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术的形式和内容相关问题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0-10-10 13:11:55 艺术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对艺术的形式和内容相关问题的几点思考

摘要:美感的生成不能仅具备符号型态,还要涉及到多维的认识结构。表示现象的形式和表示精神的内容,如同两个发展系列,艺术作品只有在关照社会活动——肉体与灵魂、存在和意识、现象与本质,这些深刻的矛盾中,才能获得有价值的平衡。而缺少哲理思想的背景,听不到精神的内在音响,为形式求新求变的极端形式主义,终将走入死胡同。 ‘


关键词:艺术;形式;内容;相关问题;几点思考
  
  20世纪初期诞生于德国的格式塔心理学派的研究,打破了传统认识论中主客观之间不可逾越的严格界限。在古代西方哲学史上,一些先哲,如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曾通过从不同角度强调感性与理性之间的相互渗透关系,而同时也肯定了感知觉与思维之间的联系。但从总体上看,在西方哲学史或认识论研究史上,感知觉与思维的主客观之间的划界仍然是很明确的。到了二十世纪初,知觉心理学特别是创造性思维研究,打开了知觉与思维之间严格界限的最初缺口。
  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的《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作为一部艺术心理学著作,其中虽然尚未明确使用“视觉思维”概念,但却已提出了“一切知觉中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中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含着创造”的重要思想。鲁道夫·阿恩梅姆的另一部著作《视觉思维》将感知觉与思维即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概念确立下来,对知觉与审美的互为因果;个体因素与整体突现的从属关系以及“完形性”与“变调性”在审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等,都进行了科学的智性的分析,并佐以科学实验加以论证,从而把认识论推进到了—个新的领域。
  再有,皮亚杰提出了认识发生“建构”的概念。明显有别于一般反映论的“结构”概念,他认为“建构”是动态的。认识既不能看作是在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了的——它们起因于有效的和不断的建构,也不能看作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决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到的。
  由上述线索及其佐证而得到的启示是:a.关于审美经验的客观描述和审美感知过程,包含了主体的作用与客体的功能交换。b.从感觉到思维的心理活动应作为知觉意识或知觉思维的整体建构,在这一建构中,主体的潜能功用是不能忽略的,审美意识的解放和进步与这种潜能的释放有着直接的关联。
  亚里士多德穷究一切的“摹仿说”开辟了再现生活的现实主义征途。在人类认识外部世界的过程中,经验模式以及经验的加工的单向因果联系的观念,已经被历史打造的牢不可破,但是,科学的进步使今天的我们已经开始了解:认识的心理模式是双向的,即刺激与反应相互作用。
  人类作为高级生命体具有难以克服的惰性,浅尝辄止。我们一贯相信和信赖自己的审美经验,但可惜的是,这种经验往往是单维的、低层次的。比如看一幅画、我们满足于说“象”,象什么?总是自然而然的用经验来套比。画的好,好在哪?——真实地反映了生活。但是,—旦出现—幅有点儿“怪”的作品,为常识经验难以把握时,便不免惊惶失措起来。
  伟大的思想家是伟大艺术家的必备素质。有了伟大的思想,其作品才能透射出深刻的内涵。这种深刻内涵仅仅从引起主体反应的客体因素去分析是不够的。解释其深刻性的前提是—种思维的深刻性,以及理解我们的思维本身。科学的现代意义的`突出标志之—,是随着人脑科学、思维科学的发展而提出了问题:对理解如何理解,对思维如何思维。美国D·霍夫斯塔德在著作中通过对人工智能的分析,提示了思维结构的层次及其自相缠绕的问题。他认为人的思维是—种多维结构,多层次的系统。他认为智能的关键问题是要创造更高层次的描述。应该探寻思维过程中不断变化的“软件”规律。对于美感来说,也是如此,要把多维的内容从对象中抽取出来,显然需要某种复杂的机制,这种机制不同于可以形式化的判定机制。虽然我们还搞不清楚由神经心理过程向知觉心理过程转换的详细情况,但至少可以知道,创作也好,欣赏也好,不能停止在简单、低智的层次上。思维的多层次与现实世界的多层次具有一种同构对应性。为了把握到世界的多层次,美感的生成不能仅具备符号型态,还要涉及到示义型态,还要涉及到多维的认识结构。而“示义型”的性质包含着不断的丰富、深化、无穷无尽。分析下去,会出现某种循环的因果链,形成层次的自相缠绕。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在优秀的作品中,形象及其含义之间会出现“二律背反”,出现复杂的、难以穷尽的探究。如卡夫卡所言:“我总是企图传播某种不能言传的东西,解释某种难以解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