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孙吴乡村家族中的“寡嫂”和“孤兄子”-以走马楼竹简为中

时间:2020-10-17 14:49:03 文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三国孙吴乡村家族中的“寡嫂”和“孤兄子”-以走马楼竹简为中

走马楼简牍提供了反映当时乡村社会关系的丰富史料,其中有关家族结构及其具体生活景况的资料,具有重要的价值。
  走马楼出土竹简可见“寡嫂”称谓,有关简文,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这一时期当地乡村生活的一个重要侧面。一  据《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释文,有如下内容值得我们注意:
(1)? 春(?)寡?绮年 241
(2) □寡?年廿六 □□□? 1409
(3)? □□〖寡〗?□〖年〗? 2633
(4) 雷寡?大女杷年三筭一刑右足复 2880
(5) ?寡?大女豆年六十四 3983
(6) 胡寡?汝年八十五 8490
(7) 晟寡?村年二筭一8498
(8) 寡?大女妾年七十六 10268
(9) 赞寡?大女?年廿二筭一 10279
整理组在《凡例》中写道:“竹简中的古字和俗别、异体等字,释文一般均改为通行繁体字。”“有规律的俗别等字,处理采取统一原则。”“唯竹简‘叟’均作‘更’,而‘更’均写作‘?’,字形变化较大,释文仅将‘?’、‘?’、‘?’、‘?’统一改为‘’、‘?’、‘鲠’、‘梗’,而不统一改为‘溲’、‘嫂’、‘?’、‘艘’。”[1]比较引人注目的例证,有:
船十一梗所用前已列言 ? 2512
整理组注:“‘梗’为‘艘’之别体。”[2]简文“船十一梗”即“船十一艘”,可以作为我们考察当时船队规模时的参考。[3]
  可见,“寡?”就是“寡嫂”,是简(1)至简(9)共同出现亲属称谓。其实,“寡嫂”写作“寡?”,史已有例。《后汉书·西羌传》说西羌风习:“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十二世后,相与婚姻,父沒则妻后母,兄亡则纳??,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李贤注:“寡妇曰‘?’。”《后汉书·乌桓传》关于乌桓风习,也有“其俗妻后母,报寡?,死则归其故夫”的记述。“嫂”皆写作“?”。
  此外,走马楼简中,我们还看到出现“寡妇”字样的简例:
(10) 素寡妇大女思年六筭一八十〖可〗复 3322
(11)?□弟寡妇秨年廿二 □? 4176
(12) 〖大〗寡妇大女思年六十二 7784
(11)“弟寡妇”,似乎应当理解为亡弟的妻子,具有与“寡嫂”相对应的身份。而(10)(12)只称“寡妇”,其身份尚未明了。
简文所见“寡嫂”、“弟寡妇”和“寡妇”,无疑都是兄弟和其他亲属的未亡人。以上12例中,除(5)“?寡?大女豆年六十四”,(6)“胡寡?汝年八十五”,(8)“寡?大女妾年七十六”,(12)“大寡妇大女思年六十二”4例年长外,而(3)年龄不详,其他(1)(2)(4)(7)(9)(10)(11)7例,平均年龄只有31.57岁。特别是其中的(9)(11)两例,只有22岁。从现有资料虽然不能推定其寡居的时间,但是没有迹象表明她们是刚刚守寡。虽然我们不能确切地知道这些妇女丧夫的具体原因,然而却很容易联想到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所谓“江南卑湿,丈夫早夭”。
  出现“寡嫂”、“弟寡妇”和“寡妇”的简例,应当是一种或数种记录“户”的构成形式的文书的部分内容。有的学者称这种文书为“户籍”。其典型形式,是整理组将“编号128、129、130、131简”相缀连,“按户籍格式”进行的排列:
吉阳里户人公乘孙潘,年五,筭一(130)
潘妻大女茑,年十九,筭一(131)
潘子女□,年五岁(128)
凡口三事二,筭二事,訾五十(129)[4]
“编号128、129、130、131简”,整理号为10379、10380、10381、10382。[5]前引12例简文在这种文书中的'位置,应当与编号131、128简,即“潘妻大女茑,年十九,筭一”和“潘子女□,年五岁”相当。也就是说,这些“寡嫂”、“弟寡妇”和“寡妇”,都是出现于“户人”某某名下的户口资料中,而使我们获得了接触机会的。然而其身份,绝对不是“户人”之“妻”,她们在“户”中的地位,其实只是与“潘子女□,年五岁”类似。她们作为“户人”夫妇的附属亲族,在同一个基本家庭单位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