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论文

时间:2022-09-23 14:55:40 医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医学伦理论文(通用7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学伦理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学伦理论文(通用7篇)

  医学伦理论文 篇1

  [摘要]本文试从医学体系内部特征入手,旨在探寻一条提高医德医风水平的途径。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医疗服务的主旨是彰显人生命的尊严,医学具有明显的人文特征,这个特征包含在医疗技术之中,而医学伦理学体现了医学科学的这一特征。强化医学伦理学的教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强调课程本身的重要性;医学体系中的其他课程不应忽略;在学生实习环节中落实医学伦理的理念。

  [关键词]医学的人文特征;医学伦理学;强化教学

  应该看到,这些年来,我国的医疗服务水平就整体而言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医疗行业的进步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的需要相比,仍显得有些滞后。其中,医疗服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受到的批评较严重,医生的职业道德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1]。医疗技术在进步,而医德医风问题的改善还需要医务界同仁作出更大的努力。

  医德医风状况不甚乐观,原因非常复杂,我们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理顺各种社会关系和矛盾,需要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本文将对医学学科的特征进行分析,探寻一条从学科内部特征入手来提高医德医风水平的途径。

  1、医学的人文特征

  众所周知,培养一个合格的医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医生是一种技术要求十分严格的职业。在医生的职业素养要求中,医疗技术无疑占据着首要地位,医生的服务水平关键在于医术,这是一个社会共识。同时,医学院在培养、训练学生时也非常强调这一点,突出医疗服务中技术因素的理念不容置疑。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医疗服务的过程是救死扶伤的过程,战胜疾病、延长生命、挽救生命是医生的天职。医疗服务彰显的是生命的尊严,医疗服务水平是人类文明水平的一个标杆[2]。从医疗意义上说,医疗技术的特点有别于其他领域的技术,如计算机技术,尽管计算机的技术要求十分严格,即使一项新技术存在着某种缺陷,并可能对用户造成损失,但这种损失与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缺陷而对患者所造成的损失相比,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失误将影响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人的健康与生命是无价的,因此,医疗技术具有一种鲜明的人文特征,它关系到生命的尊严,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所以,我们在讨论医疗技术问题时,不应轻易忽略、质疑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人文特征。

  当今世界,技术与人文脱节的现象比比皆是,对自然资源的滥用滥阀、环境的严重污染等。同样,在医学领域,重技术而轻人文的现象也不容忽视,这是全人类担忧的问题,在越来越发达的技术面前,人们反而忽略了自身。

  医疗服务是一种技术含量很高的服务,同时,其人文特性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在医学院教学的过程中,强化医疗技术人文特征的教育很有必要,因此,医学伦理学在医学院的课程设计中,应占重要的地位。

  2、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意义与现状

  就学科的内在意义而言,医学伦理学无疑是通向医学内部技术性与人文性的桥梁。伦理学本身就是人文学科,医学伦理学讨论的医患关系、患者权利如知情同意权、隐私和保密不受到伤害等问题,与医疗技术的应用密切相关,而辅助生殖技术、基因组研究、器官移植等则本身就是技术问题。医学伦理学的意义并不只在于它沟通两个学科的桥梁作用,医学伦理学还是一个防止技术迷失的平衡器,其强调的原则,对改善当下社会的医德医风状况具有强大的推动力,它本身就是行业的标准[3]。正因如此,在医学院的教学过程中,强化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具有现实的紧迫性。

  现实的情况是医学伦理学在医学院教学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并不突出,许多医学院并没有把医学伦理学作为必修课来开设。这种情况的存在表明,我们对医学人文特征的认识还不够,技术主义的迷失在医学领域里也同样存在。技术至上本身并没有错,但忽视医学的人文特征表明对医学的认识是不够完整的。同时,对于医德医风问题,不能说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就可以解除这一顽症,但是医学伦理学毕竟有助于医学院的学生认识到医德医风与医技的密不可分性。所以,笔者认为,强化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是医学内在规律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医德医风水准的提高。

  3、强化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策略

  强化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3.1强化医学伦理学在医学课程体系中的重要性

  从医学伦理学教学本身来看,医学伦理学应该且必须成为医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程。在课程设计时,我们不应把医学伦理学当作普通的思想教育或人文修养类课程来对待,医学伦理学突显了医学的人文特征,它应该作为医学的主干课程,而不是辅助性的选修课程。

  由于医学伦理学一直被当作辅助性的课程,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科探讨等也极为缺乏。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是更适宜于举例教学的学科,一些学科问题如安乐死等,可以有开放性的讨论,这种讨论式教学的效果,肯定会比原理性讲授要好。医学伦理学并不是一种体系完备的理论,它提供的主要是一种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方法,它的教学方法应更具灵活性。然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无论从内容还是方法上都需要得到改进。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院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尴尬,说明我们对这门学科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医学伦理学在整个医学体系中的重要性,具体的教学内容、方法的改善和提高则并不是很困难的事,但其教学现状不容乐观。

  3.2在相关课程中贯彻和深化医学伦理观念

  由于医学伦理学涉及到医学体系的各方面,医学院主干课程中也渗透着医学伦理学的各种问题,强化医学伦理学的教学不仅仅是该课程的事,其他医学主干课程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一个高层次的要求,也是操作起来更加困难的问题。我们知道,药学、解剖学、生物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传染病学乃至精神病学等医学学科中,都存在着大量的医学伦理问题,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强调的往往是学科本身的内容,伦理问题并未得到深刻的重视。这一状况使得医学伦理的概念不那么具体,仿佛可以被游离于医学体系之外,成为一个抽象的东西。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分工越来越细的趋势,全面掌握学科的发展方向十分困难,只能在某一个点上寻求突破。博士不再是博雅之士,博士的培养实际上是专士的培养,在某一领域内的某一点上有着精深的研究;医学院教师的状况也是如此。这种状况使得技术主义为主流成为一种很自然的事,因此,在授课时,教师们的关注重点往往是本课程内的技术问题,而相应的伦理问题则没能给予应有的重视。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医学伦理学教学工作者多少有些无奈。

  要强化医学伦理学的教学,除了学科本身外,医学体系中的主干课程也起着深化医学伦理观念的作用,否则,医学伦理的观念还是很抽象的东西。要改变教学中各学科只关注自身技术问题的状况,还需要克服很多困难。但整个学科体系是一个环环相扣、错综复杂的矛盾体,操作起来问题较多,教学整体效果受到影响也是正常的事。

  3.3在医学实习过程中落实医学伦理理念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医学伦理学的观念最终还得体现在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此,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强化,还必须落实到学生的医学实习环节中。

  相对而言,实习环节落实医学伦理理念的可操作性比较强。医疗实习过程中,学生遇到的是一些琐碎、细小而具体的问题,在一个科室里,实习几周很难遇上医学伦理学上的复杂情况。对具体、琐碎问题的处理,除了能检验学生的技术,同时也能检验学生医学伦理的修养。医学院并不以培养医学伦理专家为目的,实习医学涉及到的也只是一些小事情。问题在于如何在做这些小事的过程中,体现出应有的医学伦理修养,体现出医德医风。如果我们在课程教学中对医学伦理学已经有了足够的重视,那么医学实习环节则更不能忽视,实习是医学伦理学教学真正的关键。如何在实习环节中强化医学伦理学的教学,使医学伦理学的观念转化为实际操作的素养,是所有医学伦理学教学工作者应努力的方向。

  传统医学中有着“仁心仁术”的观念,我们在强调“仁术”的过程中,更应当突显医者的“仁心”,从现代医学体系的角度看,医学伦理学强调的正是这一点。

  [参考文献]

  [1]刘双红.论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途径和内涵[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8,7(2):184-185.

  [2]崔晓梅,邱仁宗.生命伦理学导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52.

  [3]H.T.恩格尔哈特.生命伦理学基础[M].第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01-133.

  医学伦理论文 篇2

  【摘要】为了提高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实践课引入医学伦理学教学中。实践表明:在医学伦理学教学中,设置实践课的教学方法可提高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兴趣,加深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理论的理解和记忆,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医学伦理学;教学方法;教学改革

  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的一门理论科学,同时它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用医德理论、医德原则指导医务人员的医德实践。所以,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医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感,使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思想,同时带给学生一种现代的医学理念、科学的医学思想、全新的医学意识和良好的医学伦理思辩能力。使医学生不但能够遵从行医规范及行医准则,而且能够端正医学认知,启迪学生学习医学知识及指导医学实践。为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在2006年~2007年对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尝试性地进行了改革,把实践课引入医学伦理学教学中。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

  以计划生育医学专业2003班、2004班作为实验对象。

  2.方法

  计划生育医学专业2003班采取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计划生育医学专业2004班采取课堂教学及实践课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研究的具体方法是把医学伦理学的学习要求告诉学生,然后,在临床专业课程的临床见习时由带教老师简单讲解临床工作中的医学伦理问题,同时要求学生收集有关医学伦理的问题,结合这些问题,运用医学伦理学有关知识进行分析、讨论。对进行实验的两个班级进行了相同内容的测验,对成绩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学生进行了教学方法的问卷调查。

  3.统计学方法: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显著性。

  二、结果

  1.两组不同教学方法班级考试成绩对比分析

  两组测验成绩对比分析表明,采取课堂教学及实践课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的班级考试成绩比采取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的班级好,二个分数段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01及P<0.05)。

  2.两组不同教学方法班级对教学方法的评价

  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采取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与采取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的班级对教学方法的认同无明显差异。

  三、讨论

  医学伦理学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课堂讲授,由于课时的限制及教师的专业限制(非医学专业教师),开设实践课相当困难,学生对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不大,教学效果难以令人满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课堂的教学方法及手段上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如采取案例分析、专题辩论、角色互换法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改变了“满堂灌输”的枯燥,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及主动性,对提高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效果有明显作用[1]。但是,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包括了医德理论、医德规范、医德实践和医德难题四部分,不同的章节、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均不同,如医德实践和医德难题部分,没有实践,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的思考就不会深入,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也不利。这就要求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应该设置实践课。

  在我们的教学尝试中,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与采用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的班级的测验成绩对比分析结果来看,尽管成绩在90分以上及60~69分这两个分数段的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但在70~79分及80~89分这两个分数段有明显差异(P<0.05),说明采用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的班级的学生成绩优于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班级的学生。在对教学方法的的评价结果看,“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主动性、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容易掌握知识、培养了道德情感、对临床实践有帮助”等调查内容,得到试验组学生认同的百分比与对照组学生认同的百分比,从两组的统计学结果看,两种教学方法取得的效果是相同的。从两组测验成绩对比分析及问卷调查的结果看,成绩对比有差异,问卷调查无差异,这与我们的课堂教学方法采用的是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等方法有关系。采取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通过引入典型、真实的案例,引起学生的注意,把学生带进特定的情景,在老师的指引下,激发学生的形象思维,由学生发现、分析及解决问题,再由老师根据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及解决情况作进一步的纠正、补充,同时传授与医学伦理学相关的概念及内容,引导学生理解原理,使学生在活跃的课堂气氛中理解及接受知识,强化了记忆,避免了抽象说教和空洞的议论。专题辩论主要是针对某一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分析及讨论,讨论前先把主题告诉学生,让学生做好准备,讨论主要由学生发言,不同的观点可自由争辩,目的是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使学生在争辩中巩固理论知识,培养道德情感,也使老师从学生的辩论中发现教学及学生道德情感存在的问题,并引导学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案例分析、专题辩论这两种方法在医学伦理学教学实践中已证明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容易掌握知识及培养了学生的道德情感。采用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有了实践机会,能够帮助学生把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能够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测验结果看,试验组对案例分析题及综合题解答的正确率比对照组高,说明了设置实践教学内容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教学问卷调查的结果看,试验组与对照组比较无差异性,主要原因是实践课的设置问题,尽管有了实践课,但我们的研究是在不增加课时的情况下,把实践内容依附在临床专业课程的见习上进行的,教学效果会受一定的影响,所以,在教学方法的认同方面两组教学方法无差异。

  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包括医德理论、医德规范、医德实践和医德难题4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特点,医德实践这部分内容实践性强,课堂上应用案例分析、角色互换法能加深学生的印象,对提高实践能力有一定帮助。但缺乏真实的情景、真实的案例对学生思想、道德观念的冲击,对引起学生的注意方面也不够至于医德难题部分,由于是目前面临的有争议的伦理问题,还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这部分内容应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采取专题辩论或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使学生学会思考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的教学法在课程导入、引起学生的注意方面有其独到之处,而且能较好地激发学习兴趣,调动教学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但它与任何一种教学方法一样,也不是万能的。教学方法、学习方式的转变,绝不意味着用一种方式代替另一种方式。在教学中应根据不同教学内容,采用不同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收到满意的教学效果,完成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钱聚标,朱永湘,王华.医学伦理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J].广东药学院学报,2005,21(4):417.

  医学伦理论文 篇3

  1、艺术的告知病情

  鉴于癌症的特殊性,在充分评估患者生理、心理、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行有计划、有技巧地告知;医生要在“保密避谈”和“坦诚沟通”二者间取得平衡,依照不同患者病情轻重、对疾病的认识程度、心理承受力、身体状况及医护期望等差异,进行“个体化”的医患沟通。必要时请心理专科医生介入,帮助癌症患者平稳度过“肿瘤心理休克期”,让患者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尊重其自主权,完成未了的心愿。对于一些患者,与其让其长期猜测、逃避,不如主动告知实情,使其正视现实,积极配合治疗。但是对于性格内向、文化程度低的老年肺癌患者,一旦得知确诊肺癌,随即难以接受、产生恐惧感,对于这类不愿或者害怕知道诊断结果的患者,医护人员应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合理隐瞒,以防患者精神崩溃。知情同意权和保护性医疗并非完全对立,二者的根本宗旨都是为了维护患者利益,制定最优的治疗方案。因此,从医学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保护性医疗是在特殊状态下处于对患者利益的保护,是正确而且必要的。在提高医务人员认识、尊重患者的基础上,需要尽快完善立法,细化保护性医疗的适用原则,保障医患双方各自的权益,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告知方案,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患者知情同意权和保护性医疗之间的矛盾。

  2、优化的治疗决策

  医生对待晚期肺癌患者除了在告知病情时需要三思,亦可在诊疗的过程中从多角度体现。根据疾病的不同阶段,可以在早期实行支持治疗,中期实行姑息治疗,终末期实行临终关怀,各阶段无绝对的分界线,可有平行、交叉。有学者提出,癌症治疗中应该遵循尊重、有利无伤、公正、公益、身心并治、整体综合与心灵关怀结合、医术精湛与医德高尚并行、临床疗效与经济利益同重八大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因此,笔者认为,晚期肺癌患者的治疗决策大致可以从个体化、人性化这两个方面来进行综合考量。

  2.1个体化治疗制定晚期肺癌患者的治疗方案时,除了患者目前的肺癌类型、疾病分期,还要同时考虑到患者的经济状况及其对治疗方案的耐受程度,从医生的角度体现对患者知情同意和自主选择权的保护。最终的治疗决策,需要医生和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商讨决定。面对肺癌患者,如果疾病分期和经济状况允许,手术治疗是首选。然而晚期肺癌患者往往已失去手术机会,余下的经典治疗方案主要包括放疗和(或)化疗、免疫治疗、结合中医治疗以及最佳营养支持治疗等综合治疗。最大限度地延长肺癌患者的生命,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对于晚期肺癌患者,在制定具体的治疗方案时,要将每种方案的利弊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尊重他们的选择。近年来,口服靶向药物给EGFR突变阳性的晚期肺癌患者带来了希望的曙光,极大减少了传统化疗带来的毒副作用,从而提高了患者服药的依从性,改善了患者生活质量。在一组分析中,虽然一线使用化疗、二线使用靶向药物与一线使用靶向药物、二线使用化疗,从总生存期来看没有明显差异,但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也体现了在晚期肺癌治疗方案中的人文关怀。

  2.2人性化治疗晚期肺癌患者往往忍受着不同程度的躯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研究调查显示:晚期癌症患者最常出现的三种症状依次是:疼痛(92%)、乏力(89%)、胃口差(87%);低龄组患者出现疼痛、精神症状的几率高于老龄组,而后者更常见的是乏力和健忘;男性患者食欲减退、失眠、精神抑郁等症状发生风险较高,而女性患者更易出现恶心、呕吐。因此在治疗的过程中,更应强调“以人为本”,将患者视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而非单纯治疗疾病。在目前治疗手段无法达到肺癌根治目的或肯定抗癌治疗弊大于利时,临床医生就应审时度势,选择以改善患者生存质量为主要目标的姑息治疗(亦称为最佳支持治疗),通过控制症状从而实现支持和改善晚期患者的生活质量。对于终末期患者,最突出也是最常见的问题就是疼痛,因此提高对无痛化治疗的重视程度、提供更有效的镇痛治疗都迫在眉睫。近年来提出的癌痛多因素概念指出,患者对疼痛的认识,对“死”的恐惧,情绪的忧伤,心理上的忧郁和绝望,都会影响痛的感觉。因此,在使用药物控制癌痛的同时,应注意辅以心理治疗,其中也包括音乐疗法,为患者播放适合的音乐,分散对疼痛的注意力,从而减轻疼痛感。除此之外,关于在患者临终前是否应积极抢救,譬如插管、胸外按压等抢救措施,应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意愿。因为很多患者或家属希望患者在离开人世时不需再经受不必要的痛苦,而是顺其自然,让患者平静的离开,体现生命的尊严。

  3、全面的护理关怀

  临终护理是现代化护理的需要和人性化护理的充分体现,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临终护理需由具备高度责任感与同情心的护士来实施,顾及晚期肺癌患者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方面的需求,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同时使家属也得到安慰。

  3.1组建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和机构借鉴国外的做法,组建临终关怀机构:附属于医院,附属于基层保健,依托于家庭和社会护理,独立的临终关怀机构。设立临终关怀病房,由医德高尚、经验丰富的医生、护士、陪护人员组成专门的治疗关怀团队,给临终患者提供最佳的关怀照护。

  3.2基础护理病房布置应宽敞明亮、干净整洁,并且阳光充足。协助患者采取舒适体位,防止压疮发生;注意饮食安排的合理性、多样化;防止呛咳、误吸;口腔护理要积极,睡眠要保证;利用PICC技术建立专门的静脉通路,尽可能控制疼痛等,把患者的舒适度提升到最高。

  3.3心理护理面对死亡,患者往往会经历以下三个阶段:求生、止痛、平静离世。护士要用真诚取得患者的信任,用爱心、细心、耐心与患者交流、沟通。一项调查晚期癌症患者的研究结果显示,对病情毫不知情的患者比部分知情、完全知情的患者的抑郁程度高三倍。因此对待临终患者应专心倾听,诚实而和蔼地回答问题,评判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对患者病情循序渐进、合理的告知,鼓励患者及其家属参与疾病的治疗和护理计划决策的制定过程,从而消除患者紧张、恐惧、绝望的情绪,树立信心,提高治疗依从性,加强医患的相互信任,还可以让患者有尊严、安宁的接受死亡的到来。亲属的陪伴、遗嘱书写、了却心愿、追求美好(花和音乐)等,都应该尽量满足。还可用潜移默化的方式进行死亡教育,帮助临终患者树立正确的死亡观,让其认识到死亡是人生的一个过程,与其痛苦挣扎,不如顺其自然,“安乐”地接受死亡。

  3.4社会角度护理医疗机构应举办相关的知识讲座或成立患者俱乐部,帮助入院患者与病友及时沟通,并定期邀请专家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鼓励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定期探视患者,以此帮助晚期肺癌患者获得良好的社会支持及病友、亲人的安慰。只有让患者正确认识疾病,才能从根本上克服恐惧绝望心理,保持积极乐观情绪。Willis认为,晚期肺癌患者家庭或临终关怀机构还可以让患者接触互联网,以获得健康资讯、病友支持、控制疼痛、便捷咨询,沟通交流。

  医学伦理论文 篇4

  摘要:医学伦理学是医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在职业道德培养和指导解决医疗技术带来的社会问题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非医学专业视角探讨了对医学伦理学的认识和理解,对非医学专业人员理解和接受医学伦理学具有一定科普性质,对督促医学生尽早用伦理学的知识武装自己,形成良好的医德,正确利用先进的医疗技术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医学伦理学、医德、医患纠纷

  前言

  首次听闻医学伦理学,是源自《今日文摘》2007年第9期一篇名为《伦理拷问灵魂:美国父亲紧急搜寻数百捐精子女》的文章。文章的主人公科克?马克赛曾是一名活跃的精子捐赠者,他长年来帮助那些不孕不育夫妇圆了生儿育女的梦想。可是,他却发觉自己的慷慨行为即将导致一场潜在的伦理危机的爆发。的确,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一些尖端医学不断地挑战着传统的伦理学观念,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医学与伦理学的关系,两者之间孰重孰轻,如何让天平不偏不倚,保持稳定,成了大家思考与争辩的话题。

  作为一名在医学院校工作多年的非医学工作者,我对医学专业知识的了解非常浅薄。然而,在长年累月的接触和耳濡目染中,我逐渐培养起对医学的兴趣,慢慢体会到医学的博大精深。其间,我深切感受到医学与伦理学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经过进一步的学习,了解到医学伦理学的范畴十分广阔,并且对医学伦理学的概念、来源、历史发展、原则及意义等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认知。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学实践中的道德问题和道德现象的学科,在医德培养和解决医学技术带来的社会问题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医学伦理学在医德培养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首先,伦理关乎道德,对强调医学人才职业道德即医德培养有着深刻的内涵与十足的必要性。

  2005年爆出轰动全国的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尽管只是极端事件,但给医务人员群体产生了恶劣影响。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个别医务人员受拜金主义影响,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导致价值背向,引起患者的不满,从而恶化医患关系,产生了诸多不和谐的因素。这些不良现象加上医疗体制改革产生的诸多问题,在浮躁的社会大环境下产生了严重的后果。自此后,各地屡屡爆发医患纠纷,使得医患关系如履薄冰。

  从医务人员角度来说,医学伦理教育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加强医德建设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因素。因而,必须以优秀的医务人员为榜样,牢记患者利益至上的原则,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过程中,要尊重关心患者,营造出文明和谐的就医环境,形成平等、相互理解的医患关系。吴孟超医生曾获得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他曾说过,要有敬业精神,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为病人解除痛苦。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极端负责。在全国的医务系统里,这样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很多很多,正是他们组成了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成为每个医务工作人员的楷模。

  强化医学伦理学教育,加强医德建设是避免医疗事故、医患纠纷的途径,也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希波克拉底誓言指出:“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医务人员的工作很艰辛和复杂,他们身上时刻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更有甚者还会受到来自患者及其家属的责难与不理解,这个时候,更应该反思自身的不足,不断提升自己的医术与医德。要知道当与死神的拔河终于获得胜利时,当痛苦的表情被感激的微笑所替代时,医生的能力便得到了肯定,生命的价值便得到了体现,灵魂便得到了升华。

  当然,好的医患关系还涉及医学伦理学许多基本问题,应当在学习医学伦理学内涵中具体应用。此外,还有一些先进的医疗技术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难题。

  2、医疗技术应用对医学伦理学带来新的挑战

  先进医疗技术给患者带来利益,但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比如人工受精,体外受精,代理母亲等生殖技术给人类提供了非自然的生殖方式,让许多患者圆了生儿育女的梦想。但同时,这种先进的生殖技术又是一把双刃剑,引起一系列伦理学和法律问题。比如供体精子人工授精育成的孩子具有什么法律地位;对人类胚胎的研究应否控制;是否应该禁止在产前进行性别选择。避孕、人工流产和绝育等也是使恋爱、性交与生殖生育分离的技术,因此遭到宗教或非宗教权威的反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往往要求在政策和法律上作出相应的决定。另一方面,对智力严重低下者以及严重的精神病人是否应该实行强制绝育,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另外,医务人员是否可以使不可逆昏迷的脑死亡病人和持续性植物状态的人继续维持其生物学生命,以及产前诊断、遗传学筛选、基因治疗、基因工程、安乐死等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也属于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这些临床决策离不开医学伦理学的正确指导,医生利用医学知识和技术对病人进行诊治,就必须遵守相关的医学伦理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生所作出的诊断是正确的,采取的医疗措施是最符合病人利益的。同时,新的技术与方法引入到临床实践中,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伦理难题。因此,医学要发展就不得不考虑社会效应和伦理道德问题,医学科技的发展必须以通过医学伦理的论证与允许为前提。

  3、公众或患者对医学伦理学知识的学习显得迫切而必要

  先进医疗技术治愈了很多疾病,也给患者带来健康和利益。但很多时候,患者由于医学知识的缺失,往往不能从专业的角度来正视病情,缺乏对医疗行为风险性、不可预测性以及个体差异性的正确理解,对健康和治疗效果的期望过高,一旦未达到患者的预期效果或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便常常引发医患矛盾。若患者能科普医学伦理学的相关知识,用于分析和处理自己面临的医患矛盾,将会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此外,公众对先进医疗技术的片面认识,可能会导致在一些情况下把先进医疗技术作为一种谋求利益的手段。比如作为公众事件的邓文迪女士成功利用其夫默克多先生的冷冻精子成功使自己受孕,想以此改变涉及其子女的财产分配。又比如一些未婚女性做dai孕的妈妈,尽管其初衷是帮助因身体原因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但其后涉及到的利益和孩子纠纷往往伤害着所有当事人。这些在先进医疗技术运用下暴露的新问题,主要是医学道德现象,得通过公众对医学伦理学知识的正确理解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

  4、与时俱进,应用医学伦理学知识解决新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的社会现象和医学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应用医学伦理学宽阔的知识视野和宽广的国际视野来解决现实问题,值得我们思索。

  团结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国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之一。在我国现实的医疗实践、社会生活中,围绕着以“救治生命、维护健康”为主题,各种团结互助的活动始终存在着,如无偿献血、器官捐献、干细胞捐赠、精子捐赠等。但是,在这方面还有很多的空白和薄弱点,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生命和健康是人的第一需要,我们应在救治生命的器官捐献、干细胞等捐献中大力倡导团结互助的精神,或者建立明显提倡的条款。以造血干细胞捐献为例,目前我国有数百万的白血病患者需要移植造血干细胞来拯救生命,至少在400~10000个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中才有可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供者。由于社会公众医学知识的缺乏或误解,把其看作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影响到了自愿捐献者的数量。更可惜的是,有的捐赠者最初同意捐赠,等患者都入仓做好手术准备了,捐赠者却反悔,这给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更为可怕的是,由于器官的严重短缺,甚至滋生出了黑色器官买卖链。这些现象既源自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也缺少必要的法律及制度约束,而这些都必须以正确的医学伦理学知识为其基础之一,运用到实际问题中,结合医学知识的宣传,动员更多的人加入捐赠行列,用至仁和至爱的团结互助精神升华社会主义的价值观。

  2015年6月,美国的高等法院通过了全美国的同性恋婚姻法案,自此美国在全国50个州以内,可以允许同性恋者们自由结婚。至此,全世界已经有超过20个国家通过了同性恋婚姻法,这是一个国际趋势,不可阻挡。但在目前我国仍然没有通过同性恋法案,社会仍然对同性恋人群有不正确的评价,同性恋者遭受着来自道德方面的巨大压力。在很多人眼里,同性恋是“不道德的”,他们不但不被社会所理解,反而遭到社会的排斥和隔离,在各种恐惧、焦虑、紧张、自闭等心理状态下艰难地生存。同性恋者本身通常有对自我认知的迷茫和困惑,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使得他们更加背负巨大的精神负担。对于同性恋的现象,我国政府采取的是不支持不反对的政策,这种态度导致了同性恋者的合法权利没有法律的保护。同性恋者在生活中不仅遭受着公众不理解和排斥,更重要的是他们产生了消极、抑郁、紧张、孤独等心理问题,面临诸多伦理困境。同性恋者想要走出伦理困境,也应学习一些伦理学知识,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从容应对公众的质疑和不理解。公众也应在学习医学伦理学和传统文化的关系中找到包容点,对同性恋者多一份理解。

  5、小结

  综上所述,医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医学伦理学知识,用其思想指导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难题,更好地为医学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公众和患者则可通过学习,了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知识,认识到医学并非无所不能,就算技术可为但尚有医学伦理学的约束,从而理解和支持医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解决先进医疗技术衍生出的繁杂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李恩昌,杨同卫,王臻.医学伦理学研究的若干原则与方法――中国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发展研究之五.中国医学伦理学,2013.26(2):156-158.

  [2]张金钟,王晓燕.医学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5.4:219.

  [3]吴远,黄纯.医院医学伦理学应用与管理思考.东南国防医药,2012.14(6):565-566.

  医学伦理论文 篇5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在科技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医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对社会、文化道德、伦理产生者深刻的影响。为了不断规范医疗科技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患者、受试者、研究者和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制和伦理观念,保障医疗安全,增加医患沟通,减少医患矛盾,依法建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势在必行。

  1、概述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它是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科。(可查阅家中伦理学书籍的概念)

  医学伦理委员会(MedicalEthicsCommittee.MEC),是一种建立在政府、医学科研单位和医院等医疗保健组织之中的独立机构,由医学和非医学人员组成,根据医学伦理理论与原则来审查、指导、研究、咨询医学科研和医疗实践的伦理问题,以确保医学科研和医疗实践活动实现道德要求。在我国医学伦理委员会又称为“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医院伦理委员会”、“生命伦理委员会”等。

  2、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意义及现状

  2.1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意义

  随着医疗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人们一方面越来越期望这些技术能够造福于人类;一方面担心这些技术所可能带来的道德灾难。那么如何降低其对人类的危害并使之更好地造福于人类?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立就是对现代医学科技作用于人类的避害选择。其意义在于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可以更好的维护患者、受试者、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医疗过程中的医患矛盾;可以帮助解决医学上遇到的道德困难;广泛的向医务工作者普及医学伦理知识;为医疗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提供信息和依据。从而保障更多、更先进的医疗新技术、新药物、新医疗器械等造福于患者,造福于人类。

  2.2国内外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现状

  医学伦理学最早的文献出现在公元前四世纪的《希波拉底誓言》中。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在西方国家开展较早,美国自1974年至今已经先后建立了6个国家伦理委员会,到八十年代末,美国已有60%以上的医院建立了医院伦理委员会。1983年2月,法国建立“国家生命和健康科学伦理学顾问委员会”。2001年7月,瑞士联邦政府正式成立国家医学伦理委员会。1982年12月,日本德岛大学以审议有关不孕症治疗为目的的体外受精为契机,在日本的医科大学中率先成立了伦理委员会。

  根据学者张鸿涛通过对我国开展伦理审查的原初形式的研究说明我国现代的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在我国传统的道德评议活动和西方的审议处理伦理难题活动的共同影响下出现的。我国最初设立的现代伦理委员会是我国的人类基因科研部门为了与国际接轨,开展国际科研项目,而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的伦理委员会,其任务主要开展相关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内各医科大学及许多医疗机构纷纷设立了伦理委员会。近年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设也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卫生部(现卫计委)2012年发布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也将建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并发挥其审查作用作为了等级医院评审的条款之一。但是根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大约400个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了医学伦理委员会,但是只有约50%的委员会发挥了审查作用。所以,尽快的规范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程序,发挥委员会审查及监督的作用,使之能够最大限度的为医学科技发展保驾护航,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问题之一。

  3、医学伦理委员会功能及工作程序

  3.1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功能

  开展伦理审查。按照《赫尔辛基宣言》的要求医学伦理委员会需承担本机构所有涉及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和医疗行为的科研项目的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对研究方案的审查;对研究目的监督与指导;对知情同意书的信息进行审查;对项目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审查;对批准项目的全程监管与后续审查。

  指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根据卫生部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等法律规定,必须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并开展有关工作。

  医学伦理教育培训工作。卫生部《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审查办法》中要求医学伦理委员会承担对医学科研人员、医务人员进行伦理知识培训的工作。每年还需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及工作人员对相关伦理审查知识及伦理学新知识进行学习和培训。

  保护受试者。医学伦理委员会还承担对受试者和患者的咨询保护工作。适时地对病人与公众进行医学伦理学基本知识的宣传。回答病人、受试者和研究人员的咨询,并提出适当的伦理学意见。

  3.2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3.2.1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立

  为了规范、完善我国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中华医学会伦理学分会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修订和出台了《医学伦理委员会组成规则》、《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这两项文件对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文件中指出伦理委员会应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不仅包括医药相关专业人员还要包括非医药专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且性别均衡;此外,还对伦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委员产生方式、职责要求、审查内容及文件管理等方面做了细致、全面、严格的要求。尤其是《指导原则》可以说是我国近几年来伦理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3.2.2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胡敏燕、沈少林介绍了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临床试验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中,应有多数委员出席,且与试验利益不相关,进行研讨、问询后作出投票,受审方案须经出席审查的大多数委员同意,方可获得批准。简易程序,方案可由伦理委员会主任主审也可由主任指定1-2名委员进行主审。

  总体上来说,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跟踪审查、档案管理四个大方面。但是国内的研究文献大多集中在“审查”这一流程上,对跟踪审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国内较为少见,但是《指导原则》中明确指出了伦理委员会应对所有批准的临床试验项目进行跟踪审查,直至试验结束,并对跟踪审查的内容进行了说明。卫生部颁布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也明确规定:伦理委员会应对医疗技术的实施履行全程监管工作。

  总之,在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程序上应本着科学、稳妥、效率的原则,建立医学伦理审查程序是必要的,在具体实践操作中要严格掌握各自的适用范围,杜绝草率,敷衍了事或姑息迁就的做法。

  4、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也引起了科研项目研究者和管理者的重视,但是由于医学伦理学进入我国较晚,伦理委员会的建设仍然存在着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

  对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立的重要性和比较性认识的还不充分。我国许多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管理者对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立的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导致委员会的工作存在表面化、敷衍了事的现象,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也就得不到真正的发挥。但是实践证明,其作用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替代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决定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和公正性。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设的规范性还不够。虽然为了不断规范我国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设,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许多相关文件,但是在我国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和委员的选拔过程中还是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医学伦理委员会职能和作用发挥的不够。我国在已有的伦理委员会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能发挥不够,甚至流于形式,例如,课题完毕进行结题“补审”、跟踪审查等流于形式,甚至有些机构缺少此项工作等。

  结语:

  针对伦理委员会委员的培训较少。在目前的工作中,对伦理委员会的培训十分缺乏,委员大多凭借自学来满足审查工作中的需要。国内对伦理审查基本原则及国内外公认的医学伦理学文件解读还不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委员会委员在评审过程中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

  医学伦理论文 篇6

  [摘要]目的:探讨康复治疗中的医学伦理问题。方法:通过对不同时期偏瘫患者康复介入的评定(主要评定内容为ADL及FMA运动功能评分),观察康复治疗对哪段时期更有意义。结果:通过评定证明早期的康复介入对偏瘫患者的预后更有临床价值。结论:康复治疗更应针对临床早期的偏瘫患者,同时后期患者也应到社区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关键词]康复治疗;医学伦理;康复评定

  随着康复治疗越来越被广大功能缺损的患者及家属所认同,患者往往到了后期仍然要求进行康复治疗,由于目前康复治疗师相对缺少,不能满足现有的功能缺损患者的需求。就我院来讲,我院现有神经内、外科床位数为233张,床位使用率在85%,其中很多患者都需要进行康复治疗,而我院康复医学科的治疗师仅有10名,而且有很多患者在进行过康复治疗后不愿终止,有很多患者都得不到及时的康复治疗。因此,从医学伦理角度上讲,更应该将有限的资源应用到更有价值的早期患者身上。笔者通过对我院康复医学科进行治疗的偏瘫患者不同时期进行评定、治疗、再评定,观察康复治疗对偏瘫患者不同时期的疗效。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04年12月~2006年12月在我院康复医学科治疗的偏瘫患者60例,其中,急性期治疗组24例(男18例,女6例),后期治疗组(病程半年以上)19例(男15例,女4例),后期非治疗组(病程半年以上,经康复治疗3个月后停做3个月以上)17例(男11例,女6例),年龄32~74岁,平均(52.0±4.5)岁,意识清楚,经头颅CT、MRI扫描证实并以改良Barthel指数(MBI)及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FMA),存在明显神经功能缺损。

  1.2方法

  将上述前二组患者治疗前用ADL及FMA运动功能量表进行评定,之后经过治疗师3个月运动疗法及作业疗法的治疗,然后再进行评定。观察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表1)。另外,将后期非治疗组在治疗终结时及终结后3个月用ADL及FMA运动功能量表进行评定,观察康复治疗后患者的运动功能是否有变化(表2)。

  1.3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用t检验对上述两个试验方案进行对比,观察疗效,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偏瘫患者的早期治疗组与后期治疗组对比,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

  后期非治疗组在治疗终结时与终结后3个月后对比,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

  由上可知:①早期康复介入对偏瘫患者更有价值。

  ②后期康复介入对偏瘫患者仍然存在着价值。

  3、讨论

  康复医学的伦理问题几乎没有受到重视,仅有一些文献可供参考[1],作为一个相对年轻的领域,康复医学的重点在于获得医学团体的认知和接受[2]。康复慢性治疗的特征似乎缺乏起死回生的治疗效果。患者常常需要多种专业人员长期治疗,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专业对患者有伦理责任。康复教育和训练课程也没有向学生强调伦理问题意识,康复专业人员常在实践过程中面临道义问题,一个单一的道德原则例如自主和慈善尚不能包括道德的全部涵意。康复人员必须尽量整合冲突各方的道义责任并按需要先后有序。道义的本质不同于法律、技术、宗教和政治。道义是强调什么是需要的,而不是什么是可能的或者是法律上允许的。在进行道义决定时并不多考虑常规做法、用费和便利性。伦理原理中的德行原理和自主权原理间存在着明显矛盾,前者要求以患者的最大利益为中心,后者要求尊重患者的选择[3]。当康复治疗师面对着早期和后期的偏瘫患者时,因伦理的关系,很难作出选择,尤其在想终止后者的治疗时,往往受到患者家属的干扰,当患者的治疗到一定阶段时,再经过治疗可能收到的效果甚微,却需要患者及家属花费很多的费用,应终止其治疗,而将治疗机会转向偏瘫早期患者,因后者的权利,使早期患者丧失了最佳的治疗时机[4]。另外一项调查结果[5]显示,虽然偏瘫后期患者进行康复治疗收效不如早期偏瘫患者,但由于得不到正规的康复训练,患者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运动功能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这些患者中,笔者观察到ADL或是FMA评分在80分以上的患者功能下降不明显,而评分在80分以下,尤其是评分在60分以下的患者功能下降较为明显。对道德价值观取向于谁,到底仍如何去做,我们感到十分困惑。

  康复专业工作者将在今后几年面临重要的道义挑战。我们在必须努力保证优良服务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在当今经济为主导和科技高度发展的情况下患者能否得到同情和尊敬。应该特别注意专业人员的素质、方式方法、敏感性和每天的实践过程。专业人员是否能应对个性不同的患者以及他们如何倾听患者的感受和与患者沟通,比治疗更重要,上级主管部门应在相应的规章中强调信任和感觉舒适的条款。

  [参考文献]

  [1]HaasJF.Ethicsinrehabilitationmedicine[J].ArchPhysMedRehabil,1986,67:270-271.

  [2]DeLateurBJ.Fosteringresearchinthephysiatrist’sfuture[J].ArchPhysMedRehabil,1990,71:1-2.

  [3]南登,译.康复医学――理论与实践[M].西安: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4:30-31.

  [4]陈景藻.现代物理治疗学发展中的若干问题[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6,10(2):307-308.

  [5]励建安,周士枋.社区康复与实践[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5,9(1):156.

  医学伦理论文 篇7

  【摘要】中国传统医学对医德、医道、生命、健康等问题的深刻看法和认识,形成了传统医学伦理观,铸就了早期的医学伦理的大厦。它的精诚合一的医德观、以人为本的医道观、“三才”统一的整体观以及朴素的生命质量观为现代医学伦理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资源,并给当今医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颇多借鉴。

  【关键词】中国传统医学;医学伦理观;医学伦理

  中国传统医学发展史上,伏羲制九针、神农尝百草一般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医学的起源。其间随着医疗活动的延伸,历代医家的诊疗实践和辛勤著述,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卫生知识和预防、诊疗、康复、保健经验,而且形成了对医德、医道、生命、健康等问题的深刻看法和认识,形成了传统医学伦理观,铸就了早期的医学伦理的大厦。

  1.精诚合一的医德观

  中国传统医学产生了许多先进的医德思想,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传统医学伦理文献当推唐代著名医家孙思邈著述的《大医精诚》篇,文中“精”“诚”二字把中国传统医德原则规范概括到极致。

  1.1为医要“精”,精勤不倦、博极医源早在《素问·著至教论》中要求医生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历代名医也纷纷从“精”“博”去要求自己。东汉华佗“游学徐土,精通数经”[1]。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自序》中说医术的高明源于“勤求古训,博采众方”,为医要“多闻博识”。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中指出为医医术要“精”。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序中言:“长耽典籍,若啖蔗饴。遂渔猎群书,搜罗百氏,凡子史经传、声韵农圃、医卜星相、乐府诸家,稍有得处,辄著数言。”明代医家徐春甫《古今医统大全》中说:“医学贵精,不精则害人匪浅。”

  1.2为医要“诚”,诚对病患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中告戒医家:“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行医之体要“欲得澄神内视,望之俨然,宽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详察形候,纤毫勿失,处判针药,无得参差。”在病人家中“纵绮罗满目,勿左右顾眄;丝竹凑耳,无得似有所娱;珍馐迭荐,食如无味;灵醁兼陈,看有若无。”宋代《小儿卫生总微方论·医工论》提出,医者要赤诚济世,“凡病家请召,不择高下,远近必赴”,为医要“贫富用心皆一,贵贱使药无别”,“反是者,为生灵之巨寇”。元代医家曾世荣在《活幼心书·为医先去贪嗔》也说:“凡有请召,不以昼夜寒暑远近亲疏,富贵贫贱,闻命即赴。”

  1.3为医要“诚”,还要诚对同道作为一个医生,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中要求:“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已德。”宋代佚名《小儿卫生总微方论·医工论》中指出:“凡为医者,性存温雅,志必谦恭,动须礼节,举仍和柔,无自妄尊,不可矫饰。”明代龚廷贤在《万病回春》中批评褒己贬人的庸医:“吾道中有等无行之徒,专一夸已之长,形人之短。每至病家,不问疾疴,惟毁前医之过以骇患者。”陈实功在《外科正宗》提出要尊重同道:“凡乡井同道之士,不可生轻侮傲慢之心,切要谦和谨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学者师事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

  2.以人为本的医道观

  中国传统医学以人为本,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认为天地万物,莫贵于人,把保护人类健康、减少预防疾病、追求健康长寿作为中国传统医学伦理的核心。“医乃仁术”更是以人为本的医道观的高度概括。

  中国传统医学发展过程中,历代医家倡导以人为本,认为性命攸关为大,医家应潜于医道,济世救人。《素问·宝命全形论》说“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灵枢·师传》讲:“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人问所便”。张仲景《伤寒杂病论·自序》中从“爱身知己”“爱人知人”出发,指出“精究方术”是为“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王叔和《脉经·序》中言“夫医药为用,性命所系”,“一言有疑,则考校以求验”。皇甫谧《甲乙经·序》中说“若不精通于医道,虽有忠孝之心,仁慈之性,君父围困,赤子涂地,无以济之”。葛洪《肘后备急方·序》中言选录“率多易得之药,其不获已,须买之者,亦皆贱价草石,所在皆有”,以便“贫家野居所能立办”,强调医要“愍人之苦,惆人之急,救人之穷”[2]。禇澄在《禇氏遗书》提出“用药如用兵”“当验之药未验,切勿急投”。

  以孙思邈为代表的一些医家,更是把尊重人和爱护人的生命发展到极致,立“仁”为济世救人的指导思想。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序》中有“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的著名论断;在《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要求医家心怀仁爱,不管“贵贱贫富,长幼妍媸,华夷愚智”,要“皆如至亲之想”。明代龚廷贤《万病回春》中教导医家要“一存仁心,乃是良箴,博施济众,惠泽斯深”,“十勿重利,当存仁义,贫富虽殊,施药无二”。清初喻昌在《医门法律》中说:“医,仁术也。仁人君子必笃于情。”“仁”还是评价医生的重要标准。南齐杨泉的《物理论·论医》指出良医应是“仁爱之士”“聪明理达”“廉洁淳良”“其德能仁恕博爱,其智能宣畅曲解”。宋朝林逋在《省心录·论医》说“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明代龚信在《古今医鉴·明医鉴》中也说:“今之明医,心存仁义。”由此观之,中国传统医学有着以人为本的仁爱传统。

  以人为本的医道观还体现在中国传统医学的预防伦理思想中。中国传统医学在治疗上历来防重于治。《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素问·刺热篇》说:“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东汉张仲景进而阐述治未病思想,《金匮要略》云“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葛洪提出:“治身养性,务谨其细,不可以小益为不平而不修,不可以小损为无伤而不防[2]。”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养性序》中说:“善养性者,则治未病之病。”朱丹溪在《丹溪心法》中认为,“与其救疗于有疾之后,不若摄养于无疾之先。盖疾成而后药者,徒劳而已。是故已病而不治,所以为医家之法,未病而治,所以明摄生之理。夫如是则思患而预防之者,何患之有哉?”清代叶天士研究既病防变,在《温热论》中指出,“务在先安未受邪之地”。

  中国传统医学在阐述治未病思想的同时,对医生作出了明确要求。《黄帝内经》中医分三等,名曰上工、中工、粗工。《素问·八正神明论》说:“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败。”《灵枢·逆顺》说:“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袭者也……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葛洪指出:“是以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不追之于既逝之后[2]。”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诊候》中载:“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若不加心用意,於事混淆,即病者难以救矣。”由此可见,中国传统医学认为治病救人并不是做医生的根本目的,医生的根本职责应该是真正以人为本,促进健康,防病比治病更为重要。正如著名法国医史学家西格里斯在《亨利·西格里斯论医学史》一书中所说:“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它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使某个机体康复,它的目的是使人调整以适应其他的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

  3.“三才”统一的整体观

  中国传统医学历来注重从整体的角度去思考人的疾病与健康,使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成为中国传统医学的优势和特色。

  整体观念是中国传统医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特点和思维方法。早在两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中,中国传统医学就确立了“天-地-人三才”的医学整体观。《黄帝内经》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素问·至真要大论》言:“天地之大纪,人神之通应也。”《素问·举痛论》云:“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素问·宝命全形论》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灵枢·岁露论》说:“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要从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去考察人体生命运动变化的规律,天、地、人三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彼此不可分割。《灵枢·逆顺肥瘦论》说:“圣人之为道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事。”《素问·气交变大论》说:“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认识健康与疾病,不仅是着眼于个体,还要考虑到自然社会环境、精神心理因素等方面的作用。《素问·刺法论》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素问·评热病论》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灵枢·本神》指出:“故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此则僻邪不至,长生久视。”《素问·疏五过论》说:“精神内伤,身必败亡。”等等。到唐代,著名医家孙思邈又提出“医国-医人-医病”的整体医学模式。《备急千金要方·诊候》中说:“古之善为医者,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医国”指的是社会因素,“医人”指的是心理因素,“医病”指的是生物因素,这种“医国-医人-医病”的医学模式就是从社会、心理、生物整体的角度来诊治疾病,非常重视心理、社会因素的作用[3]。

  相应地,中国传统医学从整体上进行辨证论治。“辨证”的范畴涉及到自然、生物、社会、精神情志等多个方面。“论治”法则也多样化,张仲景认为“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4],说早病防变;《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主张“治病必求于本”,言治病求本;治病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即三因制宜;还有调理阴阳、调理脏腑、调理气血、扶正祛邪等法则。中国传统医学这种在整体中辨证,因人、因地、因时论治,在“三才”统一整体中把握个人的健康与疾病的特色,凸现出人文主义传统和精神,较为贴近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4.朴素的生命质量观

  生命质量论是以人的生存质量或生活质量来衡量其社会存在价值和医学目的的一种伦理观[5]。但是,中国传统医学伦理中的生命质量观一般从自然素质和生理功能的角度出发,关注优生优育,思考生命质量,带有朴素的色彩。

  早在隋唐时期,医家们从人的生命质量出发,重视母胎健康。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中主张“妊娠之人羸瘦,或挟疾病,既不能养胎,兼害妊娠,故去之”。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养胎》中说,妊娠三月,“要居住简静,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弹琴瑟,调心情,和性情,节嗜欲,庶事清净,生子皆良,长寿忠孝,仁义聪惠,无疾”。到宋代,医家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注意人口质量问题。陈自明在《妇人大全良方》言:“盖医术之难,医妇人尤难,医产中数症,则又险又难”。主张婚育不宜过早,“合男女必当其年”;提倡婚前检查,“凡欲求子,当先察夫妇有无劳伤痼疾而依方调治,使内外和平”;强调房事有节,择时受孕,节欲保精;注重验胎,胎养胎教,对劣胎“宜下之”“以免其祸”。至明代,一些医家从摄生的角度谈及优生优育。万全的《广嗣纪要·寡欲篇》说:“求子之道,男子贵清心寡欲,所以养其精;女子贵平心定意,所以养其血。”张景岳在《类经·脏象类》中也说:“凡寡欲而得之男女,贵而寿,多欲而得之男女,浊而夭。”由此看来,中国传统医学中的生命质量观形成由来已久,有些朴素的色彩,但是仍不失其科学性。

  综而观之,中国传统医学在医德理论与实践、疾病和健康的认知等诸多方面形成的医学伦理观为现代医学伦理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资源,深刻地体现了医学的人道主义特质。当今,医学发展要走向整体综合的道路,并实现全面的关怀、对人的关注,提升医道中人性的温度和人道的精神,使医学不仅仅是科学,而且是人学[6]。中国传统医学中的医学伦理观在医学这一发展进程中可供颇多借鉴。

  【参考文献】

  [1]杨士孝注.二十六史医家传记新注[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56.

  [2]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增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5:126,240,326.

  [3]杨鑫辉.中国传统心理治疗的科学性[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7,5(2):123.

  [4]范永升.金匮要略[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23.

  [5]郭照江.医学伦理学新编[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3:41.

  [6]王月清.佛教思想与现代医学的关联[J].江苏社会科学,2001,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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