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北魏《张猛龙清颂碑》

时间:2020-10-09 13:43:20 文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跋北魏《张猛龙清颂碑》

《金石萃编》卷二九有北魏《张猛龙清颂碑》,碑阳为碑文、颂辞,并附诸立碑“义主”姓名及造颂立碑年月日;碑阴列参与其事的郡县吏民姓名。该碑于北魏孝明帝正光三年(522)正月廿三日,立于兖州鲁郡(今曲阜),碑存孔庙(今天应当还在)。王昶录文中的脱误,《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十五稍作订正。但是碑文还是颇不齐整,大概很早就有残泐了。
  除了一些官职名称的解释外,碑文及题名可以提出几个有趣的问题。一)张猛龙的家族来历;二)鲁郡族望与各县士望问题;三)鲁郡属县的政区问题。
  这里先谈谈第三个问题。
  《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兖州鲁郡条,列属县为鲁、汶阳、邹、阳平、新阳。可是在户口数之前,概称属县数目曰“领县六”。当然,也有的版本(如局本)作“领县五”。中华本校勘记说:“按下只举五县,疑局本是。但上文兖州下称领县三十一,若此作‘五县’,就少一县,可能下脱一县,也可能上兖州领县数衍‘一’字,今皆不改。”据《张猛龙清颂碑》,鲁郡属县有六,除了《地形志》提到的五个,还有一个“县”。
碑阴之额有七行:
          1. 郡中正爰孝伯    中正颜文远
          2. 鲁郡白法相
          3. 功曹史孔晖祖    督鲁新阳
          4. 主簿大□元哲    督汶阳二县令
          5. 鲁县令杜僧寿    汶阳县令明景欣
          6. 邹县令韩咸      阳平县令卫安族
          7. 县令董文定    新阳县令崔咸
   虽然第二至第四这三行的确切内容(可能有残泐或录文错误),还有待讨论,但立碑时鲁郡有县,是确切无疑的。除额上一行以外,碑阴共十一行文字,分别是参与立碑的鲁郡吏民姓名,最有意思的是从第五行到地十一行,列着鲁郡所属六县的“族望”,而第十行,就是“县族望”。这也是鲁郡有县的'证据。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魏书》记鲁郡的“领六县”是正确的,兖州总的领县数也没有错,只是在鲁郡下脱去了县。唐长孺先生主持中华本《魏书》的点校工作时,没有参考到《张猛龙清颂碑》的,但是他还是十分慎重,没有改“六”作“五”。清人洪颐煊在《平津读碑记》中注意到这个问题,他说(据《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十五):“碑阴有鲁、汶阳、邹、阳平、、新阳县令,皆鲁郡属县。《魏书·地形志》鲁郡领县五,无,当是其后省也。”显然他用的《魏书》版本,已经改“六”为“五”,而他也未能核对兖州总的领县数,所以他会推测“其后省也”。
   县就是县。《汉书·志》鲁国属县六:鲁、、汶阳、蕃、驺、薛。《续汉书·郡国志》鲁国六城:鲁、驺、蕃、薛、、汶阳。《晋书·地理志》鲁郡统七县:鲁、汶阳、、邹、蕃、薛、公丘。公丘本属沛郡,晋武帝特割以丰鲁公贾充之封(《晋书》卷四十《贾充传》:“更以沛国之公丘益其封。”),算是特殊情况。可见,自汉至晋,鲁郡政区基本未变。
  从永嘉之乱到北朝,鲁郡最突出的变化是政区缩小了,南部的蕃县和薛县已属徐州彭城郡,北魏后期蕃县还升格为郡。可是,鲁郡属县的数目却不见减少,增加的阳平和新平两县,是在鲁郡境内新设的。这一变化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宋书·州郡志》鲁郡六县:邹、汶阳、鲁、阳平、新阳、。其中阳平县“孝武大明元年立”、新平县“孝武大明中立”,可见都是在刘宋控制青徐地区时所立,那么把蕃、薛两县划归徐州的彭城郡,也应当是同时或稍早的事情。然而,《宋书·州郡志》又称县“明帝泰始二年立”。泰始二年(466)正是刘宋与北魏争夺淮北四州的最紧要时刻,何以还重新设立县?难道在十六国时期曾经省废县吗?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材料。


   由于十六国史料的缺乏,研究北魏政区的时候,往往见其混乱淆杂而不知其所以然。我以前探讨东秦州和东华州的时候,就发现北魏政区主要是继承十六国时期已有的分划与名称。上面谈鲁郡属县增损的变化,北魏更是直接照搬了刘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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