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子的“仁民爱物说”看儒家的生态观

时间:2020-10-08 16:15:42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从孟子的“仁民爱物说”看儒家的生态观

从孟子的“仁民爱物说”看儒家的生态观 如果说,在孔子学说中,天还保留着神秘性的一面,人对天有一种敬畏之心,这种敬畏之心表
现了一种宗教精神;那么,在孟子学说中,天被进一步自然化了,同时,其价值意义却又更加突
显了。这种发展的趋势是很明显的。
孟子上距孔子只有一百多年,他的最大愿望是“学孔子”,即以继承孔子的事业为己任;他
确实继承了孔子的学说,并作出了重要发展。
这就引出了现代人常常争论的一个问题,即所谓存在与价值,即自然之天与义理之天究竟有没
有矛盾的问题。其实,在孟子那里,这样的“矛盾”是不存在的。因为孟子所理解的天,既是自
然界,却又不是纯粹科学意义上的自然界,它不是受机械因果律所支配的物理世界,而是不断创
造生命的有机的自然界,它本身就是永无停息的生命过程。因此,天即自然界有一种生命的目的
性,并通过人的生命活动而实现出来,这就是孟子的天人之学。

问题还不在于从事实判断中能否得出价值判断的问题,因为“事实”与“价值”是否矛盾这
样的问题本身就是以二者的区别为前提的,是二分法的思维方法。按照这种思维方法,自然界只
是存在而无价值,只有人才创造了价值,才有资格谈论价值。孟子却承认自然界不仅有价值,而
且有“内在价值”,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与人的生命又是不能分开的,因此,人与自然界是一
种内在的统一关系,而不仅仅是外部的依存关系。当孟子对天命作出“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
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万章上》,以下只注篇名)这样的解释,是将自然与人、存在与
价值联系在一起说的,“莫之为”、“莫之致”即是自然,它有先在性、本原性,也有存在性;
“为”与“至”却是具有价值意义的生命创造活动,正是这种生命创造使存在具有价值意义,其
价值的承担者当然是人。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及“存心养性事天”之学就是建立在这一前提
之上的,不只是现代人所说的所谓主体性问题。

我不想过多地讨论孟子关于天的学说,我想通过孟子关于具体问题的讨论以表现其基本的哲学观
念:生态伦理的观念。

一、重视自然资源的保护

孟子很重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将自然界视为人类生存条件的最亲近的保障和来
源。他也谈到事实判断的问题,比如天地之运行,四时之变化,以至“千岁之日至”(即千年以
后的冬至),也是能够推算出来的(见《离娄下》,以下只注篇名),这是孟子所能理解的最直
观的自然界的存在及其变化,也是人类认识能够达到的。这里所说的认识,当然是事实认识。自
然界日月星辰的运行及其四时的变化,必有其“故”,即所以然的原因,有原因便有结果,这就
是平常所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人类认识自然现象的最基本的形式,不仅在西方早就提出来
了(见亚里斯多德的“范畴篇”),中国古代的孟子也认识到这一点。孟子还认识到事物的性质
和发展规律的问题,他用夏禹治水的故事阐述了这个道理。他认为,人的智力是能够认识事物
的,但人在用智的时候不能“凿”,即不能刻意设置框架使事物服从,而是要顺应事物本来的性
质和规律行事,就是说,要按照自然法则行事,而不能用“人工”的方式改变之;否则,就会受
到惩罚。“顺天者存,逆天者亡。”(《离娄上》)作任何事情都事如此。这里既有存在的问
题,又有价值的问题。人类不能乱用智力,如果乱用智力,就会出现“凿”。对于这样的用智,
他是讨厌的,反对的。水的性质是流动的,液态的,其运行规律是向下的。夏禹治水之所以能成
功,就在于他能够按照水的性质和规律疏导之,而不是用填塞的方法使之改变其性质,这样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