些表层性、易见性的外在形式;对破格晋升对象更是层层加码、框框甚多,惟恐本职称系列(专业)“矮人一截”,有失体面。如,高校教师职务评审规定,凡破格晋升副教授职务,要求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出版10篇以上论文,均应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教授职务本应体现教书、授业、育人。其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实验工作量的完成结果及其业绩表现,乃是核心的评审标准、重要的破格晋升条件。同样,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专业)评审医师职务,应侧重于医师的临床医术、经验和医德。诸如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翻译专业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等,也都属于类似情形。

  重论文数量、重文凭“产地”,极易趋同概念化。即把“两文”硬件简单相加,导致了评审标准和评审质量的降低。盲目追求论文篇数的做法,忽略不计论文质量的结果,直接影响了论文的价值性和贡献率;“以量界定”而不是“以质取胜”的潜规则,间接影响到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的脱颖而出和建功立业。据业内人士坦言:目前,毫无价值或价值甚微的论文,发表得太“乱”、太“滥”,约估高达80%左右;反之,高“含金量”的一篇论文,可谓“以一抵十”。

  职称论文规定,诱发了利益驱动,导致抄袭剽窃论文的行为和现象屡见不鲜。

  由于论文在职称评审的总“盘子”

  里占有主要“份额”,且评聘与待遇挂钩,一些人为了评上职称,既长“面子”,又多“票子”,受功利驱动,托人情、拉关系、雇“枪手”;社会上甚至冒出专门炮制职称论文的“经销商”。

  此外,论文造假竟然在原本“一方净土”的高校、科研等部门滋生蔓延,影响恶劣,令人遗憾而痛心!有的教师在网上下载论文,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旋即变成自己的论文发表;有的学者为了拼凑应急,居然把早期专著,肢解为若干篇系列论文发表等等。

  论文造假还悄然波及到编教材、办讲座、评奖项等其他学术贪腐。就连一些功成名就的专家学者也因公然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而东窗事发。据报刊披露,原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教授、美籍华人学者杨杰,在博士点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申报材料中,把2004年发表于《肺癌》(LUNGCANCER)杂志上的一篇论文,列入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清单。经查办,杨杰被解除同济大学教授职务,将不再承担任何教学事务。可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道德等诸种手段,加大论文打假力度势在必行。

  职称论文规定,催生了不当竞争、利益均沾,致使正确的价值观和学术观受到影响和破坏。

  凡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都规定了申报材料要求和报送截止时间。论文要在哪一级刊物发表、什么时间发表、发表的篇数和字数能不能达到规定要求,这些都成了一些申报者伤透脑筋又不得已而为之的一桩“心病”。特别在论文发表环节上,为了赶时间、抢速度,煞费苦心,各显神通,悄然演绎着一股不当竞争的“暗流”涌动。有关系或肯花钱的人,即使文章不佳,内容雷同,一年内可以在不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若干篇论文;而没有门路的人,也想方设法,四处活动,其情形不亚于政界上的“跑官和要官”。

  论文作者与出版单位之间,按照不成文的“契约”进行交易,“互利双赢”。一方为评职称而写论文,不但没有稿酬,反而“倒贴”,刊登一篇论文须花费 500元至800元不等,且价位一路攀升,据媒体透露,有些医生发表论文,则让医药代表花钱搞定某些医学刊物;另一方“屈尊”谋利,有辱斯文,凭关系、分时间、定篇幅,异化为“交费论文”,有价值论文却被缓登、不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