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04:35:26 语言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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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汉代漆器铭文及遣策中的“汎”字

  摘要:对汉代遣策及漆器铭文中“汎”和“汎工”的考释,关系到对“汎工”这一工种和汉代髹饰工艺程序的正确认识;但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实际上,这个字形应该隶定为“汎”,指漆器制作中的打磨抛光;负责这道工艺的技师称为“汎工”。

  关键词:汎;汎工;髹饰工艺;讹字

  一、概论

  “汎”常出现在汉代遣策及漆器铭文中:

  例1:髹△幸食杯百。(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图版三九247)

  例2: 髹△检一合。(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图版四0267)

  例3:△幸食杯五十。(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193)

  例4:◇幸食杯五十。(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192)

  例5:右方◇幸食杯一百。(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194)

  例6:◇食检(奁)一合盛稻食。(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212)

  例7: 鸿嘉三年,考工褒造、◇工谭、守佐章、啬夫并、掾咸主、守右丞襄、守令禁省。(姚庄M102出土的漆盘铭文)

  例8:元延三年,供工工彊造、画工政、涂工彭、◇工章、护臣纪、啬夫臣彭、掾臣承主、守右丞臣放、守令臣兴省。(宝女墩M104出土的29号漆盘铭文)

  例9:河平元年,供工、髹、涂、画工顺、◇工姨绾、护忠、啬夫昌亡、右丞谭、令谭、护工卒史音省。(宝女墩M104出土的28号漆盘铭文)

  例10:髹◇画盂一。 (云梦西汉墓出土木方第1列,另第2列、第4列、第5列、第6列、第7列都有该字,字形相同。)

  就目前所知,对“”(为排版方便,下文中出现该字均用△代替)大致有七种考释,分别释为:彤①、②、汩③、羽④、雕⑤、洀⑥、⑦。其中释为“彤”和释为“ ”两说影响较大。释为“彤”的观点为《汉语大字典》所采纳,即该字典在“彤”字条下所列的古文字字形中收了睡虎地简二五四五和元始四年漆盘上的该字字形。周世荣先生在《汉代漆器铭文“工”考》中将此字释为“”,此说为《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一书所从。

  对于释为“彤”以及释为“”、“汩”、“羽”、“雕”、“洀”诸说的不可信从,周世荣先生在其文中做了辨析,笔者对之十分赞同,故此不再赘述。

  但对于周先生将此字释为“”的观点,笔者有几点疑问:第一,周先生将此字右边的构件释为“冃”,笔者认为欠妥。“冃”,小篆作:,《说文解字冃部》:“冃。小儿蛮夷头衣也。从冂;,其饰也。凡冃之属皆从冃。”即“冃”是象形字,像帽子的形状,是“帽”的初文,最上面的横与两竖相连接,构成一个半包围的外框,上方的两角成圆弧形,下面的两横不与两竖相连。我们要考释的字形则多数不具有这样的特点:其右边构件的两竖高出最上面的一横,下面的两横(或一横)与两竖(或其中一竖)相接。第二,△字在漆器铭文和简牍文字中多次出现;但是周先生隶定出的字形“”(包括“”),《说文》及历代字典辞书均未收录。第三,周先生得出“‘工’也可引申为‘罩工’,而与《髹饰录》中的‘罩明’相类似”的结论,是基于 “”有“覆盖”义。但我们不能因为“冃”与“帽”通,而帽子覆盖在眼际(周先生是这样推论的),就得出“”有覆盖的含义。而“‘’为涨水之意,洪水猛涨,可以覆盖田地和村庄”,这种所谓引申也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实际上,“”在文献典籍中未见“覆盖”义的用例。而且罩明的目的不是覆盖,而是使下面的花纹或底色更好地显现。第四,据《髹饰录解说》,一件漆器的制成需要多道工序,其中布漆、垸漆、糙漆分别是制造漆器的第四、五、六道工序;之后上色漆;有的漆器还会罩一层透明漆——这道工序即是罩明,周先生认为工就负责这道工序。其实罩明与布漆、垸漆、糙漆、上色漆相比,就粉刷技巧来说并没有不同,只是所用的漆不同而已,似乎没有必要专门设一工种来负责。

  二、释“汎”

  我们认为△字应该释为“汎”。

  (一)分析字形

  该字有左、右两个部件构成。左边的部件隶定为“氵”是毫无疑问的,其中例1~9中,是隶楷写法的偏旁“氵”;例10中,是小篆之前古文字写法的“水”。

  右边的部件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例1~3中的写法,两竖之间有两横,可释为“凡”。“风”是从虫、凡声的一个字,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中的“风”作:(图版四一274),其构件“凡”的写法与例1~3中右边的构件相似。

  另一种是例4~10中的写法:两竖之间有三横。我们认为这很可能是受左边构件“氵”的影响而将“凡”写讹。试分析“”(为排版方便,下文中出现该字均用◇代替)的书写过程:左边的“氵”写为三笔稍向上倾斜的提,接着写一竖,再写两横的时候,很容易受“氵”的影响,而写作三横(稍向上倾斜),再写一竖。书写的时候人们很少顾及到构字理据,受字的一个部件的影响而将另一个部件写讹,这样的例子很多。

  第二种写法的“凡”也做单字使用,例如:(《汉印文字征》,十三十)。但在“凡”字的演进序列中,第一种写法始终占主流(见图一),能见到的汉代简牍都作此种写法,例如马王堆三号汉墓简牍“遣策”中的“凡”作(图版五九102)。

  总之,因为右边的部件有两种不同的书写形式,“汎”呈现两种形态:例1~3为第一种,可隶定为:“汎”;例4~10为第二种,是“汎”写讹后的字形,因为它与正字的差别微小,我们可以认同为“汎”。受“凡”字演变序列的影响,最终符合构字理据的“汎”的第一种写法延续下来。但第二种字形,也曾在一定时期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笔头,也可见《古文四声韵》所收的“汎”字字形:,确有所本。

  (二)阐释词义和文例

  王世襄在《髹饰录解说》中提到“磨显”的方法:“先将色漆或螺钿嵌到刊刻了花纹的漆地中,然后再将表面磨光,显露出齐整的花纹来。花纹由于磨而显露,所以叫做磨显。”⑧“汎”有浮现、露出之义,用作使动时,就可表示使显露,正与“磨显”义相合。

  《髹饰录解说》将黑漆分为揩光黑漆和退光黑漆两种,指出“揩光用透明漆,其中加色或不加色,漆后不再搓磨。退光用退光漆,漆后再搓磨。”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二百四十七作:“髹汎幸食杯百”,简文所记的食杯,该墓共出土98件(实物比简文少两件),均光素无纹饰(见图二),应该就是用第二种方法制造的。马王堆三号汉墓也有这种食杯出土。

  总之,“汎”这道工艺,就是指用揩光石或桴炭等打磨漆器,从而使漆器更加光亮或使花纹更好地显现。

  “汎”的“打磨抛光”义和“演奏琴瑟”义,有相同的引申原理。晋陶潜《闲情赋》:“褰朱帏而正坐,汎清瑟以自欣。”瞿蜕园注:“古人称演奏琴瑟为汎,因琴瑟的音是轻清的,汎有轻清之意。”漆器搓磨也要轻清,“其磨轻则平面光滑无抓痕,怒则稜角显灰有玷瑕也。”⑨这两义都是由“汎”表“浮貌”的本义引申出来的。

  我们见到的用例中,“汎”或是与“漆”连用,“漆汎”表示上漆并加打磨。或是与“工”连用,“汎工”指负责打磨抛光工艺的技师。

  在漆器铭文中,“汎工”常排在“漆工”、“画工”、“涂工”等之后(参见例8~例10),这正是因为“汎工”负责漆、画之后漆器制作的最后一道工艺(即打磨);而紧接在它后面的“护臣”、“啬夫”、“掾臣”等是监管漆器制作的官吏,不直接参加劳作。“髤器无不用磋磨而成者”⑩,而且打磨对技术的要求甚高,因此对于漆器制造中的打磨抛光这一道重要工序设一工种专门负责,是完全有必要的。

  三、结语 

  汉代漆器铭文及汉墓遣策中的△字,可释为“汎”,意指漆器制作中的打磨抛光;负责这道工艺的技师称为“汎工”。◇是“汎”写讹之后的字形,这个讹字曾一度活跃在漆器铭文中,致使该字长期以来得不到正确地隶定和释义。

  注释:

  ①容庚《乐浪遗迹出土之漆器铭文考》,《北大国学月刊》第一卷第一号,1926年。

  ②梅原末治《支那汉代纪年铭漆器图说》,1943年。

  ③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289-290页,三联书店,1957年。

  ④《贵州清镇平坝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1期。

  ⑤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213-214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58年。

  ⑥陈振裕《云梦西汉墓出土木方初释》,《文物》1973年第9期。

  ⑦周世荣《汉代漆器铭文“工”考》,《考古》2004年第1期。

  ⑧王世襄《髹饰录解说》,第57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比如金银嵌工艺就用到这种方法:“用金或银的薄叶,镂切成物象花片,或再在上面加刻划文理,贴在漆器表面,上漆若干道,使漆地与它齐平,然后再将花片磨显出来。”

  ⑨[明]黄成著,[明]杨明注《髹饰录》,第10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⑩[明]黄成著,[明]杨明注《髹饰录》,第11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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