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主体认知系统中的互知推理

时间:2020-10-04 09:02:44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多主体认知系统中的互知推理

在多主体认知系统中,每个主体都是一个推理者。多主体之间互知推理的复杂性在于,这种推理的对象中,不仅包括对象世界的知识,而且包含系统中其他的同样正在进行推理的主体;推理者对其他主体的思考及其结果进行推理,这些主体同样对推理者的思考及其结果进行推理。这使得推理的素材是弹性的,动态的,随着推理的过程不断变化的。这种推理,是对人的日常思维能力的挑战,也是对逻辑学的挑战。 
    本文通过构造关于知道的模型,用逻辑语义学的方法,来刻划多主体之间的互知。 
    形式语言K 
    在形式语言K中: 
    1,2,…,n分别表示系统中n个不同的主体。 
    p,q,r,s…分别表示如“旧金山正在下雨”、“冰冰额上有泥巴”这样一些原子命题,它们的集合Φ构成作为主体认知和推理对象的外部世界的知识。 
    模态算子K[,i]表示“主体i知道…”。因此,K[,i]p读作“主体i知道p”。 
    原子命题是公式;如果A是公式,则┐A是公式;如果A和B是公式,则A∧B是公式。如果A是公式,则K[,i]A是公式。 
    A∨B(读作“A析取B”,表示“A或者B”)定义为┐(┐A∧┐B); 
    A→B(读作“A蕴含B”,表示“如果A,那么B”)定义为┐A∨B; 
    附图(读作“A当且仅当B”)定义为(A→B)∧(B→A); 
    T是p∨┐p这样的永真公式(称为重言式)的缩写,表示“真”;F定义为┐T,表示“假”。 
    现在,我们可以把在自然语言中非常复杂的关于知道的命题表述得十分简明。例如,公式

  K[,1]K[,2]p∧┐K[,2]K[,1]K[,2]p 
    表示“主体1知道主体2知道p,但是主体2不知道主体1知道主体2知道p”。 
    我们可以用“知道”来定义主观模态“可能”:主体i认为A是可能的,当且仅当主体i不知道┐A,即┐K[,1]┐A。而像“主体i不知道是否p”这样的断定,实际上是说“主体i认为P和┐p都是可能的”,也就是说“主体i既不知道┐p也不知道p”,即┐K[,i]┐p∧┐K[,i]p。 
    考虑下面这个有关水门事件的断定:迪恩不知道尼克松是否知道迪恩知道尼克松知道麦卡德偷窃了奥博林在水门的办公室。令主体1表示迪恩,主体2表示尼克松,p表示“麦卡德偷窃了奥博林在水门的办公室”,则该断定可表达为

  ┐K[,1]┐(K[,2]K[,1]K[,2]p)∧┐K[,1](┐K[,2]K[,1]K[,2]p) 
    形式语言K的语义解释,关于“知道”的模型 
    模型M,是一个克里普克结构(W,V,R[,1],…,R[,n]),其中,W是一可能世界集;V是一个解释,它给任一可能世界,指派以一个确定的真值赋值,即对任一w[,i]∈W,和任一原子命题p∈Φ,V(p,w[,i])=T或V(p,w[,i])=F,但不能二者。如果p表示“旧金山正在下雨”,则V(p,w[,i])=T表示在可能世界w[,i]中,旧金山正在下雨;R[,i]是W上的二元关系。如果w[,j]和w[,k]有关系R[,i],记为w[,j]R[,i]w[,k],表示主体i依据在可能世界w[,j]中的信息,认为可能世界w[,k]是可能的。(一个世界,是一个事件集,只要其中不包括矛盾事件,就是一个可能世界;但一个可能世界,对于某个主体来说,完全可能是不可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