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

时间:2020-08-09 16:11:39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试谈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

  
  【论文关键词】:生命;表达;理解;解释

  【论文摘要】:
生命解释学历来是狄尔泰解释学理论研究的重点。纵观他的所有理论著作,我们发现他主要是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论述生命解释学的:一,表达;二,理解和解释。正是从这些论述中,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得到了充分地展现。
  
   狄尔泰是二十世纪德国生命的集大成者,也是二十世纪重要的解释学家。他认为理解就是对"一直固定了的生命表现的合乎技术的理解。"[1]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固定了的表现对其中生命的领会。
   在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中,表达、理解和解释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者接下来就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期获得对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进一步认识。
  
  一、表达
  
   (一) 生命表达:理解的直接对象
   狄尔泰在其理论中提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直接对象是生命表现或表达,这是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基础。他在早期认为,通过体验和反省固然可以实现自我认识,但是事件是不断变化的,生命是无法直接观察的,如果不借助某种表现或表达,我们就不能准确的体验。事实上,每一种体验、每一种认识和意志活动都倾向于产生一种表达,特别是那些潜藏于内心的意识需要通过表达或表现才能被我们认识到。所以,如果没有对表达的理解,反省是一个迟钝的工具。只有建立在表达之上,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清晰、稳定和有深度。所以,狄尔泰特别注重表达对于理解、对于整个精神科学的作用。
  
   (二) 精神表达: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
   接着,狄尔泰又提出"生命表现出现于感觉世界,同时又是一种精神性东西的表达。因此,生命表现使我们能够对这种精神的东西有所认识。" [2] 这里,狄尔泰向我们展现了一切表达或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即它们都意谓着什么,它们都代表或指向在它们自身之外的东西。就是说,一切表达都有所表达,一切表现都有所表现。于是表达和表现就有了双重特征,它们既不是纯现象,也不是纯心理现象,而是二者的混合物。微笑的背后传递的是一颗愉悦的心,有形的符号后面是作者思想、情感、意志的流露。表达的这一特征为理解的可能性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构成了精神解释精神的中介,构成了理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经验的中介。因此,狄尔泰大大拓宽了生命表现的范围,人类的一切活动,一切作品甚至人类本身都是作为精神的客观化,作为生命表现而存在的。
  
   (三) 表达的类型
   可见,狄尔泰的表达概念蕴藏着丰富的内涵,表达作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不仅在于表达是理解的直接对象,还在于理解的不同方式和结果取决于表达的不同类型或等级。因此,狄尔泰根据生命表现的不同等级,把表达分为三个类型:
   第一个类型是表达,它包括约定俗成、以语言文字出现的一切。它的优点是可以精确地把一个人的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仿佛通过搬运,判断毫无改变地从作出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转变为理解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这就为每一个上完善的.思想关系确定了理解的基本特征。" "在这里,理解只涉及思想内容,而这一内容在每一关系中都是自身等同的。"[3]这类表达构成了人类及其作品的大部分内容,也是传统认识和理解活动所关注的一种表达类型。但在狄尔泰看来,这类表达也有不足之处,它没有表达出心理生命的丰富性和特殊性。因为狄尔泰认为,心理生命是流动的,而概念、判断和推理则是凝固的;内心体验是唯我独有的,语言则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一旦通过概念和判断将人的体验纳入到语言中,这个体验已是经过"剪裁"的体验了。
   第二个类型是行为表达。他谈到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传达什么而去行动,但是大多数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对于一个外在的观察者来说,可以通过行为来推知另一个人的精神内涵。比如,在通常情况下,拿着锯子向一棵树走去的人是想伐木,举起锤子的人是想钉钉子。这里,表达与被表达者之间的关联往往是约定俗成的,而且,与第一类表达相比,它更能表达一个人的意图。但是行为并不能表达心理的全貌,狄尔泰把行为中的意图和动机区分开来。拿锯子的人意图是想把树放倒,但动机可能极为不同,伐木可能是为了要木材,可能是为了锻炼身体等等。意图是行为者的直接目的,而动机是行为者实施该行为的原因。所以,面对行为这类表达,我们也必须谨慎从事。这就构成了行为表达的一个不足之处,即行为不仅受动机支配,还受外在制约。对于特定行为,我们必须说明环境、目的和生命的关系。
   第三个类型是体验表达。这是一种深层次的表达,它们是指人的人体姿势、声调,以及诸如耸肩、眨眼等无意识的自发行为。通过体验表达,不仅可以显示自身意识到的情感,也可以显示自己意识不到的情感。可以说,把体验表达作为生命表达的一个形式,并且把它看作是深层的形式,这是狄尔泰的一个很大的贡献。在传统认识论和理解理论中,这类表达往往被作为偶然的和不可信的东西排斥在认识和理解活动之外。狄尔泰认为,和其他表达比起来,这类表达受习俗和规则的支配最小,这就使得不同、不同时代和不同区域的人们之间直接的相互理解成为可能。
   狄尔泰的表达理论告诉我们,人们可以用许多方式来表达自己,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理解。反过来说,正是由于表达的多样性和理解层次的多样性,说明了理解的复杂性。
  
  二、理解和解释
  
   从狄尔泰的表达理论中我们得知,理解的直接对象是表达,是对生命表现的理解,如果我们把生命表现看作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概念、判断、行为等),那么对这些生命表现的"理解"就是一种思维的内在活动,是一种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在狄尔泰看来,"理解"就是"通过呈现于感觉中的表现认识其心理生命的过程"[4] ,对心理生命的理解分为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