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有”字的意义和性质

  [摘 要] 狭义“有”字句和方言“有”字句是有内在联系的,它们中的“有”都统一在表“存在”的本义下,分别表示事物、性状、事件的存在。“有”字的词性是动态的,根据后接成分从名词到名动词到谓词的不同,而呈现出一个由动词到准谓宾动词再到副词性确认标记的变化过程。

  [关键词] 有;本义;存在;动词;准谓宾动词;副词性确认标记

   关于“有”字句的研究,本文主要涉及普通话和方言中的“有”字句。普通话中主要是“狭义‘有’字句”的研究,该类研究认为“有”是动词,后接名词宾语;方言中主要是“有+VP”句式的研究,两类研究没有为这两种“有”字句现象做一个统一的解释。
  方言是汉语在不同地域的变体,是汉民族共同语的分支,和汉语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二者之间的差异是语言内部矛盾,应该可以统一在汉民族共同语下。本文拟从共时角度出发,结合普通话和方言中“有”字句的研究,根据语言的内部联系,探讨现代汉语“有”字的本义和性质。
  
  一、“有”字的意义
  
  1. “有”的本义是表示某种事物或现象的存在
  许慎《说文解字》释“有”:小篆字形为“[XC]”,以手取肉形。本义为“不宜有也”。例句《春秋传》曰:“日月有食之。”
  [1]有人根据“以手取肉”的小篆字形,认为“有”字的本义是“据有”,并且进一步解释说,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是不应该的,所以是“不宜有也”。此说没有解释为什么作者选用“日月有食之”作为例句,例句中的“有”显然不是“据有”。
  日食、月食是一种自然现象,宋代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比较客观的认识。古人的自然科学知识远没有宋人发达,他们敬畏自然,相信巫术,认为“日食”、“月食”是一种不祥的天象,故说“不宜有也(不适宜存在这种天象——作者注)”。可见“有”的本义是指客观存在日食、月食这种不受古人欢迎的天文现象,“有”是指客观现象的“存在”。
  为什么有以日食、月食为表象存在的对象呢?古人崇拜自然现象,以为这是上天给人类的一种信息,是否遵从这种信息,关系到人类行动的顺利与否。所以古人信奉占卜,巫术盛行。最初的文字被专门用作记录占卜结果,因而有了“甲骨文”,或者干脆直呼做“殷商卜辞”。先秦文献多次出现“日月有食之”的记载,足以证明“日食”、“月食”现象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用它来传达“有”的“存在”意义就更加昭显。
  那么,“日月有食之”这句话该如何理解?孔颖达在解释《春秋经•隐三》中的“日有食之”时是这样说的:日有食之,言有物来食之也[2]。可见,这里的“有”是表“存在”的动词,“据有”义在这里是讲不通的。
  为什么采用“以手取肉”来代表字形?“古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征象。”[3]
  这是《说文•序》中关于古人创作周易的方法描述,反映了古人最初对世界的认知途径:古人对世界的认知始于可以具体感知的客观对象。从具体到抽象,从客观到主观,这也是人类共同的认知方式。中国古人造字也遵从人类共同的认知方式,所以最基本的造字手段是“象形”,直接描绘物体形状;在此基础上添加有抽象意味的简单符号创造出“指事”造字法,比“指事”更抽象一点便创造出“会意”造字法,直到出现更抽象的“形声”造字法。“事物和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抽象概念,只能用抽象的“会意”或者“形声”造字法。“形声”是一种最晚出现、成熟的造字法,“有”又是一个作用重要、使用频繁的字眼,于是用了“会意”法来创造“有”字;再说,从外物的存在会较自然地联想到与己有关的事物的存在,甚至是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事物划归为自己名下,使其为我所有,这就是“拥有”意义的产生。于是小篆用“以手取肉”的形状来表示将外物据为己有。民以食为天,这个外物自然就是大家最熟悉的食物了。
  如此看来,许慎对“有”的解释包含了两个层次的意义:第一层,“有”的本义是“存在”,这主要借助释义和例句来表现;第二层,在本义的基础上,“有”引申出“据有”、“领有”意义,这是借助字形来表现的。这样的分析可能更符合人类对世界的普遍认知规律。
  
  2.狭义“有”字句中“有”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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