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英语翻译得体性原则论文

时间:2020-06-22 11:54:49 医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生物医学英语翻译得体性原则论文

  1得体性原则及在翻译中的适用性

生物医学英语翻译得体性原则论文

  “得体”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如下:“(言语、行动等)得当;恰当;恰如其分。”其他词典的解释与此大体相类。这是一种宽泛意义上的解释。难以确切理解其内涵,不大好把握,运用起来常常带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随意性。从修辞学理论的高度来衡量,离规范性、科学性相距甚远。王希杰先生在《修辞学通论》中则指出:语言的“得体性指的是语言材料对语言环境的适应程度。脱离了特定的语言环境,就没有得体不得体的问题。”他说:“修辞的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得体性原则。

  一切其他的原则都从属于这个原则,都是这个最高原则的派生物。这个最高原则制约着和控制着一切其他的原则。”[1]王先生的定义简洁、明确,认为得体是语用的最高原则。聂炎[2]在《得体性原则两题》一文中对语言表达如何适应语体进行了总结:“每一种语体一般来说都有表现自己本身特点的不同的语料和表达手段,即常常有自己的专用词语、专用句法结构和篇章结构、语言风格等等,这是该语体区别于彼语体的重要之点。言语思维主体在选词造句时只有同语体和谐一致,即得语体之“体”,才可能有良好的表达效果。”翻译是一种跨文化、跨语言的交际活动,翻译过程可以定义为理解原文并创造性地运用另一种语言再现原文的过程,即语言使用的过程。[3]而得体又是语用的最高原则。因此,得体性语用原则在翻译中的适用性不言而喻。翻译的语用问题,归根到底,强调的是语言信息所采取的形式,必须由使用该语言的环境来决定,其根本是语言表达切合语境的得体性。[4]

  2生物医学英语的特征及得体性翻译原则的具体内涵

  从广义上来说,得体性语用原则适用于一切译作,但是,根据原作的文体不同,在具体要求上就各有侧重。生物医学英语属于科技文体的范畴。典型的科技英语是“专家与专家”交流的涉及学科的研究和发展的书面性英语。[5]其功能主要是述说事理、描写现象、推导公式、论证规律,其特点是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行文规范、用词准确,技术术语正确,修辞手段较少。[6]针对这些特点,科技英语翻译中的得体表现为忠实和通顺。所谓忠实,就是要完整地、准确地表达原作的思想内容,同时还需保持原文风格。这是对科技翻译的首要的、也是最起码的要求。原作的内容和风格是客观存在的。译者的任务,就是要把这种客观存在原封不动地传达给非原文读者。

  翻译虽然是语言的一种再创作,但毕竟和纯粹的创作有着本质的区别。译者必须忠实于原作,决不可自作主张,对原作进行随意的篡改、增删。所谓通顺,对科技翻译来说,虽然不像翻译文学小说那样要求雅致优美、姿态横生,也不像翻译诗歌那样要求抑扬顿挫、押韵合辙,但至少应保证译文语言符合汉语的语言规范和修辞习惯,文从字顺、明白流畅,而不能生造一些不伦不类的词句,或对原作拘泥太过,以致译文出现文理不通、结构混乱和拖泥带水的现象。在翻译实践中,若“忠实”和“通顺”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前者,即忠实、准确、规范地传达原作的意思,因为科学的灵魂是“真”,科技翻译的灵魂是“准确”。在医学文献翻译中,一字之差就可能断送病人性命;在工程技术翻译中,一个数据之误可能导致重大的技术事故。因此,“忠实”是科技翻译的根本和前提,而“通顺”是实施科技翻译达到完美的一种手段和途径。[7]

  3得体性翻译原则在生物医学英语翻译中的具体运用

  要实现生物医学英语翻译的篇章译文得体,就必须在词、词组、句子、段落等各语言平面上对译入语可能有的几个同义而结构不尽相同的语言形式精心选择,选择除了涉及语言结构因素(如词性、词语搭配、上下文)之外,还与文体有关。选择的目的是使译文得体,得语言和文体之体。以下通过辨析不同译文以具体说明如何实现生物医学英语各语言平面翻译的'得体。

  3.1词的得体

  3.1.1表达规范

  《现代汉语》指出:科技语体讲究论证的逻辑性,要求语言规范。[8]例1Electroporationisusedtomakesmall,temporaryholesinthemembranesoDNAcanpassin.译1:电穿孔用来在细胞膜上形成小的獉獉、暂时的孔洞獉獉獉獉獉从而使DNA通过。译2:电穿孔用来在细胞膜上形成瞬时微獉獉獉孔獉从而使DNA通过。例2Thesefindingssuggestthatoralim-munemodulationmayrepresentanattractivether-apeuticapproachtoatherosclerosis.译1:这些结果表明口服免疫调节剂代表了一种诱人的獉獉獉治疗动脉粥样硬化的新方法。译2:这些结果表明口服免疫调节剂代表了一种引人注目的獉獉獉獉獉治疗动脉粥样硬化的新方法。以上两例中的“小的、暂时的孔洞”以及“诱人的”用语不正式,且读来疲软。而译2中的“瞬时微孔”及“引人注目的”用语平稳、凝重、冷穆,符合科技英语的特征。

  3.1.2用词准确

  例3PolymeraseChainReaction(PCR)isamolecularbiologicalmethodforamplifyingDNAwithoutusingalivingorganism,suchasE.colioryeast.译1:聚合酶链式反应是一种无需在活体(如大肠杆菌或酵母)内扩大獉獉DNA的分子生物学方法。译2:聚合酶链式反应是一种无需在活体(如大肠杆菌或酵母)内扩增獉獉DNA的分子生物学方法。译文1把amplify译成“扩大”,但根据生物学知识判断,这里的amplify是“creatingmultiplecopies(产生多个克隆)”的意思,所以译成“扩增”更准确。

  3.2词组得体

  3.2.1精炼、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例4Theabilityofmonoclonalantibody(mAb)tospecificallylocalizeintumortissuesinvivooffersanattractivetherapeuticapproachforcancertherapy.However,treatmentwithmAba-lonehasonlyachievedverylimitedsuccessintheclinic.译1:体外实验中单克隆抗体(mAb)特异定位于肿瘤组织的能力为癌症治疗提供了一种引人注目的治疗方法。然而单独使用mAb治疗在临床上取得了非常有限的成功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译2:体外实验中单克隆抗体(mAb)特异定位于肿瘤组织的能力为癌症治疗提供了一种引人注目的治疗方法。然而单独使用mAb治疗在临床上收效甚微獉獉獉獉。例5Asimmunologybecomesbettercharac-terized,immunomodulatorhasprovenasoneofthemostprevalentareasinthedevelopmentofnewpharmaceuticals.译1:随着免疫学变得更富特征獉獉獉獉獉獉,免疫调节剂已成为药学研究中的一个最流行的领域獉獉獉獉獉獉。译2:随着免疫学的进一步发展獉獉獉獉獉,免疫调节剂已成为药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獉獉。以上两例中译2优于译1之处在于:译2表达正式规范有力,且更符合汉语习惯。由于英汉词组的构成和功能差异较大,所以总的要求是在“信”的前提下,既要充分表达原意,又要符合译入语语言形式上和修辞的和谐。科技英语中存在大量惯用和非惯用的四字词组,如asshowninfigure(如图所示),withoutlossoftime(不失时机),convertwastesintousefulmaterials(废物利用)等。合理使用这些四字词组,能起到精确紧凑,简洁明晰的效果,为译文增色不少。

  3.2.2专业规范

  例6Thespleenmayaddbloodtothegen-eralcirculationtomakeupforwhathasbeenlostinthebody.译1:脾脏能给总循环獉獉獉增加血液,以补偿獉獉獉身体的损失獉獉獉獉獉。译2:脾脏能给周身循环獉獉獉獉增加血液,以补獉獉偿身体所失去的血獉獉獉獉獉獉獉獉。在医学中,“总循环”不如“周身循环”专业规范,而且“补偿身体的损失”过于笼统,所指不明。所以译2更得体。

  3.3句子得体

  句子是语言平面中上下运转的轴心,也是翻译过程的主要着力点。句子同义手段的选择应该做到对应题旨要求,适应行文递接,切合语体特点以及依从声韵协调。[9]具体到生物医学英语的句子翻译,应该做到:

  3.3.1体现信息中心

  每一句话、每一句群和每一语段都有一个最核心最关键的内容或意旨需要得到强调突出,以利于接受主体准确地把握其语意焦点,了解其着意传输的信息,此语意焦点成为信息中心。[9]应尽量把原语的信息中心译成汉语的信息中心,使两者相对应。例7Nucleicacid,originallyisolatedbyJohannMiescherin1871,wasidentifiedasaprimeconstituentofchromosomesthroughtheuseofthered-stainingmethoddevelopedbyFeulgenintheearly1900s.译1:核酸最初是由JohannMiescher在1871年分离成功,并被证实为是染色体组最基本的组成,这是由Feulgen在20世纪初通过使用红染色方法证实的。译2:核酸最初是由JohannMiescher在1871年分离成功,并在20世纪初由Feulgen通过使用红染色方法证实为染色体组最基本的组成。译1采取直译的方法,虽然把原文的意思表述清楚了,但是把信息中心置于句中,未予突出。而原文中的isolated和identified为本句的信息中心,译成“分离”和“证实”。

  译2通过语序颠倒使信息中心突出,自然流畅,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英汉表达方式不同,许多汉语句子往往把信息中心置于句尾,来突出重点;而多数英语句子则经常将信息中心置于句首,以突出主题。这就形成了“信息中心首位”(beginningfocus),其他信息后置的句式结构。汉译英时要注意把英语句法结构的这个规律运用到翻译中去。而出于汉语表达的需要,译者要反复推敲,甚至可以跳出原文的框框,合理使用翻译技巧,对原文句子成分、结构形式进行必要的调整,按照汉语的习惯组织译文。

  3.3.2体现逻辑关系

  例8Lamivudine(Epivir-HBV)isapotentantiviralagentwithminimalimmunemodulatorca-pacity.译1:拉米夫定是有效的抗病毒药物,有獉着最低獉獉獉的免疫调节能力。译2:拉米夫定是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却獉很少有獉獉獉免疫调节能力。译1中没有反映前后两句内含的转折关系,读来有句子堆砌之感,而译2通过“却”一词使语段内含的转折关系得以彰显。

  3.4语段得体

  语段是比句子高一级的语法单位,通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句子构成的语义整体。衔接是语段的重要特征,衔接的优劣,关系到话语题旨或信息是否被接受者理解和接受[10],译文若不能正确反映原文中的衔接关系,就反映不出生物医学英语的逻辑性和条理性。例9ThebiosynthesisofRNA,calledtran-scription,proceedsinmuchthesamefashionasthereplicationofDNAandalsofollowsthebasepairingprinciple.(5)Again,asectionofDNAdoublehelixisuncoiledandonlyoneoftheDNAstrandsservesasatemplateforRNApolymeraseenzymetoguidethesynthesisofRNA.(6)Afterthesynthesisiscomplete,theRNAseparatesfromtheDNAandtheDNArecoilsintoitshelix.译1:RNA的生物合成,也称为转录,以獉和獉DNA复制的相同的模式进行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同样也遵循碱基配对原理。

  DNA双螺旋的一段解螺旋,只有一条链作为RNA聚合酶引导RNA合成的模板。在合成完成后,RNA从DNA上分离,DNA再次形成双螺旋结构。译2:RNA的生物合成,也称为转录,和獉DNA复制的模式大致相同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同样也遵循碱基配对原理。同上所述獉獉獉獉,首先獉獉,DNA双螺旋的一段解螺旋,其中一条链作为RNA聚合酶引导RNA合成的模板。在合成完成后,RNA从DNA上分离,同时獉獉,DNA重新形成双螺旋结构。译2通过许多连接词(如同上所述、首先、同时)清晰流畅地讲述了DNA转录的过程,较之译1更富有条理性和整体感。

  4结束语

  生物医学英语翻译与文学翻译在语言的运用上,在修辞手段的选择上,是有区别的。文学作品个人风格明显,感情色彩较强,翻译时多注重形象思维,讲究语言上的形象和表达上的生动;而生物医学英语个人风格较少,感情色彩罕见,翻译上注重逻辑思维,讲究语言上的规范和表达上的准确,在选择译文语言时,译者的游刃余地是不大的。得体是语用的最高原则,但在不同文体中侧重不同,生物医学英语翻译的得体性表现为忠实于源语的内容和风格,同时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同时生物医学英语翻译也同其它文体的翻译一样,是一种既具艺术性,又具创造性的艰苦的脑力劳动。它要求创造性地运用中外文两种语言知识和专业知识。而要达到这一点,只能靠大量的实践和不断的探索,别无捷径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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