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0-10-27 18:40:46 硕士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加强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思考

  教代会一般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摘要:教代会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平台;是调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集思广益共建一流大学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方式。但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教代会提案工作存在着教代会代表提案不积极、参与面小,提案质量不高,提案办理不规范透明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教代会提案工作在民主治校中本应发挥的作用。本论文旨在通过分析当前提案工作现状,研究提高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方式方法,从而改善教代会提案工作程序,以促进教代会更好行使民主治校办学职能。

  关键词:高校 教代会 提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广泛应用的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在高校民主治校中占有重要地位。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师生关注焦点问题的意见建议,需要依靠提案的形式来表达。故而,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民主治校、参政议政、行使权利的重要载体。教代会提案工作是高校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的重要一环,提案能否落实直接关乎学校事业发展和教代会权威。提案工作有效实施,能切实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程度,更能加强学校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一、教代会提案工作现状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赋予了学校教代会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教职工代表通过参加教代会,对关系教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有组织地进行审议讨论,目的是强化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从基层实际需求出发,吸引教职工深入参与高校管理和事件决策,是推动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

  在提案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教代会下属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提案征集的主要机构,提案的内容可以分为行政管理、教学科研、人事师资等多方面。依据提案的被关注度、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提案还可被分为提案和建议两大类。分类后,对提案进行编号、登记、复印后,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分送领导阅批,依领导批示意见分送责任部门限期办理(如图1所示)。

  在办理过程中,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总数较少,提案缺乏积极性

  当前,一些高校存在征集到的教代会提案数量逐年减少的问题。提案数量少从侧面体现了当前教职工代表缺乏积极性,另外高校在激励教职工代表进行提案方面也存在不足。有的高校每年只在开教代会前才开始收集提案,无法给予代表充足的时间进行提案调研。另外,由于缺乏激励机制,参与提案工作的教代会代表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具有很高的自发积极性。甚至有不少教代会代表从来就没有提出过提案,从来没有履行过教代会代表职责的现象并不少见。

  (2)质量不高,缺乏高度与深度

  虽然高校的教职工代表大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群体,素质较高,但提案质量统计显示,教代会提案工作收集到的提案中有很大一部分立意不高,有不少提案仅是以个人角度或从小部分人立场出发提出问题,提案的角度较为片面,没能从学校建设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调研和广泛意见征集,缺乏高度与深度,脱离学校校情,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有的提案内容表述不清晰,分析问题不具体不深入。一些提案仅提出对某些问题的意见而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及途径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造成了有关部门对提案问题难以办理、无从办理,或者提案完成办理的实际意义不大,从而导致提案办理不被重视、常被拖延等状况。从提案质量不高的现象中可以看出,现实中提案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大于内容问题,无论是提案人还是提案办理人,对提案工作的办理落实缺乏足够重视和正确认识,而且他们对提案的处理过程和效果也缺乏信心。

  (3)办理不透明,缺乏处理实效

  按照提案工作流程,提案审议通过进行办理后,须对办理效果进行反馈,以切实实现提案工作的实际意义。但由于提案工作往往归口处理,不同职能部门的承办人员对提案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同,对民主治校的理解认识不同,再加上职能部门日常常规的工作任务也都比较繁重,进而致使提案办理的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提案办理效果反馈不及时,甚至出现搁置一边不作处理的情况。提案工作不能实现本身目的,也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积极性,对教代会工作发展不利。

  二、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作为教代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提案工作完成水平是教代会发挥作用情况的重要标志之一。面对当前出现的提案数量、质量均下降,提案办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其原因不仅在于教代会提案制度存在缺陷,提案的工作流程、管理技术办法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1)提案主体设计存在缺陷

  当前,政治领导权和行政管理权处于高校管理的主导地位,教代会与政治领导权、行政管理权存在矛盾时,教代会的提案工作往往受到多方干涉或抵制。教代会的领导层在协调事项方面往往力量不足,除对一些重大问题外,很难及时处理各部门冲突,结果造成了高质量提案也会出现处理效率低下,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的情况。

  (2)提案工作机制不够合理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等方面原因,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全体教代会代表提交的报告往往是针对提案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概述,没有对每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具体说明和交代。由于教代会代表并非连续担任,而且提案类别也千差万别,每一届教代会代表对之前的提案工作情况并非十分清楚,导致了本届教代会对以往教代会提案工作落实情况难以附议或者审核的状况,这最终会造成广大教职工代表不了解提案办理的后果。另外,由于教职工代表履职缺乏激励,尤其是缺乏调研相关制度支持,而且提案工作的收集都是在教代会召开前不久,时间仓促,调研论证时间不充分,导致了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迟迟难以得到处理,实际存在的重大问题反复被提起却无法解决,上届教代会已经办结的提案下届教代会又作为新提案上交等等提案工作低效的现象。

  (3)提案主管部门职权职能不清晰

  制度设计上,具体负责提案工作的机构是提案工作委员会。但它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常设部门,其日常工作机构常常设在学校工会,机构成员则是来自学校各个部门的人员。由于委员会的工作权限不清晰,成员流动性大,成员一般都兼任其他工作,在完成提案收集工作之后,部分成员回归到日常工作中,因此委员会除了工会人员外,没有足够多的人力物力去完成提案的督办和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提案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提高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方法探索及建议

  从以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加强和改善提案工作,不仅要在高校内部建立起一套设计合理、程序规范的提案工作机制,切实明确教代会提案工作机构的职权责任,还要完善提案的征集、审核、办理、反馈及其相关工作的全过程流程,增强提案工作办理实效,推进提案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另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强信息技术在提案工作中的应用也成为趋势。因此,笔者将从制度、流程及信息技术等层面探索加强高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方法,并提出建议。

  (1)优化教代会代表提案组织结构

  由于提案工作是由教代会具体实施执行,因此教代会代表的组织结构合理与否对提案工作有着重要影响。教代会组织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构成,由他们共同行使教代会职权,教代会事务性工作则由工会等部门承担。为了优化该组织结构,一方面应通过扩大选举代表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普通一线职工的代表比例,使真正有意愿参与提案工作的人员有机会参与,增强教代会提案与决议的民主基础,避免部门或个人由于职权过大造成与部门或个体利益有冲突的提案不能得到重视、落实不力等现象;另一方面可通过建立代表回避制度,调整教代会常设部门的组织架构,与提案工作内容有着利益联系的人员要回避该提案有关工作,消除人为设立阻碍的可能,削弱外界因素对提案工作的干涉。

  (2)加强代表及教代会工作人员培训

  虽然教代会代表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但不免很多代表对民主与监督制度认识不到位,缺乏主动参与教代会职能的意识。因此,在教代会代表选出后,进行提案工作方面的培训非常必要。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工作开展的意义、内容、要求、注意事项和提案程序等内容为教代会代表授课,从而提高代表对提案工作的认识,鼓励代表从基层出发多调研、多征集意见,从而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高代表履职的质量。此外,学校的工会干部和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也需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不断开拓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支持和服务教代会的工作水平。

  (3)优化提案规程,开展附议征求

  通常,征集提案后提案工作委员会通过研讨将提案按照办理难度、涉及范围、数量等指标划分等级,决定是否立案。在立案前,应对分类整理后的所有提案面向全体代表增加征求附议环节,把附议人的多少作为评判提案重要程度的指标之一进行提案办理。对于不予立案的小问题作为建议直接交由相关部门答复解决;对于同意立案的一般提案,分别归口办理;对于重大的和较难处理的提案,应推行提案承办见面会制度,承办部门与提案代表面对面沟通,办理人向提案人当面征求意见、分析讨论,缩小提案代表与承办部门对提案问题的认识差距,使双方能准确理解对方意图,通过这种开门办提案的方式,求得对提案的最好办理结果。这种开门办提案的方式,不仅能反映出提案承办部门以人为本,对代表尊重,对提案重视的提案办理态度,还可以避免提案答复说空话、说套话,切实把提案办理落在实处,提高提案答复质量。

  (4)加强提案督办,形成高效机制

  提案办理不及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办案过程中督办不力造成的。因此,可通过建立教代会提案委员会与代表现场巡视提案办理的制度,在提案归口办理后,组织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巡视小组到提案承办部门现场巡视,询问提案办理进程,并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给出反馈与答复。办案过程中,可以根据提案重要程度确定相关级别的负责人专项督办,提高提案工作的办理效率。另外,还可将提案督办工作列入学校日常督办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电话、邮件等常规手段督促办理,逐渐让提案工作形成一种类似于折子工程一样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加强提案的督办力度,达到提高提案办案效率的目的。

  (5)搭建网管平台,畅通提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