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本科毕业论文

时间:2020-10-13 12:26:52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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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西方哲学史上,康德的地位是无与伦比的。他不仅以其批判哲学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根本变革,而且以其新哲学理念影响着现当代西方哲学的总体发展。理解把握康德的批判哲学,不仅是理论上的贡献,对现实也有着深远的意义。本文通过梳理康德批判哲学的主要思想来源,阐述康德批判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试图对康德批判哲学的意义作出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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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康德 批判哲学 思想来源 体系内容 意义

  康德的批判哲学开创了德国古典哲学之先河。大概从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期,康德从研究自然科学转向研究哲学,在其先后发表了《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三部哲学著作中,康德分别阐述了他的认识论思想、伦理学说和美学观点,构成了所谓“真”、“善”、“美”的批判哲学体系。总体来说,康德批判哲学的形成是西方哲学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它不仅检查了西方哲学长期发展的成果,而且提出了新的问题,至今仍具有较大的影响。

  一、康德批判哲学的主要思想来源

  康德的哲学思想经过了一个长期艰苦的探索过程,在康德批判哲学的形成过程中,有两个人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个是休谟,一个是卢梭。康德在他们的启发下,形成了后来批判哲学的两大主题,这就是自然和自由。

  康德建立批判哲学,休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说:“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独断论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辩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1]9休谟提出了习惯联想说的因果论,认为因果联系的观念只能在“思想的习惯联系”的感觉中去寻找。这样,休谟就否认了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断言人们的因果观念不是来自客观的因果联系,而是来自对心中的一种联系的感觉。

  康德认为,休谟把因果原理归于习惯性的联想,仅仅表示主观联想的必然性,因而自然科学只能是或然性的知识。这样不仅会断送形而上学,甚至可能断送科学。于是,康德决定走一条与他不同的道路。他把形而上学和科学分别划在超验领域和经验领域,并进一步讨论了它们各自存在的意义。康德发现因果关系概念不是唯一的,提出了范畴学说,回答了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并为在自然科学之后讨论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奠定了基础。康德接受了休谟提出的问题,然而,他不同意休谟的结论,坚决地批判了休谟的怀疑论,不仅从独断论中拯救了形而上学,并自认为拯救了经验科学。

  康德批判哲学所要极力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因果必然联系普遍统治着整个自然界,应该怎样解释人的自由,也即探讨人的自由原因对实践行为的决定作用。在这个问题上,康德深受卢梭的影响。

  当启蒙主义者鼓吹文明、科学和进步之时,卢梭则开始了对启蒙主义的深刻反思。卢梭对自由原则的`热情歌颂,使康德挣脱旧形而上学的束缚,用理性来解决道德问题,即解决人的自由问题。卢梭对康德的影响就主要表现在“自由”原则的提出上。通过“自由”概念,康德得以证明一种建立在不同因果关系上的二律背反,即必然是现象的经验界的必然,自由是自在之物的超验界的自由。这样,康德在自然科学之后,在超验范围得出了形而上学命题可以是真的这个重要成果,从而在哲学上得出“与经验相反但也真实”的结论。这个结论对于康德把旧形而上学改造成新形而上学,是一个关键。由此可见,卢梭对康德影响的巨大。

  二、康德批判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康德批判哲学的认识论思想

  康德把在认识论领域的理性称之为“理论理性”,是一种先验的认识能力,属于知识论的范畴。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考察理性的认识能力,要解决自然科学如何可能以及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如何可能的问题,指出理性为自然立法。

  康德用“感性”、“知性”、“理性”三个环节构成了他的整个认识论体系。康德说:“吾人一切知识始自感觉进达悟性而终于理性。”[2]242“感性”是其认识论的第一个环节。“感性”是一种借助于经验而形成感性直观知识的先天认识能力。“知性”是其认识论的第二个环节。“知性”是对感性对象进行思维,把特殊的没有联系的感性对象加以综合,使之成为有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的先天认识能力。“理性”是康德认识论的最后一个环节。“理性”指人先天具有的一种要求把握绝对的无条件的知识的能力,即要求超越“现象世界”去把握“自在之物”的能力。认识三阶段理论,符合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

  康德把世界划分为现象和物自体,认为经验的直观只能认识现象,而不能认识物自体。物自体是可思而不可知的宇宙本体,可以通过知觉把握。人与自然最重要的的关系就是理性通过知性为自然立法,在此过程中,理性是位“外来”立法者,具有先天的认识能力,它所先天具有的直观认识范畴及其引申出的认识规则构成知识的基础或根据。

  (二) 康德批判哲学的伦理学说

  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考察理性的实践能力,以解决自由意志,道德行为如何可能的问题,以确定人的意志、道德、信仰等实践理性。这里理性的实践能力向人的意志颁发先天法则,即理性为道德立法。

  康德首先把道德和幸福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一个好的道德动机即所谓“善良意志”,决不能掺杂丝毫的情感上的好恶,否则就是不道德的。他从唯心主义先验论出发,认为人们心中先天地存在着某种永恒不变、到处适用的道德规律,即:“不论做什么,总应该作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3]30康德把这种道德规律叫做理性的“绝对命令”,而理性的“绝对命令”实际上是得不到完全执行的。在他看来, “绝对命令”却仍然存在于人们心中的。而道德规律的存在必须以“自由”为前提,因此,为了维护道德,必须假设人的意志是自由的。

  康德在宣扬道德和幸福对立的同时,又力图使二者协调起来,并把这种协调推到彼岸世界。这个思想集中表现在“至善”上。然而,“至善”这个概念必然地包含一个二律背反。于是,康德便把“至善”的实现推到彼岸世界。康德认为,把道德和幸福这两种根本对立的东西协调起来,光靠人力是办不到的,只有假设一个超自然的最高的存在者——上帝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于是,在认识论领域内被大力杀死的上帝,在道德实践领域又被双手请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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