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孝行与家庭生活-以江南方志记载为中心的解读(2)(5)

时间:2017-06-22 我要投稿
,昌国人。嘉靖三十二年,倭贼入城,其祖老疾,不能行,家人各挈妻子走,惟晋负其祖而逃,贼将及,祖曰:我老甘死,汝宜速去,晋不忍,遂俱被杀。[51]

不过,若仅仅满足于这类“反解法”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不孝子孙是任何时期都大量存在的,为什么偏偏在明清时期出现了如此众多的孝行记录?难道它们都是些缺乏现实基础的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正反两方面来解读这些史料。上文的探讨已经指出,明清特别是清代,孝行记录的大量增加主要体现当时国家政策、社会资源与记载原则等方面的变化,并不一定表示孝子数量的绝对增加。不过另一方面,这些变化以及文本本身的力量也必然会当时的孝风产生某种积极的影响,从而促进社会对行孝的更加重视。不仅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孝行记录与其他文献中,比如文件等,大量的不孝记录都是“真实”的,当时之所以出现众多今日看来颇不可思议的孝行,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基础,当我们今天对有些孝行(不是指孝感之类)感到疑问时,其实正反映出当时与现代孝之社会文化氛围的巨大差异。也就说,虽然这些孝行并非当时社会的主流,但它们仍体现出了当时社会可能更注意孝的时代特性。而与孝道有关的,当时的家庭相对更为稳定、大家庭相对较多以及家庭具有更多的社会保障功能等等,亦在家庭生活方面,呈现出了一种与今日颇为不同的特征。


五、结论

对地方志在中国史研究特别是明清史研究中极端重要的地位,现代恐怕很少有人会感到怀疑,事实上,在现代明清史特别是明清地域史和社会史的研究中,方志早已成为研究者最为倚重的资料之一。不过现有的研究往往是在将其作为某种的“真实的记录”的意义加以利用的,而很少在利用方志呈现或解读历史的同时,对这一重要文本的限度和意义作出探讨。有鉴于此,本文以明清江南方志中内容丰富的“孝友传”为资料基础,在梳理呈现明清时期的孝行与家庭生活的同时,着力探讨了方志“孝友传”之类文本的限度、其背后所蕴涵的和社会文化意涵与编纂者的意图、文本可能的形成过程,进而对该如何来认识这些文本以及这些文本所体现的历史经验做了讨论。限于篇幅,这里不再概述论文主旨,而只想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思考。

第一,只要抱“理解之同情”,置身历史的情境中来理解认识历史现象,就会发现,即使是初看起来非常荒诞不经的记载,也非完全不可理喻。任何历史的记载,无不是编撰者自己的经历、所见所闻,时代的思想观念与需要,以及个人的意识和意愿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无论如何,其都会至少从某一方面透露出历史的真实信息。由于时代的变迁,其中很多现象和信息就今天的认识看,已显得有些匪夷所思甚至荒唐可笑了,在科学十分昌明的今天,无尚骄傲的科学思想自然而然地会让我们对此产生蔑视和排斥的心态。然而,若历史的来看,我们所处的时代在历史的长河中亦不过是曾经的一瞬,未必见得有什么特别的敖人。我们固然不应对自己的时代和时代观念缺乏信心,但显然也应该自觉到当代的思想认识远非的绝对的真理。显而易见,任何的人类文化遗产都值得我们用心去珍视。对众多不易理解的历史记载特别是一些重要史籍中的这类记录轻易的拒斥,可能让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对历史呈现与理解的偏差,更重要的还是今人更好、更全面反省自身的机会。上文的论述已然说明,只要尽可能地祛除偏见、增强历史感,报“理解之同情”的态度,那些即便初看起来愚昧可笑的现象也绝非是不可解释和理喻的,与其他一些“正常”的史料相比,它们或许承载着更多的社会文化变迁的讯息。

第二,所谓的榜样,虽然不能说是虚构的,但他们的形成,几乎无一不受当时社会观念与书写者主观意图的“污染”。中国传统上是个非常重视并力图通过道德来维系天下和统治秩序的国家。故而,作为道德承载体的榜样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事实上,古往今来,每一个时代,榜样都层出不穷。这些榜样既体现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也担负着时代的需要。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到,孝子这类榜样既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亦非全面的“真实”,都会受到当时的社会文化观念、宣传需要以及书写者主观意图等因素的影响,或者说“污染”,他们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持续加工甚至说“造假”的过程。他们的意义可能主要并不在于让普通大众全面地模仿,而是在社会上造成某种氛围,以便国家更广泛深入向普通民众灌输和推行“主流”的思想文化观念。

第三,从时人对奇节、愚孝等事务的议论中,可以看到中国的重整体而轻个人的特点。仅仅将个体视为为实现整体社会秩序和目标的一个环节或者工具,而几乎完全忽视个体本身的目的性,认识不到个体也是自为的,自成目的。这一取向当然不是没有好处,但显然不利于个体权利的保障和对幸福的追求。虽然可以说追求整体的和谐也是为了个体的安稳,但必须看到,整体秩序和目标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因此,特别是是在一个极力追求发展的社会中,这样的取向必然导致作为工具的个体向作为目的的个体的转变变得遥遥无期。



注释

[1] 嘉靖《昆山县志》卷11《人物·孝友》,34b页,“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
[2] 光绪《嘉兴府志》卷51《嘉兴孝义》,“丛书·华中”,第53号,第3册,1352页。
[3] 光绪《嘉兴府志》卷57《海盐孝义》,“丛书·华中”,第53号,第3册,1600页。
[4] 乾隆《吴江县志》卷37《别录》,“丛书·华中”,第163号,第4册,1098页。
[5] 成化《杭州府志》卷45《孝子》,“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5册, 636页。
[6] 光绪《续纂句容县志》卷14《列女·孝妇》,“集成·江苏”,第35册,348页。
[7] 参阅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96-104页;常建华:《〈圣谕广训〉与清代孝治》,《南开史学》1988年1期;《清朝孝治政策述略》,载南开大学历史系编《南开大学历史系建系七十五周年纪念文集》。
[8] 光绪《嘉兴府志》卷61《桐乡孝义》,“丛书·华中”,第53号,第4册,1805页。
[9] 康熙《吴江县志续编》卷6《孝行》,清抄本,第25b页。
[10] 乾隆《吴江县志》卷37《别录》,“丛书·华中”,第163号,第4册,1104页。
[11] 嘉靖《昆山县志》卷11《人物·孝友》,38a-38b页,“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
[12] 万历《昆山县志》卷8《杂记》,“丛书·华中”,第433号,第2册,572页。
[13] 道光《江阴县志》卷16《人物·孝弟》,“丛书·华中”,456号,第4册, 1718-1719页。
[14] 光绪《无锡金匮县志》卷24《孝友》,“丛书·华中”,第21号,第2册,429页。
[15] 董含:《三冈识略》卷4“补遗”,致之校点,辽宁出版社2000年版,第96页。
[16] 道光《武康县志》卷19《列传》,“丛书·华中”,第565号,第4册,1217页。
[17] 康熙《萧山县志》卷19《人物·孝义》,“丛书·华中”,第597号,第2册,744页。
[18] 光绪《无锡金匮县志》卷24《孝友》,“丛书·华中”,第21号,第2册,427页。
[19] 光绪《无锡金匮县志》卷24《孝友》,“丛书·华中”,第21号,第2册,428页。
[20] 永乐《乐清县志》卷7《人物·孝友》,15b-16a页,“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本。林甲乙系元代人,但首先记载于明代方志中,故应不妨碍以此来探讨文本的形成。
[21] 作人:《知堂回想录·老人转世》,敦煌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4页。
[22] 光绪《嘉兴府志》卷51《嘉兴孝义》,“丛书·华中”,第53号,第3册,1350页。
[23] 孙原湘:《天真阁集》卷49《浦孝子传》,1a页,光绪十三年重刻本。
[24] 焦循:《雕集》卷8《愚孝论》,21b-22b页,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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