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的相对性之理解

时间:2020-11-13 13:26:16 物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同时的相对性之理解

  同时的相对性论证时描述的是光运动与参照系运动平行的情况(图23-2,页80)。时间的相对性描述的是光运动与参照系运动垂直的情况(图23-5高三物理08年6月第2次印刷)。这与我们以往时间概念有是不同,我认为同时的相对性中光运动与参照系运动垂直的情况也应分析一下。根据时间的相对性论证中的描述,我们知道当光运动与参照系运动垂直的时候,没有同时的相对性。在时间的相对性中如果光运动与参照系运动平行时,即只分析从光源出发到车尾或车头的一中情况,有同时的相对性描述中的现象我们得出运动的物体时间不一定,一定变长。在时间的相对性的论证中勾股定理的运用是不是有一定的条件?
  宏观中的物体例如电子就是能量不连续状态。光子具有动量,能量。电子具有波长,频率。都是p=h/波长。是否光与电子都是物质波,原子处于一定的能级与原子的运动互不影响。原子发光与原子的运动互不影响。就像两个分运动的互不影响一样。两种的联系 :多普勒效应.原子的运动与原子处于不同的能级发出光子,使光子的频率发生变化有等效的效果。但原子的运动不影响原子发出光子的频率(包括匀速和变速),相对于原子,光子的频率没改变。但原子的运动使光子的频率相对的发生了变化。
  我认为原子的速度等于光速时,远离观察者时,对观察者而言无论看到看不到,频率变为零。或说电磁波振动,波不向前传播。
  频率的变化对应速度的变化。光速一样。
  光子打出电子,光电效应;电子打出光子,x射线。光子与实物粒子,例如电子一样。光子是物质波。物质波是电磁波。
  光子是能量子,电子是能量子。光子在空间运动时,速度不变,能量不消耗,空间不吸收能量;电子在空间运动时,速度不变,能量不消耗,空间不吸收能量。能量可以由一个物体传给另一个物体,不能传给空间。电子与光子传给另一物体能量时,自身动量发生变化,速度发生变化(包括光子)。能量由一个物体传给另一个物体时,一个物体能量增加,另一个物体能量减少。力作功时,作用力存在时,物体产生反作用力;用能量 的角度分析就是物体能量增加时,另一物体能量减少。物体在空间运动时,保持能量不变,保持速度不变,或者可以称为惯性吧。
  受力物体同时是施力物体,产生的力与自身惯性质量有关,与自身产生的加速度有关。ma=f。在万有引力中因物体的惯性质量产生的力与物体引力质量产生的力是否相等?如果相等是不是惯性质量就是引力质量?
  引力质量受力不?惯性质量产生力不?
  惯性质量可以有密度与体积的积得出,因为物体的不可入性,不可穿透性,物体惯性质量占据空间。那么引力质量占据空间吗?有体积吗?物体的引力质量也有不可入性吗?
  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成正比。物体的体积加倍,惯性质量就加倍;根据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的关系,得出引力质量加倍。就是说引力质量占据空间,具有体积。
  就是说,物体的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体积相同,密度相同。m=vp适用于惯性质量也适用于引力质量。物体有物质组成,物质包括惯性物质和引力物质(例如一个原子)。两者共存。惯性物质占据空间,引力物质占据空间;而且两种物质都是不可入的。就是说一定体积的物体包含相同体积的惯性质量和相同体积的引力质量,而且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都占据空间,都有不可入性,不可穿透性。就像惯性质量不能占据其他惯性质量的体积一样,引力质量不能占据其他引力质量的空间;惯性质量不能占据引力质量所占据的空间,引力质量不能占据惯性质量所占据的空间。例如一个原子,原子的惯性质量占据的空间v,引力质量占据的空间v,而原子所占据的总空间为v.难道空间也能重叠或分化不成?如果认为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就是质量更好理解一些。-----读《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的所想
  《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读与思 
  选择不同的参照系,描述的物体的运动状态有可能不同。但参照系不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就是说参照系不能使物体的能量状态发生改变。物体具有保持能量不变的性质。选择非惯性系使惯性定律不成立,但不能使物体的惯性消失。惯性与参照系无关。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物体具有惯性,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不改变物体的惯性,改变不了物体的惯性。不受外力的物体是不存在的。而惯性是物体的固有性质,不论物体处于什么状态,都有惯性。所以,(现实中)物体具有惯性的这种性质不是体现在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或者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而体现在受到外力时,物体处于有加速度的运动状态。我们选择不同的参照系描述时可以使物体的运动状态不同,可以使物体处于相对的不受力的惯性状态,即相对的不受外力时,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即惯性系,惯性定律成立。而选择不同的参照系,非惯性系时,惯性力的现象是存在的。)非惯性系中有非惯性系中的惯性状态。

物体存在于空间中。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单个存在时,如此。共同存在时如此。当我们通过另一物体描述物体的运动时,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这种性质是不变的。但又由于物体间的运动状态不同,这种运动状态的不同显现在对物体运动状态的描述中。在空间中静止的物体,在空间中加速度的物体。为什么不是静止呢?(不影响惯性的存在)   以受力物体描述另一物体时,以受力物体的运动状态为基点(即静止)。静止与静止不同。什么叫静止?一在空间中静止二相对于另一物体静止。(包括两物体静止;相对于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静止;相对于变速运动的物体的静止。)广义相对论后认为所有的物体都是惯性系。根据等效原理和一定条件下,引力场中的加速系与惯性系等效,推所有的参照系都是非惯性系,惯性系是非惯性系的一部分。 
  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相对于参照而言,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在空间里的惯性定律与在参照系里的惯性定律。在参照系里的惯性定律,静止是相对的,不受外力也是相对的。如果把参照系分为惯性系与非惯性系,惯性系中的惯性定律与非惯性系中的惯性定律所指的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是不同的。所谓的不受外力也是不同的。在空间里,惯性力的描述。本身就是以惯性的存在为条件.
  vis insita,或物质固有的力,是一种起抵抗作用的力,它存在于每一物体当中,大小与该物体相当,并使之保持其现有的状态,或是静止,或是匀速直线运动。
  这个力总是正比于物体,它来自于物体的惯性,与之没有什么区别,在此按我们的想法来研究它。一个物体,由于物质的惯性,要改变其静止或运动的状态不是没有困难的。由此看来,这个固有的力可以用最恰当不过的名称,惯性或惯性力来称呼它。但是,物质只有当有其他力作用于它,或者要改变它的状态时,才会产生这种力。这种力的作用既可以看做是抵抗力,也可以看做是推斥力。当物体维持现有状态,反抗外来力的时候,即表现为抵抗力;当物体不易于向外来力屈服,并要改变外来力的状态时,即表现为推斥力。抵抗力通常属于静止物体,而推斥力通常属于运动物体。不过正如通常所说的那样,运动与静止只能作相对的区分,一般认为是静止的物体,并不总是真的静止。
  理解  物体具有惯性。物体因为具有惯性,会产生惯性力。物体受到外力时,产生惯性力。惯性力就是物体的反作用力。表现为推斥力或抵抗力与物体加速或减速有关。抵抗力通常属于静止物体,描述的是静止物体加速的时候;推斥力通常属于运动物体,描述的是运动的物体减速的时候。
  物体存在于空间中。在空间里,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惯性与参照系无关。物体具有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物体具有惯性,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不改变物体的惯性,改变不了物体的惯性。不受外力的物体是不存在的。而惯性是物体的固有性质,不论物体处于什么状态,都有惯性。所以,(现实中)物体具有惯性的这种性质不是体现在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或者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而体现在受到外力时,物体处于有加速度的运动状态。我们选择不同的参照系描述时可以使物体的运动状态不同,可以使物体处于相对的不受力的惯性状态,即相对的不受外力时,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即惯性系,惯性定律成立。而选择不同的参照系,非惯性系时,惯性力的现象是存在的。)非惯性系中有非惯性系中的惯性状态。
在参照系里的惯性定律,静止是相对的。不受力的物体不存在。所有的参照系都是非惯性系,惯性系是非惯性系的一部分。
  如果f=ma表示物体受到的力的大小,ma=f表示物体产生的力的大小(见惯性大小的单位),那么,物体有加速度的运动时就是力(即ma=f),物体加速度为零的运动是不是就是惯性呢?即ma0=惯性。a0表示加速度值为零。
  a有数值时表示物体产生力,表示力,表示物体加速度的运动是力;a没有数值时表示物体产生惯性,表示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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