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技术企业实行股份期权制的战略思考

时间:2022-12-04 00:42:03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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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技术企业实行股份期权制的战略思考

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因素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内在变量,而以往认为的经济增长的原因,如技术进步、投资增加、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等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而是经济增长本身。企业制度安排适当与否,决定着企业是否有能力、有动力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高技术产业化的推动力量。高技术企业在制度安排尤其是企业产权制度安排上也有其自身的要求。股份期权制就是实现新型产权(特别是管理力才能)的一种创造性设计。
    一、制度功能
  股份期权作为一项实现企业新型产权的重要制度创新,是推动我国高技术企业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的持久动力。对于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具体说来股份期权对我国高技术企业发展具有如下制度功能:
  ①激励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其成功与否特别依赖于公司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创新,通常,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方面内容。在熊彼特看来,一个人之所以愿意从事创新,是由于看到创新带来的赢利机会。但是,创新也容易被其他企业跟进模仿,从而使原来创新的获利机会减少甚至消失。如此,企业便需要不断的创新以发掘新的赢利机会。高技术企业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内部创新的原动力,而创新的原动力大小,又取决于企业的分配制度。
  ②分散风险。由于高技术企业存在高风险,在前景不定的条件下,公司管理技术人员因受自己对风险的承担能力的限制,拿出较大额度的资金购买职工股进行投资往往是不现实的。而且,他们可能宁愿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别的发展前景确切的企业,以分散风险。但如果以认股权证作为公司对管理技术人员的奖励,管理技术人员就不至于面临将个人的精力与钱财都“放在一个篮子里面”的风险。他们在只支付精力的条件下就能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企业快速发展时能享受这种发展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因为他们只需执行认股权证就可以获得收益。
  ③优化筹资。无论是奖励给员工的认股权证还是因发行债券而附带认股权证,在公司快速成长的条件下,都是为公司带回额外权益的资本。在公司创建时,其筹集到的资本可能低于注册资本,在风险投资的启动下,让创业者持有认股权证,不仅可以激励创业者,而且,在他们执行认股权证时,有助于筹足注册资本。如果公司增长很快,公司往往需要新的权益资本,同时,公司增长也会引起股票价格上涨,这便会刺激持有者执行认股权证书,从而使公司获得额外现金,补充所需要的资本。
  ④强化约束。在企业与经理人的契约安排中,经理人属于自主性强、流动性大的一方,高技术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的频繁跳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害,而有“金手铐”之称的股份期权则从分配企业未来收益的角度,限制了经理人的这种“流动性”,甚至可在相关合同中增加惩罚性的“坏孩子条款”,从而对经理人员起到了强化约束的作用。另外,认股权证的执行价格通常比普通股现时价格高10%-30%,新员工必须努力使公司业绩增长,才能实现自己获得高收益的愿望。
  ⑤促进合作。股份期权使技术拥有者、管理才能拥有者、资金拥有者、品牌拥有者等各种要素来源共同竞价,公平博弈,达到产权安排的某种均衡,从而产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出效益。对于变化迅速的高技术企业而言,不同的发展阶段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会表现出不同的强度与比重,而这种开放的权变的产权安排正好适应了高技术企业的变化特性。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的公司普遍实行股份期权制度,这些公司实行股份期权制度有两大特点:其一是初始投资者和经营者占有很大数额的认股权证;其二是由于这类公司较易上市,只要公司有可观的潜力,股份就会飙升,从而其认股权证的变现力也较大。这样,认股权证使得公司各方的收益同公司的发展过程更紧密、更长期、更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使个人的努力让公司的发展业绩来评价,并取得相应的回报。
  ⑥降低成本。高技术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经常面临的一项挑战是现金流不足。而企业经营人员、技术人员一般都是企业的核心资源,过低的薪酬会造成企业人才的迅速流失,而过度的工资开支又会令创新企业捉襟见肘,负重运行。股份期权制度的引入则较好地解决了创新企业工资成本的问题,通过减少工资奖金的权重,使知识人才的薪酬重心落脚于期权收益上。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费用支出水平,增进盈利。
  ⑦创新文化。高技术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业团队的精诚合作与优势互补,离不开知识与信息的共享,离不开民主、公正、公平、敢于冒险、容忍失败的创业氛围,而股份期权制的采用,有利于高技术企业这种企业文化的造就。
    二、问题分析
  我国高技术企业要实行股份期权制还面临如下问题。
  ①法律法规滞后。虽然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实施已有数年,政府针对高技术产业化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但总体说来,我国法律制度的供给并不能满足我国创新企业发展实践的需求。比如《科技成果转化法》中虽然规定“对企业单位独立研究开发或与单位合作开发的科技成果投产后,单位应当连续3至5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的人员给予奖励”。但这些规定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不足:其一重技术、轻管理,或重硬技术轻软技术。众所周知,企业家才能是一种极其宝贵的稀缺资源,“管理者干股”应可成为我国高技术企业制度创新中的一项必然而合法的选择。其二重“现股”轻“期股”。即使将“重要贡献人员”的报酬奖励折算为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一般也限制多多,审批多多,而风行发达国家的股份期权制度则远未成气候。
  ②意识观念落伍。在相当多的人的心目中,“谁出资谁拥有”、“资本至上”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老板意识与打工意识浓厚;国人信奉“宁为鸡口,勿为牛后”的现象并不少见。合作欲望不强,猜忌防范心理严重;担心财富外流和权力分散,对股份期权制的理解与接受,可能会需要一个较长的磨合过程,有时甚至会出现抵触与反复的现象。
  ③道德诚信不足。股份期权是一种企业内部契约,在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体的法规之前,其实践程度完全取决于签约双方的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相对而言,期权持有人较创新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价值观念已收到很大的冲击,而与市场经济真正相一致的价值体系又尚未有效建立。社会信用缺失,不践承诺、不履合约的现象严重。上市公司恶庄操纵,期骗套牢中小股东;非上市公司则流于形式,使期权制度形同虚设,期权拥有者收益之日遥遥无期。
  ④社会配套较差。股份期权制作为高技术企业一项重要的产权制度创新,其效力的发挥有赖于其他制度创新的协同配套: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新型金融工具是高技术企业的“孵化器”;科技园区作为高技术企业有效运行的社会组织制度创新,应为高技术产业化提供良好的地域载体和基地,从而降低高技术产业化的交易成本,提高创新企业的成活率;中介机构如审计、评估、咨询、交易市场等都对高技术企业的正常运行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服务功能。这些环节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但会令股份期权制的推行失去基础,更会从整体上阻碍我国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步伐。
  ⑤企业人才匮乏。从根本意义上看,股份期权制的设计就是为了从产权的高度实现人才的价值,亦即人力资本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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