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运用综合技能法进行英语语法教学

时间:2020-10-11 18:24:05 英语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运用综合技能法进行英语语法教学

摘要:对于语法问题,在英语语言教育中总是存在着许多误区。在第二语言教学的课堂中(英语课堂),这些误解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率、质量和结果。本文首先对七种主要的对于英语语法及其教学的错误观点进行分析和批判;接着阐述了综合技能教学法在英语教育中的运用,最后总结英语教师应当如何具体的使用综合技能训练来有效、正确的教授英语语法。


关键词:英语语法;综合技能;第二语言教学
  
  现今中国的英语教学中,英语语法教育仍然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是关于语法的认识极其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问题依然存在着不少错误的理解。这些错误的认识或来源于把语法本身当作是一系列关于语言固定结构的任意性的规则总和;或是认为语言结构是不需要被教授的,而是由学生自己习得;另外一旦开始讲授语法就会使学生厌烦等等方面。下面将对其中主要的七种错误论调进行逐一分析和反驳,得出一种比较全面、科学的英语语法观。
  
  一、英语语法的误区
  
  1.语法为自然习得,不需要被教授
  事实上确实有人能够比较自然的习得第二语言。以一部分美国移民为例,这些人中就有人能够自己掌握并熟练运用英语而没有接受过正式的学习。这种情况在青少年中尤为普遍。这些事例就使有人相信中国的学习英语的孩子们也能不通过老师对语法的讲解而掌握英语。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上述的情形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语言学习者,即使是掌握了英语使用的移民们的英语水平也尚未达到语言准确性的要求。而且最大的不同是中国学习英语的青少年没有处在英语的生活环境,在语言教育中他们进行的是外国语学习(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而非第二语言习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on)。虽然在国际上这两种教育常常被一起讨论,但两者在教育上还是有区别的。因此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语法知识的`讲授能否帮助学习者达到准确掌握语言目标。事实上即使是最有技巧的英语学习者也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来掌握语法。Chomsky在1969年就指出,英语本国人在成年前也一直处在一个继续学习和完善英语语法结构的过程中。这样问题就转变为英语语法知识的教授能否加速学生的自然语言习得。关于这个问题已有许多研究成果。Pienemann(1984)通过实验得出:接受过语法学习的学生能在两周之后进入下一阶段的英语学习,而在无语法指导的情况下,这一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虽然实验的被试只是少数,但是这一结果多少为语法教育在英语语言学习中的重要性提供了支持。
  
  2.语法是一些无意义的结构的集合
  这种误解的产生源于人们把“语法”只和词形变化、语言结构规则联系在一起。但语法本身并不是一维的,也不是无意义的。语法由三个方面构成:形态句法(morphosyntax)-形式(form);语义(semantics)-意义(meaning);语用(pragmatics)-使用(use)。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互相影响的。一个方面的改变将导致其他方面的改变。同时者三个方面在语法中又各有侧重。要能使学生在适当是场合准确的运用语言表达完整的意义就必须完全的掌握者三个方面。
  
  3.语法是一些任意的规则
  从Saussaure开始,语言学家们就认为语言是任意性的,但这并不代表语法也是任意的,相反,语法是人们根据语言总结出的关于语言本身的逻辑的、规则的知识。
  
  4.语法是枯燥乏味的
  对于语法的这种印象来自对于反复训练和机械重复的恐惧。但是教语法不等于必须学生无数次的重复模句,也不是强记语法规则。这些活动的确令人厌烦并且在教学效果上差强人意。
  英语教师能够创造出一种有趣生动,需要学生思考的训练语法的学习环境。
  
  5.学生一次只能学习一种语法结构
  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教师可以每次只教一个语言点,学生也能一次致力于一个点的学习,但学生并不是在一次掌握了一个语法知识后才继续学习下一个。新的语言知识与已学知识总是持续的相互影响。例如在教学中,学生表现出了对于过去时态的完全掌握,但在教授过过去进行时态后,学生对于前者的掌握似乎就不那么完美,语言表现也下降了。这种倒退现象会一直持续,直到他们完全掌握这两种时态并且区分清楚。我们应该认识到语法学习的轨迹并非是水平直线而是拥有峰和谷的曲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