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老子“私”论

时间:2020-08-18 16:01:22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道家老子“私”论

  

  [摘要]中国哲学研究不仅存在着对道家思想重视不够的倾向,而且对道家本身的概念也有忽视的现象。因此,以老子的“私”为切入口,通过“私”与“身”的联系,以及“身”与“我”、“吾”实际相同的使用例,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不仅“私”的本义与我们现在使用的“偏”相异而表示我自己的意思,而且在人际关系里,“私”的价值追求取向是“与人己愈多”,这一倾向与儒家形成鲜明的差异。

  [关键词]道家;老子;私
  
  我国以孔子《论语》为中国文化之最的看法,似乎基本排除了中国文化里其他思想星座的存在价值,这显然不是科学合理的做法,只能说是长期以来儒家思想“儒教化”特点的现实反映。不说别的,《论据》成为中国事实上的《圣经》,并非完全自然筛选的结果所致,其中政治因素的作用是无法否定的,尤其是汉代,这是不言自明的事实。另一方面,1815年至今,中国道家创始人老子在西方受到格外的重视,《道德经》的各种译本已达500多种,仅次于《圣经》而排列第二的位置。而与儒家思想研究相比,国内的道家研究要少得多。审视现实的研究,我们仍然能够发现许多没有开垦的处女地,这一现实要求我们的研究者切实立足中国文化自身的轨道,不追逐时尚,脚踏实地地做好基本的研究工作。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运思之下,对不为大家所重视的《老子》的“私”做一分析,以就教于同仁。
  
  一
  
  “私”和“公”作为一对范畴,这是中国哲学文化本身的内容;现实生活里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的用语,自然也是古代文化延续发展的必然结果。审视老子的哲学思想就不难发现,它们虽然也是一个重要概念,但由于在我们今天的语境里,它们没有太大的价值意义,因此总是为人所忽视。形成这一现实的深层原因,关键在于老子“私”和“公”的概念本身,并不具备我们今天一般意义上的立论基点。换言之,老子“私”和“公”概念的价值意义,不在一般意义的理解维度,而在他自身独有的系统里。因此,只有在明确了这一前提的情况下,对老子“私”的概念进行揭秘才成为可能。
  综观通行本《老子》,“公”字一共有4例,其中“王公”、“三公”等2例不属于这里讨论的范围②;“私”字约有3例。为了彻底明辨其含义,下面以从“公”到“私”的演进形式来具体进行分析。
  1 “容乃公;公乃王”
  关于“公”,主要集中在“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老予》十六章,第35—37页;以下仅标章数)虚静是大道的本质精神,“致”和“守”是人的行为,显然这里不限于单讲大道,而主要是张扬统治者与大道关系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如果统治者能够对大道采取“致”和“守”的行为对策,那么,万物就一定能够得到各自的顺利生长。所谓顺利,意思是万物在各自本性的轨道上获得合本性特征发展的一切条件,使得各自的生长发展呈现规律性,并实现本性的最大限度的发展。
  这里的“复”是复归的意思,即复归本性的本有轨道而行为。因为在现实生活里,万物依顺自己本性轨道而生活的事情,并不是天经地义就能够得到保证的,往往会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扰而使本应有的发展趋于夭折,诸如老子对“大道废,安有仁义;慧智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正臣”(十八章,第43页)的感叹,说明仁义等现实道德的出现,是因为“大道”的虚静状态遭到了破坏;虚伪的产生,是因为巧用智慧的原因;孝慈成为现实的需要,则是由于“六亲”关系失却协和的要求;忠臣的应运而生,是因为国家进到混乱的状态所使。总之,现实失去了原有的平衡,为了保证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所以制订了仁义等规范,这人类社会最初的礼仪制度,是形下的有名,这种“有名”,其依据不在万物的本性,而在社会的现实需要。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更可以推测到“观复”的价值追求。
  万物旺盛生长,这是因为他们复返自己本性轨道的结果,本性就是万物的生命之“根”,依归本性而行为,就能够获得安静的生活,这是自身性命本色的真正回复、回归。万物能够获得这样的生活就是一种恒常的现象即“常”。所以,对人而言,认识这种“常”就是神明的表现,如果不懂万物的常规而肆意妄为的话,万物一定会遭遇险恶的境遇。认识明了万物的“常”的神明,对人益处无穷。具体而言,认识万物的“常”,就会包容他物,包容他物就趋于公正无偏的境地;公正无偏地行为就能成为民众的领袖而称为“王”,而一旦成为事实上的民众领袖,就势必通达天下而毫无阻挡;畅通天下则势必与大道合德而成为真正的体道者,最终实现与天地同长久的客观效果。
  显然,“容乃公;公乃王”的两个“公”,显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就是对万物的包容和宽容,这是建筑在万物完全平等基础上的立论,显示的是公正无偏的特点,这是老子“公”的原本意思。下面再来检查一下“公”的一般词义,以便精当审定与老子“公”的关联性。
  在词义上,“公”是会意词,是一个小篆字形,上面是“八”,下面是“厶”(“私”的本字)。要弄清“公”的本义,先有必要明辨一下“八”和“私”的意思。“八”是象形词。甲骨文象分开相背的样子,是汉字部首之一。《说文解字》曰:“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段玉裁注曰:“此以双声叠韵说其义,今江浙俗语以物与人谓之八,与人则分别矣。”(第48页下左)因此,在一般的意义上,从“八”的字多与分解、分散、相背有关。关于“私”,《说文解字》曰:“私,禾也,从禾厶声。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段玉裁注曰:“盖禾有名私者也,今则假私为公厶。仓颉作字,自营为厶,背厶为公。然则古只作厶,不作私”(第321页下左)。“私”的本义是庄稼,庄稼是人种的,自然有所归属,显然不是所有人的财产,而是私有财产。
  现在再回过来看“公”,上面是“八”,下面是“厶”。由于“八”是分别相背的意思,所以,在完整的意义上,就是与“厶”相分相背,即与作为庄稼而有所归属的私相区别,也就是把“私”的偏于某个人的所属,变为归所有人所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文解字》曰:“公,平分也,从八厶”(第49页下左)。“八厶”就是背私的意思,平分给所有有关系的人,因此,是公正无偏的意思,显然不是“公正无私”的意思。私是公的必然内容之一,最大的理由是“公”的下面本身就是“厶”,没有下面的“厶”,就不是“公”了,只是在价值取向上与“厶”相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