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

时间:2023-03-18 14:51:47 英语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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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

摘要:律英语是一种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法律英语就其文体来说属于职业专用英语(English for Occupational Purposes),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语体,以行文庄重、结构严谨、表达准确为其特点。为了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英语,必须首先了解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本文主要从词汇、句法和文体三个方面分析了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


关键词:律英语 词汇 句法
  
  一、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
  1.含有法律专业意义的普通词汇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法律英语作为一种行业英语正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法律英语是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逐步形成的有独特的表达模式和规范,它在词汇用语、句法结构上具有鲜明的特点,体现了法律语言的专业性、庄重性、严谨性和准确性。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法律英语中用到的很多普通词汇往往具有专业特定含义。例如:dominion在民法中指完全所有权,在国际公法中则为主权;estoppel在合同法中是不得反悔,在刑事讼诉法中则是禁止翻供。因此,法律英语有其特定的法律上的意义与效果,不可随便改变形式。
  2.特定的法律专业术语
  法律法规的规范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具有法律效果的言语行为,即法律言语行为来实现的。因此,作为言语行为实施者的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法律能力和语言能力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准确得体地使用法律言语,以便能够传达其所意图的法律效果。正是法律语言的特殊社会功能使法律语言成为表达特有法律概念的专门术语。如plaintiff(原告),defendant(被告),bigamy(重罪),demurrer(抗辩)等,这些术语具有法律语言的典型文体特点,通常不会在其他语域中出现。
  3.外来词
  英语词汇的绝大部分都来源于法语与拉丁语。法语对英语的影响极其深远,法律英语当然也不例外。例如:bar(法庭判台),verdict(裁决)等。当代法律英语的基础是普通法,普通法的基础是中世纪的罗马教会施行的罗马法,而罗马法是拉丁文写成和实施的,故当今的法律英语中留下许多拉丁词不足为奇,例如:alibi(某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申辩或证明),declaration(申诉,陈述,证言)。
  4.成对型近义词
  成对型近义词广泛使用于法律英语中,能使法律合同条款更具有弹性,涉及的范围更广,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例如:terms and conditions(条款)、complete and final understanding(全部和最终的理解), customs fees and duties(关税)等,这些词结构固定,表示特定的意义,使用时不能随意拆开。
  5.拉丁语的频繁使用
  在英美等国,律师法官都是令人羡慕的职业,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常常使用外来语,特别是拉丁语,在英国,人们甚至把懂拉丁语看作是进人法学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
  复杂的名词结构、被动句的频繁使用是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复合条件状语从句与高频率介词短语的使用更增加了法律语言的理解难度。定语往往对名词性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精确的界定,而状语则界定了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条件、方式地点和时间等。
  1.陈述句
  由于法律文书是用来确认法律关系、贯彻法律条令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陈述案件的事实的专用公文,所以法律英语的基本句式通常是陈述句结构。例如在法律英语规范文件和法律文书中,一般对疑问、祈使、感叹三种句类是排斥的。
  2.完整句
  由于法律用语表意的严密性,为避免因省略或句子缺省而出现歧义甚至被人任意歪曲,法律英语通常不使用省略句或单部句,一般采用主语、谓语都具备的完全主谓句机构,即完整句,这样才能有效地将法律文书所要表述的内容完整地体现出来,显示出法律英语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3.条款句
  法律法规的文字表达形式简洁、醒目。从整体结构形式上看,古今中外的立法语言都采用了分条列款的形式,法律英语亦如此。法律英语使用条款句采取的形式有三种:简单条款句、平行条款句和树形条款句。这三种形式的使用使法律文书的文字脉络一清二楚,主从分明。
  4.复合长句
  复合长句是法律英语一个重要的文体特点。与科技英语、商务英语相比,法律英语中的句子结构就其长度和使用从句的连续性上要复杂得多。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是和法律英语的文体特征密切相联的,正式的法律条规和文本中由于对中心词的限定过多,对某一法律概念成立的条件限定很多,所以法律英语的长句多,短句少。很多法律文书的制定者都倾向于使用远远超出英语句子的平均长度的句子,往往一个句子就是一个段落,还有着复杂的修饰成分。叙事具体,说理严密,层次分明。衡平法对于那些利用职位之便来谋取利润的受托人有责任解释这些利润之规定与欺诈或者缺少诚意无关,也和象该利润是否应由原告获得、获得利润的人是否有义务为原告掌握利润的来源、他是否为了原告的利益而去冒险、原告是否真的受到了损失或是从他的诉讼中获益等等这样的问题和考虑无关。这个长句有六个从句,三个介词短语,一个动名词短语,整个句子虽结构复杂,但条理清晰,表达完整周全,丝丝人扣。象这样的长句在许多法律文章中处处可见。
  三、法律英语的文体特点
  法律英语属于书面英语。庄重、正式、书面语较多。法律作为国家政权阶级和集团的意志体现,很显然它的语言功能已不仅仅是一般的交流,而是要体现、传播和执行立法者的意志。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政策性和权威性,法律、法规、条约以及介同等文书的遣词造句都力求准确,用词正式,语意严谨。如果留心各种法律文书,不难发现诸如in accordance with,in consistency with,in compliance with, for the purpose of等非常正式的书而词组在法律条文中经常出现。
  法律文体一直处在变化之中。法律本身起变化的同时,有些法律文书的起草方式也与前不同了。简单即美((Simplicity is beauty)的原则正越来越受重视。现在,往往用一个词便可以代替以前需要好几行、甚至好几页才能充分说明的某个法律程序。有些合同,协议已不象以前那样结构复杂,深奥难懂。尽管如此,它们仍具备正式文体的特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加深和对外经济往来的日益频繁,涉外法律问题也逐渐增多。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了解和掌握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法律英语,更准确地阅读和理解法律英语文书。
  
  参考文献:
  [1]温建平.法律英语的语体特征与汉英翻译[J].国际商务研究,2001,(2).
  [2]王建.影响法律英语翻译的因素[J].中国科技翻译,2003.
  [3]肖云枢.法律英语模糊词语的运用与翻译[J].中国科技翻译,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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