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对文学理论学科的影响及其合法化

时间:2020-08-18 10:01:03 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文化研究对文学理论学科的影响及其合法化

  文化研究的发生对文学理论学科的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它推动了文学理论学科的转型,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文化研究对文学理论学科影响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文化研究对文学理论学科的影响及其合法化

  章节一

  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在中国的发生主要是在文学研究尤其是文学理论领域中展开的。同时,文化研究的知识合法化工作也主要是在文学理论学科中进行的。因此,我们以文学理论学科为例,来探讨文化研究是怎样影响他者的。其具体表现在:文学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构成乃至知识形态发生了调整与新变。我们不妨以文学理论转型的具体方式,来看其新状态。

  其一,文学理论学科出现了大众文学/文化研究的实践方式。这种方式实际改变了文学理论研究的对象、方法与目的,从而使得文学理论转变成了文学性理论/文化理论/批评理论。大众文化研究实践以及文化研究的理念促使文学理论学人意识到,任何研究对象并不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即使崇奉为经典的文学文本也不可去语境化地成为一劳永逸的文学理论研究对象。而大众文学/文化它也有接纳为文学理论研究对象的可能性,只要这种研究可以与特定时代建立起有效的关联,只要研究它有助于人们真实地理解他的生活。同时,被特定时代认定为文学的文本固然可以成为文学理论研究的对象,但任何在当前被认为有文学性的一切文本、符号与语言形式也是值得加以研究的。基于这样的认识,文学理论学科的边界切实地放开了,其知识阵容也扩大了。文学理论与文学性理论/文化理论/批评理论因此被认为是兼容的而非互相抵牾的。

  其二,文学理论学科出现了自觉反思,并因此走向了文学理论学。它以文学理论自身作为研究对象,以言说自身作为知识生产的方式,以反思自身作为知识生产的目的。比如探讨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应该是什么,什么是文学理论,什么是好的文学理论,怎样发展和建设文学理论,文学理论有什么用等一些基本的学科问题。这种文学理论也可以叫学科型文学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学科反思,与文化研究的发生有密切的关联。可以说,是大众文化研究的实际存在及文化研究的新理念,直接地推动了文学理论学科的反思。伴随着这种反思,文学理论出现新变,并建构了一种自觉的文学理论形态即文学理论学。[1]

  其三,它催生了文学理论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新方案。这最为明显地表现在文化诗学的发生这一点上。童庆炳先生曾坦陈他所提出的文化诗学即是一种吸收了文化研究特性的文学理论。[2]

  章节二

  当然,文学理论学科并非主动接纳文化研究的影响。因此这种影响的过程是非常缓慢的,甚至到今天还并没有完全获得承认。同时,文化研究的这种影响其实是与文化研究的合法化行动同时进行的。文化研究为了获得学术场域的承认,它需要展开一番论证,这种论证的过程同时即是其对文学理论发生影响的历程。

  这里仅以20世纪90年代的一些相关文献为例来考察其论证的具体情状。

  大众文化研究实践在20世纪90年代最初几年就展开得比较充分了。这从其形成了几种大众文化研究范式这一点即可见出。[3]

  但是,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文化研究,刚开始并没有对文学理论学科产生什么影响,或者即使发生了,也并没有引起文学理论界的重视。这一方面是由于大众文化研究兴起之时,它未曾自觉到自身研究的独特性,因而没有直接冲击到文学理论的知识生产体制;另一方面,作为理论形态的文化研究还未来得及展开,更遑论进行合法化论证了。这两方面的原因,就使得文化研究的合法化工程未曾完成,同时,文学理论受文化研究的影响也就不深,更难以将大众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的转型关联起来。即使大众文化研究已然展开了十余年,大众文化在2004年时候还被学人特别强调为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一种“自救的办法”[4].这足以见出大众文化研究的学术意义没有被学界很好的重视起来,在学科体制化程度较为严重的文学理论界没有为文化研究的合法化提供必要的空间。李陀曾指认:“以大学体制为象征的现代知识体系,根本上拒绝大众文化有必要成为现代人认识当今社会和历史的一个重要的知识对象,更不必说把大众文化研究看作是现代知识体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领域。”[5]

  的确如此!此后多年,还有文学理论出身的学者指出,高校的教学体制和课程体系依然自觉不自觉地在排斥/抵制大众文化研究。

  然而,就文献看,文化研究的合法化论证工作的展开,并自觉地关联到文学理论学科建设之事,在20世纪90年代却已然发生。综观文化研究合法化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学术会议的形式;二是学科反思的形式。所谓学术会议的形式,是说通过学术会议,学者们直接交锋,通过平等、公开而又理性地学术论辩,来为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进行伸张、辩护,从而获得学界的认同。这种会议的方式,又往往相对而言地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将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勾连起来,进行学术争鸣。这主要以1999年在首都师范大学召开的“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为代表。二是以介绍文化研究为主题和议题的学术会议。这种形式的学术会议,在20世纪90年代有过多次。比如1998年在北京召开了“全球化与人文科学的未来”国际研讨会。其中有两个议题直接与文化研究有关:“文化研究”及其对文学研究和知识分子生活的影响;“文化研究”的重要理论家及其理论研究。[6]

  学科反思的形式,是文化研究合法化的最主要途径。它往往在指陈文学理论学科局限乃至危机的同时,又申言文化研究具有弥补这种局限和危机的能力,甚至认为只有走文化研究之路,才有可能改变已有文学理论的学科局限和危机。这里不妨举几种主要文献为例,来细究一番。

  较早对文学理论学科进行反思,并将这种反思与文化研究勾连起来的文献,应该是《评新时期文学理论中的“审美论”倾向》一文。该文对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理论将自身的研究对象建构为一种审美论的文学观进行了语境化的反思,较为具体地考察了这种审美论文学观的建构历程,认为它是特定时期里出于对普遍人性、人情和人道主义的张扬,而生产出来的一种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文学观念。但是,这种审美论的文学观,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难以切实地区分文学与其他艺术类型的审美特性的不同,难以揭示文学所具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而且,还有一个最根本的局限,即“它从注重文学的自律性而走向对文学的社会历史关联的忽视,无法适当地说明文学的社会性”[7].为此之故,该文提出文学研究到了“向外转”的时候了,诸如文学中的性别、种族、权力、国际政治文化关系等问题都应该引起文学理论的关注。这恐怕就是一种隐约的文化研究话语了,虽然它并未使用文化研究一词。

  如果说,这篇文献之于文化研究的合法化论证还不甚直接,那么到了1998年,《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一文则已经明确地使用了文化研究这一语词,并直接以文化研究为理论视点对已有的审美论、文化论文学观进行局限性批判,最后,该文合乎学理地得出结论说:“我们的文学理论不应该一味地给文学画地为牢,使它变成一个固定的、封闭的‘对象',而是应该把审美话语的组织形式及其文化意义作为研究的核心,并引进多学科的研究视野和方法,把文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作多学科的批评性探讨。”[8]

  不得不说,该文乃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建立直接关联的重要文献,因为一方面它已经表达了与此前文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的不同看法,另一方面它明确地吁求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不过,它最终走的是一条综合的道路,将文学界说为“审美话语”,并且认为“作为审美话语的文学是人的生命世界的实现和伸展。”[9]

  这就说明,该文并没有完全抛弃原有的文学审美观,只是将文化研究作为一种视野,而不愿意彻底地“走出审美城”.但不管怎么说,它已然展开了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只是它没有将文化研究视为替代性的方案,而仅作为了一种扩充故有研究的有益视野。

  真正自觉地以反思社会学理论对文学理论进行反思,应该是始自《在社会历史语境中反思中国当代文艺学美学》一文。它借重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方法,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主导话语进行合乎学理而又切合语境的深度反思。也正因为这种社会理论视角的反思,使得它有可能与文化研究勾连起来,并得出结论:“只有与具体的、语境化的、充分考虑实践活动的差异性的社会文化理论结合,才能有效地解释社会文化活动,包括审美与文艺活动。”[10]

  这无疑是以文化研究的视野看待文学理论研究,试图改变既定的文学理论知识状况,同时也为文化研究合法化做了非常有力的论证。

  不过,将这种自觉的反思真正的与文化研究勾连起来,从而为它做了较有力度的合法化工作的,还是《80年代中国文艺学主流话语的反思》一文。它首先以反思社会学的知识框架,对20世纪80年代的主流文学理论观念进行反思,认为所谓文学自主性、文学主体性等等,都是特定语境下生产出来具有利益诉求的知识,比如这种远离政治,凸显个体自由的思想观念,契合了主流意识形态反思“极左”政治,既而具有思想解放的效用。然而,这种知识在90年代新的语境下已然失效,原因主要是它“失去了对90年代中国社会文化极度复杂化了的新状况的言说能力,以及对于新产生的审美活动与艺术生产、艺术消费方式的阐释能力”[11].为此之故,该文认为,90年代文学理论知识生产就不能固守一套80年代的陈规,而应该走具有历史化、语境化特点的文化研究之路。同时,出于这种研究旨趣,该文对大众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说,认为应该对大众文化的生产接受的机制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而找到有效的阐释框架。不妨说,这样的结论得来是较为自然的,因为它既有理论的学理性证明,又有问题意识的有效引导,还深得语境的契合和支持。

  至此,我们就可以认为,上述诸文较有说服力地告诉了人们,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主导观念不具有天然的也不具有永恒的合法性,实际的情况也的确是,它在90年代遭遇了危机。而文化研究的理念和方法是90年代社会语境下,能够克服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危机的一种知识范式。为此之故,我们不应该因为大众文化不甚符合80年代的主导观念,就对其加以排斥和挞伐,而应该走进它,并有效地去研究它。如果不这样,就有可能导致文学理论找不到研究对象,找不到那种能够建立起与社会生活真实关联的研究对象,或者找到了,但也生产不出有效的知识,因此有必要让文学理论与大众文化研究勾连起来,并进一步地推进文化研究对文学理论的影响,既而将大众文化研究视为当代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一种有效方式。应该说,文化研究主动地对文学理论提出挑战,其影响最终被接纳了。仅以文学理论界的着名学者童庆炳的说法为例。童庆炳先生早在2001年就中肯地评论道:“文化研究由于其跨学科的开阔视野,和关怀现实的品格,也可以扩大文学理论研究的领域,和密切与社会现实的关系,使文学理论焕发出又一届青春,这难道不是一个发展自己的绝好的机遇吗?”[12]“’文化研究‘就是从事文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参与社会的主要形式之一。”[13]

  虽然童庆炳先生并不躬身于文化研究,甚至还对文化研究有一定的担心,但他的言论标明了文化研究在文学理论场域中得到了一定的承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童庆炳先生是接纳了文化研究的,文化研究也影响了他的文学理论研究。为此之故,我们可以说学界一方面大体承认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大众)文化研究,另一方面,文化研究引发了文学理论的学科反思,参与了文学理论的学科建设与发展,甚至成为了一种“文学理论”.文化研究因此阶段性地完成了其知识合法化的重建工作,并对文学理论发生了实际的影响。

  章节三

  然而,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论证又是否不需要了呢?就实际情况看,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论证并未在20世纪90年代完成。2000年以来所出现的“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日常生活审美化之争”、“文艺学边界之争”、“文艺学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之争”、“文学批评与文化批评之争”等一些“事件”,无疑都共享了反思文学理论合法性与建构文化研究的合法性这一问题意识。有学者曾将2004年视为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之间“战争”的年份。[14]

  这场“战争”即使到十年后的今天来看也并非有了结果,更没有最终分出清晰的胜与负。如果这种判断是合乎实情的话,那么文化研究是否还要为承认而战?文化研究这种号称“反学科”的“流动型”知识还有必要将自身塑造为一种反思文学理论合法性和建构自身合法性的知识形态么?文化研究又该往何处去?对此,我们认为,文化研究的合法性工作当然要继续进行,它对文学理论的影响还要主动争取,但是这些工作要针对其已然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来展开。

  当今文化研究的问题和难题不妨先列举一二:其一,文化研究的发生最早是在文学研究领域,其合法性论证工作也主要实施在文学研究领域,这就局限了其自身的发展,视野与格局明显受限,背离了其自称的后学科/反学科特性。其二,文化研究自发生以来就一直在争取承认,其合法性论证工作恐有过度之嫌,而且其论证方式也主要是“说”,而具体的“做”明显不足,这就使得文化研究的知识特性如实践性便很难发挥出来。

  其三,文化研究的`影响也主要是在文学研究领域,虽然后来也辐射到了其他学科,但它与公共领域及社会生活世界的关联不很紧密,更遑论批判性的介入社会乃至改造社会了。

  文化研究的这些问题及难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不是因此要否认此前的一些工作。毋宁说,通过对其发生及影响的问题反思,其目的是为了优化文化研究的未来发展。为此之故,我们提出有关文化研究未来发展的几点意见:其一,让“文化研究文化研究化”.虽然当今的知识生产环境高度体制化,但它不可能改变知识分化的现代趋势,也就是说,文化研究有其适度的生存空间。我们因此不妨在如今所达到的阶段性合法化基础上,暂缓那种藉反思文学理论局限和言说文化研究优点来获取自身合法性的做法,而有意识地让“文化研究文化研究化”,也就是在我们对文化研究已然有了一定的理解之时,要告别“说”文化研究,而重视“做”文化研究。恐怕也只有如此方可保持文化研究的“实践性品格、政治学旨趣、批判性取向、开放性特点”[15].换言之,文化研究合法性的建构,如今要通过行动的方式来实现了。我们再也不能将文化研究的工作进程停留在发生时期的知识介绍和理论言说上,相反我们要语境化地理解文化研究,落实好文化研究的理念、方法,“把对文化研究的理论兴趣转向具体的个案分析”[16],比如采取民族志的方法展开切实的文化研究,比如借文化研究的个案实践方式参与当今公共领域的建构。

  非常可喜的是,目前学界已然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一些青年学者还做出了一些成绩,如杨玲的《转型时代的娱乐狂欢---超女粉丝与大众文化消费》[17]、徐艳蕊的《媒介与性别:女性魅力、男子气概及媒介性别》[18]等着述就采取了一定的民族志(ethnography)、接受研究(receptionstudies)等文化研究的方法,[19]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她们是在“做”文化研究。其实,现如今“说”文化研究已经很难了,它既很难得到学界的认同,也很难说得有新意。此一境况之下,很多学者都纷纷去“做”文化研究。对此,陶东风先生肯定道:“目前,中国大陆的文化研究仍然还在做一些基础理论工作,介绍、翻译西方文化理论,但是这个工作现在看来,相对来说不那么热了,现在更多地转向对中国当下的一些文化现象、文化个案的研究。我觉得这是比较正常、健康的变化,因为我们要做文化研究,根本目的还是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引进、介绍理论知识只是前期的准备工作。现在有更多的人在做个案,做经验研究,这点我觉得很好。”[20]

  总之,我们的确要避免这样一个误区:“硬是把一个原本是实践问题的文化研究,当成了理论问题没完没了地加以讨论,而把必须做的正经事却撂在了一边。”[21]

  只要不完全否认文化研究有一定的理论言说必要性,这样的提醒还是需要引起重视,并有必要在实践中落实好文化研究的“文化研究化”.应当说,这是任重道远的。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学者的生存处境等具体原因,我们在落实文化研究的共识性愿景,即“批判性的政治介入,以改造……社会的宰制结构”[22]方面还做得非常不够,甚至力不从心。

  其二,让文化研究介入文学基本问题的探讨。

  文化研究之所以能够发生,文化研究之所以能够对文学理论学科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其中最为直接的原因恐怕是文化研究的确可以带给文学理论新变化与新发展。鉴于此,我们应该有意识地接纳文化研究,藉此推进诸如文学本质问题的理解。这对于文学、文化与文论的发展建设当是至关重要的。

  譬如,陶东风先生倡导的建构论文学理论乃受惠于文化研究,[23]可视为文化研究介入文学基本问题的成果。它无疑有助于改变人们的文学、文化与文论观念,推动文学理论知识生产。以其具体的文学理论观念为例,建构主义文论认为文学乃特定语境下的人出于特定的目的一种建构,由此建构主义文论主张自觉地反思,因为“如果没有反思性,文学研究就是不自觉的:它在不断地从事建构活动,却不知道自己如何在建构,哪些因素在制约和牵制自己的理论建构行为,它不知道作为话语建构的文学活动的机制是什么?其限度和可能性是什么?它还以为自己是一个不受制约的超越主体,因此也就不可能最终把这种制约缩减到最低程度。”[24]

  这样自觉的文学理论观念改变了我们原来那种对象性的“知识发现”的文论观,即认为文学理论乃寻找文学特性和普遍规律的学科,这是值得肯定的。这种建构论的文学理论无疑是当今开放、对话、民主、自由时代的知识话语,这种话语提供给人们的是把握了这个时代精神的文学理解。这难道不是要归功于文化研究么?正因此,我们认为文化研究介入文学基本问题的理解是有必要的,虽然它看似在“说”而已,但它其实毫不逊色于“做”的文化研究。其原因在于,通过这种文化研究式的“说”,它一样能够开启民智,改变实践主体对文学/文论及社会的理解。假以时日,文学实践活动和社会生态当也会逐渐改变。

  其三,让“说”的文化研究继续进行。虽然我们“说”了这么多年的文化研究,但对其理论话语与学理逻辑的掌握并非就彻底完成了。我们还有必要继续去探究文化研究的“知识”.同时,由于文化研究乃移植的学问,因此也有必要在理论上言说文化研究,比如在中国实践文化研究如何可能这一偏实践的问题,同时也必定是一个先要在理论上搞清楚的理论问题。退一步说,即使在从事具体的个案式的文化研究工作之时,我们也不可能不进行必要的理论言说,因为理论上的探讨并非对实践研究无济于事,相反它可能会让实践研究展开得更为自觉有效。比如有学人从理论上比较20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大众文化的异质性,指出80年代的大众文化对于公共领域的建构功不可没,而90年代的大众文化,其公共意义与政治批判力度已经变得十分可疑,[25]诸如此类的理论话语对于我们的实际个案研究难道没有积极意义?为此之故,我们还是赞同有学人所言:“就算文化研究的核心是实用性,它拿什么来进行实践分析?如果离不了理论这个前提的话,有一部分学者对文化研究的理论感兴趣就顺理成章。不妨说,文化研究有两大部分:理论的与实践的,或者理论资源与实例分析。”[26]

  此外,当文化研究实践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自然而然地会出现反思文化研究的一些理论话语。这时候,“说”文化研究就非常具有学术性了,一定意义上它其实就是在从事有价值的理论话语生产,藉此或将形塑“中国文化研究学派”.退一步说,言说文化研究虽然看是一种远离实践的理论活动,但其实言说也是一种重要的话语实践。它具有物质性,也能起到实际的作用,甚至达到心性建构与社会改造的目的。这也是为什么文化研究与语言学转向会不谋而合,为什么文化研究要重建唯物史观的重要原因。

  凡此种种,都要求我们不应该将“说”的文化研究完全否弃。即使是非常反对将文化研究理论化的盛宁先生的《走出“文化研究”的困境》一文,在其文章最后也“说”了怎样提一些真实的文化研究问题,并以不要把“文化问题政治化”这一问题为例展开来言说了一番,盛宁先生的说难道不是很有价值的么,且不说其《走出“文化研究”的困境》这一文本自身就是在进行有价值的理论言说了。

  总之,大众文化的兴起语境下,大众文化研究/文化研究的发生是最为正常不过的了。作为对文学理论冲击最为剧烈的一种知识形态,它对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影响无论如何估价恐怕都不为过,但这一同时也隶属于文化研究自身合法化的过程,却也引发了文化研究在中国发展如何可能等一些问题。虽然我们为此提出了一些意见,但无疑还需要学界积极回应并继续探究,而后才有可能获得最终解决。

  参考文献

  [1]肖明华.分化、危机与重建-199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状况的一个考察[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2]童庆炳.植根于现实土壤的“文化诗学”[J].文学评论,2001,(6).

  [3]陶东风,徐艳蕊.当代中国的文化批评[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0-124.

  [4]赵勇.新世纪文学理论的生长点在哪里[J].文艺争鸣,2004,(3).

  [5]李陀.我们为什么要搞文化研究?[J].电影艺术,2000,(1).

  [6]王宁,薛晓源主编.全球化与后殖民批评[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

  [7]杜卫.评新时期文学理论中的“审美论”倾向[J].学术月刊,1996,(9).

  [8]杜卫.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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