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材创新研究

时间:2020-09-04 14:21:14 研究生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材创新研究

  【摘要】 当前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材在体系安排、内容选取和形式设计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导致这些不足的直接原因在于该课程内容与学习对象之间的矛盾,此外也还存在一些主观原因。综合考虑“经济法”

关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材创新研究

  课程的特殊性,需要从体例、内容和形式三个方面完善和创新经济法教材,以实现“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教材;管理活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法律在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与经济有关的法律也随之成为人们从事经济、管理活动的必要知识储备。上世纪8O年代起,我国部分高校就开始在工商管理类专业设置“经济法”课程。

  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以下简称“工管类经济法”)较全面地涵盖了与经济管理有关的各类法律知识,能够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较为详细地了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经济管理活动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到了20世纪末,经济法已经成为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并最终被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确定为该类专业Jkl'-】核心课程之一【 。

  如果说教学是教师利用特定的教授手段,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遵循人们的思维规律和行为方式,以特定教学媒介和教学程序,把知识、思想传授给受教育者的社会活动,那么在教学过程中,教材作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媒介,直接影响到教学内容和方法,对人才培养的质量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近几年,工管类经济法课程的建设和教学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也涌现出大量的经济法教材。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市场上流通的各版本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已达近百种。然而,相对于其他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来说,现已出版的众多经济法教材从总体上还处在起步性的探索阶段,尚存在着诸多缺陷,给该课程的教学和学习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克服教材的现存不足,改善教材质量,以适应教学和学习的需要,对于教学效果的优化和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当前工管类经济法教材的主要不足

  归纳起来,当前工管类经济法教材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教材体系不合理现有的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大多以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材体系为蓝本,将其它常用的法律知识补充在体系之中。需要明确的是,首先,作为法学的分支学科的经济法与工商管理类专业开设的经济法在内涵和外延上并不一致。

  其次,工管类经济法教学的对象是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资源管理和物流管理等在内的工管类专业学生,这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对象截然不同。从而导致学生的知识背景、教学目标等方面的诸多差异。上述差异必然要求工管类经济法教材不能简单按照法学专业的思维模式来构建自己的体系。然而,多数工管类经济法教材的体系安排缺乏对该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对象等方面特殊性的深入探索,导致其教材体系既不符合法学的思维逻辑,也与工商管理类专业其他课程难以衔接,没有反映出该课程相对于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甚至表现为对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简单罗列。这样的体系难以适应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思维模式,不能满足该类专业学生的特殊需求。学生很难理解各个篇章及其内部的结构层次的逻辑关系,学习起来必然会比较吃力。

  2.教材内容过多教材内容的份量要符合教学实际。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教学建议,“经济法”课程的建议学时数为72学时。

  然而,由于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几乎罗列了所有与经济有关的法律,导致内容庞大,重点不突出。现有的各版本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动辄七八十万字。一方面,过多的教材内容在实际教学根本无法完成;另一方面给学生造成巨大的学习和心理压力;此外,教材价格也不菲,更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3.教材形式呆板教材编写的思路、行文技巧和语言风格,应当符合学生的思维习惯和心理特点,不仅要具有逻辑性、系统性,还要注意渐进性和可读性,行文必须流畅、明晓、易懂,并能引人思考。一本好的教材是知识的科学理论性和著述的艺术技巧性的高度统一。现有的许多“经济法”教材对理论阐述是演绎式的,条理性强,但稍嫌枯燥。同时,由于教材涉及的内容过多,使教材阐释性的语言被迫简而又简,导致过于抽象,甚至有些根本就是现有法律条文的生硬堆叠,拼凑的痕迹严重。这样的教材更象是一本法律汇编,缺乏生动、形象地说明知识的方式,更谈不上启发性,遑论对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导致工管类经济法教材现存不足的原因

  第一,从客观说,课程的内容与学习对象之间的矛盾使其教材编纂必然存在难度。由于经济法课程的内容首先是属于法学专业的范畴,而工管类经济法课程的培养对象却是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这一基本性矛盾决定了该课程的特殊性。如何培养复合型人才,实现知识、能力、思维的有机结合与融会贯通而不是课程的简单加叠,是教育领域仍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第二,从主观上看,教材的编写者本身也存在专业局限。

  工管类经济法教材编写者都是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长于法学的理论知识,习惯于法言法语的表述方式,但对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科特点往往缺乏系统的了解,从而难以有效按照工管类专业的思维特点去建设教材。再加上由于职称评定或开拓市场等功利主义目的,也催生了近年来的“教材泡沫”现象,导致教材整体水平普遍不高。

  工管类经济法在整个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厘定的工管类专业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和经济法。经济法在课程排列中居于最后一位。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济法既是工管类专业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其专业知识与能力课程的一种补充,较其他课程及其相互的关照性相比,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其主要作用系服务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这一目标,强化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对经济法律知识的掌握,丰富其知识结构,树立其法律意识并依法开展专业工作。已经出版的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对于推进我国经济法教学,培养新一代复合型人才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对于该类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毕竟不仅仅是一门课程的学习,而且更是一个新的专业领域的开拓。我们仍然还需要努力研究该类学科体系和专业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努力探索如何解决当前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存在的不能适应学科发展要求,不利于学生学习使用的诸多问题。

  三、完善与创新“经济法”教材的若干建议解决

  当前“经济法”教材存在的前述问题,需要对课程的性质、课程的目标定位以及课程设置、内容选择、体系构建的设计方面重新加以审视。综合考虑“经济法”课程的特殊性,笔者尝试从体例、内容和形式三个方面完善和创新经济法教材。

  1.体系上的创新第一,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在体系上必须摆脱法学专业经济法的影响。如前所述,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与工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区别明显:前者专门围绕国家经济调节之法展开,与民法、刑法等其他法学学科构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课程体系;而后者则从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侧重与经济管理活动相关性。因此从范围上看,后者牵涉的更为广泛;从程度上看,前者的理论性更深、专业性更强。因此,工管类经济法教材必须独立探索复合自身特质的教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