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由“秧歌”看汉族民间舞蹈的审美特征

时间:2020-10-08 10:32:34 艺术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谈由“秧歌”看汉族民间舞蹈的审美特征

摘要:“秧歌”是汉族民间舞蹈的一种表演形式,在人们的审美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它即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又能够敏锐反映特定时代的审美特征。


关键词:汉族 秧歌 民间舞蹈 审美特征


一、秧歌概述
秧歌是中国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类型,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如:东北秧歌、云南花灯、安徽花鼓灯、山东胶州秧歌和鼓子秧歌等。据史料记载,秧歌最早在800年前的南宋时期就已经流行于民间了,秧歌起源于插秧耕田的劳动生活,一般表现为自娱性与表演性、舞蹈性与歌唱性的统一,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秧歌是一种民族性的集体舞蹈,表演者通常扮作生活中或历史神话中的人物并组成方阵,由领舞者指挥,集体走出各种队形或图案。各地的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基本动作较单纯,仿佛是民间劳作时基本动作的移植,为增加场面的生动和演出效果,秧歌队一般要配备扇、帕、伞、棒之类的简单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虽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但从中不难看出他们共同的审美特征。
二、汉族舞蹈的审美特征
(一)汉族舞蹈的形式美
舞蹈的形式美是指生活、自然中各种形式因素(色彩、线条、体形、声音等)的有规律的组合。舞蹈的形式美在舞蹈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它只有和生活的精髓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创造出时代的精品。在构思萌动的开始,舞蹈编导首先要思考的就是如何寻找恰当的形式,来完美体现舞蹈的思想和内容。舞蹈的形式美在舞蹈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影响着内容的表达和思想情感的体现。
舞蹈的形式美是一种直观可感的动态美。因此,创造舞蹈的形式美,除了必须具备作为物质材料的人体外,还要使人体按照艺术规律活动起来,创造出美的感性形态。那么人体凭借什么来创造出美的感性形态呢?凭借人体本身的动作、姿态造型、面部表情、手势和步伐,凭借各种线条、各种形状、各种色彩、各种节律、各种态势、各种质量的动作、造型、手势、步伐和技巧的组合,构成了变化万端的舞蹈形式美。
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形成的艺术形式之一。同样,舞蹈也在民族心理素质和审美理想的基础上,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发展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审美内容。在中国各民族中,汉族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蹈是秧歌。由此“扭”在汉族舞中处处皆是,一个“扭”字,把汉族民间舞势态形象地勾勒出来。各种各样的扭,各个地方的扭,都有不同。“线”的移动.“圆”的表象。妙用“道具”使用道具和歌舞结合是汉族民间舞蹈的突出特点。使用道具,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表现舞蹈的内容和抒发舞者的情感。这充分说明汉族民间舞蹈中道具的运用,进一步丰富了它的表现手段道具使用的方法很多,有的拿在手中,有的挎在腰间,有的担在肩头,有的戴在头上等等,无论那种道具,都来自生活,经过艺术加工, 对表达思想情绪、塑造人物性格、并起美化舞蹈形象的作用。
(二)汉族舞蹈的内容美
舞蹈的内容美是指舞蹈作品所反映和表现的社会生活内容的真与善的统一,是舞蹈作者审美理想的形象体现。如:“优美、英姿、丑态”都借助人的各种生动的形态来表现;又如同说话一样用人体把“凶猛、嬉笑、恐怖”表演的活灵活现;同样用人体把“悲悯、愤怒、和善”等内心情感表现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
作为表演艺术的舞蹈,不仅要求编导创造的形象有真情舞感,同时也要求演员的表演要真挚而富有激情。舞蹈是人们挤思想感情在高度激动时的形象表现,作为表演艺术的舞蹈,其主要特征就是凭借人体在有节律而富有美感的运动中所产生的强烈情绪和情感的直接动觉传感,使观众获得审美感受并引起情感共鸣,因此舞蹈表演家必须情动于衷—注情入舞一一以舞传情,求得情与舞合、神与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