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亲密关系:一种社会学的解读(上)

时间:2020-10-07 15:39:29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爱与亲密关系:一种社会学的解读(上)

爱与亲密关系:一种社会学的解读(上) 我们知道,爱情不仅是文学和艺术的永恒主题,也是现代科学的重要课题。今天,绝大多数人都相信,爱情是幸福婚姻的基础。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凯哈特(kephart)曾于20世纪的60、70和80年代分别以1000名大学生为对象进行了一项关于年轻人爱情-婚姻关系的调查。他要求参加调查的大学生回答下列问题:“如果一位男性或女性具备你所期望的所有品质,但你不爱他,你是否仍然愿意和他结婚?”结果发现,人们对爱情的重视程度随着时代的推移而大幅提高,选择“不会”的男性从60年代的64.6%增至80年代的85.6%。女性的态度变化更大,从60年代24.3%剧增至80年代的84.9%。可见,爱情如今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主要因素。因此可以这么认为,对爱的渴求已成为现代人最重要的人生目标之一。

1.作为一种关系的爱

先来看看社会学家是如何理解“爱”的。社会学把爱视为一种关系。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曾经对“关系”作出如下界定:"关系"意味着与另一个人的亲近而持久的情感维系。吉登斯使用“纯粹关系”一词来表述亲密关系。“纯粹关系”与性纯洁并不相干。他认为在恋情、婚姻等亲密关系中,存在着一种纯粹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影响。我们不会仅因为对方特别有钱,或者纯粹由于他或她特别有才干便和他呆在一起(当然这些东西本身或许就是魅力的一部分,但却不是建立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关系双方在建立关系时,没有外在因素在起作用,人们只是因为可以从与另一个人的紧密联系中获得情感上的满足。而且,只有在双方都对对方表示满意并在情感上有所收获时,亲密关系才能维持下去。从吉登斯对爱的理解中我们不难发现,爱实际上体现于两个特殊个体的互动过程中,或者说过程就是爱本身。离开了关系,爱便不复存在。我们每个人都体验过爱情。我们都深深的爱过,被爱过,也曾经失恋。可以说每个人在每一段关系中体验到的都是一种独特的爱情,我们很难把它抽象出来。因为离开了这段关系,便很难谈论爱。比方说同一个人曾经经历过几次不同的恋爱,显然,每一段爱对于他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对象不同,爱的体验自然不同。对象不同感受便不同,这次可能你多爱一点,下次便可能他多爱一些,还有一次是双方都十分相爱。究竟哪一次才能算作爱情呢?我认为这些都属于爱。所以说爱只存在于具体的关系中。总之,爱意味着关系本身。

不过,也有部分社会学家把爱看成一种态度,一种有关人生的态度。德裔美国社会学家弗洛姆认为,爱并不是指与某个特殊的他者建立的一种关系,而是一种态度、一种思想。爱上另一个人就意味着产生了一种思想,并且它一经形成,便十分稳固,很难改变。我们很难扑灭爱情的熊熊烈火。弗洛姆的这一观点非常接近于社会心理学对爱的理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鲁宾(ZickRubin)曾在1970年代给出一个关于爱的定义。他指出,爱情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某种特殊的想法与态度,它是各种人际关系中最深层次的情感维系,不仅包含审美、激情等心理因素,而且还包括生理激起与共同生活的愿望等复杂的因素。当我们爱上另一个人时,常常会出现失眠、心跳等生理反应。在爱的时候,甚至每一个细胞都渗透着爱。用社会心理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当我们爱着的时候,会体验到一种生理上的觉醒。其次,在爱的时候,我们会从内心深处产生和爱人生活在一起的强烈愿望。尤其是女性,她爱着的时候,总希望这一次能够一锤定终生。不过我个人认为,我们不能把这种想法等同于结婚愿望。当我们爱上一个人时,必定会产生和他待在一起,永远生活在一起的念头。曾经有科学家得出过这样一个实验结论,认为性爱的保鲜期只有18个月。超出18个月,情爱就会急速衰退。可是我们开始恋爱时,决不会预设期限,我只和你相处18个月,18个月一到便分手。如果真是这样想的话,那就可以断定你并未真正爱上对方,至多不过想玩一玩,或为了消遣消遣而已。我寂寞了,所以想找个人解闷,仅此而已。或者因为别人都有恋爱对象了,那我也得找一个,两个人呆在一起会很有面子的。说到底,这就是一种从众心理。其实很多校园来恋情,动机都不是那么纯粹的,和吉登斯所说的“纯粹关系”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