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体生命和谐与社会和谐

时间:2020-10-11 16:40:15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个体生命和谐与社会和谐

摘要: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一个个自身和谐的生命体。离开对尘世飘泊灵魂的安顿和终极关怀,离开对现实个体生存价值的卫护和关爱,离开对个体生命精神的激发和张扬,构建和谐社会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


关键词:老庄;个体生命;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要决策,是继建设小康社会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目的是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个体生命的内在和谐,没有个体生命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既不可能也不会长久。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一个时期以来被忽略了,其带来的后果相当严重。本文试就个体生命的和谐与社会和谐问题谈些一己之见,以求教于同行方家。
  
  一、重视个体生命和谐的老庄理论
  
  重视个体生命和谐,是老庄道家思想的价值旨趣,它不同于儒家的道德本位,也不同于法家、墨家的功利本位,而是以个体生命为本位,以完善个人的自由无拘的自然天性为目标的人本主义,它所流露出来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所张扬的.是人道主义精神。在老庄看来,整个宇宙生命大化流行,生生不息,机趣盎然。这种充塞于宇宙之间,贯注万物的力量,来自于生命本源的道。道孕育了天地万物,因而万物都秉道而赋有生命。而万物之所以有生命,在于万物皆不离道,因而道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万物的生机所体现的正是道的生命性。由此,老庄道家充分肯定了天地万物的生命价值。
  老子认为,由道产生的宇宙大化中,要使个体生命有所依归,就必须体察“道法自然”的原则,用道的自然无为属性——节欲、守静、谦德与个体生命相贯通,完善个人的自由无拘的自然天性,希图达到圆融道的和谐境界。老子按照道的属性,把个体生命与道贯通为原则,要求用节欲来保持精神上的自由,通过守静来使身心达到统一或圆融于道境,还要求在与他人和社会互动中具有谦德。如此,老子在人与自然、人的身体与精神、人与社会方面达到了和谐统一,将生理——心理——社会三者联系起来,形成了完善个体生命的理论,其中以体道为基础,以用道为方法,以达道为目标。
  庄子推崇个体生命的思想来源于老子,但他的思想却比老子的思想更进了一步,他把老子的自然无为发展为逍遥自在。这逍遥境界既是对个体生命自由精神的张扬,也是为个体生命提供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为飘泊的灵魂建构了一个精神家园。
  人类个体生命的法则来自于宇宙生命的法则。庄子认为,构成宇宙本体的是阴阳之气,“两者交相成和”,生育万物,万物的生成,是阴阳之气的聚合,而万物的灭亡,则是阴阳之气的离散。如果“天气不合,地气郁结,六气不调,四时不节”(《庄子·在宥》),或者“阴阳不和,寒暑不时”,则“必伤庶物”(《庄子·渔夫》)。人的物质生命运动同自然天道规律是一样的,“人本无生无形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 (《庄子·至乐》)。人之生,气之聚,“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庄子·知北游》)。因此,人类个体生命应以宇宙生命来滋养自己的精神。在这一意义上,人类个体生命精神与宇宙生命精神是合一的。人类个体生命精神得宇宙生命精神之精要,从而与宇宙生命浩然同流。中国人恰恰是在宇宙生命的意义上,领悟自己人生价值和意义,而人生之“道”恰恰是天地万物生命之“道”。人类个体生命是宇宙万物同体的生命,自然无为是天道和人道的共同规律,故人应顺应自然,合乎自然,人与天一。人类个体生命只有在这种最高存在的意义上,才可能获得永恒的终极价值。
  庄子追求个体生命精神的自在逍遥,是以个体生命得以延续为前提,而使个体生命延续的方法就是养生。庄子的养生理论有养形和养神两个方面。养神是从心理上进行防护保健,以便从中产生出延缓衰老的积极成果;养形是在养神的基础上进行多层次的身体保健以求延缓衰老。通过养神与养形,人有了健康的心理和生理,就会有健康的生命,从而长寿。庄子是我国最早从形神两方面来描述概括人的生命活动的哲人。《庄子·徐无鬼》有“劳君之神与形”,《庄子·在宥》有“女神将守形”,“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必静必清,无劳女形,无摇女精,乃可长生”。在庄子看来,形是指人的生命存在的物质方面,神是指人的生命存在的精神方面,形与神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两方面互相区别又互相依赖、互相作用。庄子正是从人的形神两方面来探讨养生之道的。不过,就养神和养形两者相比较而言,庄子更注重养神,《庄子·天道》说:“形得仁义,神之末也。”《庄子·刻意》说:“纯素之道,唯神是守。”老庄注重个体生命的康健与和谐,是缔造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基础和前提,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