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讨究

时间:2020-08-20 17:41:16 硕士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案例教学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讨究

  案例教学最早诞生于19世纪末,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学与医学界,案例教学成为一种传递理论与沟通实践的有力方式。20世纪初,案例教学被广泛运用在工商管理的教学领域。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案例教学才传人我国,开始被一些法学、工商管理类高校所关注,随后逐渐被越来越多的高校接受并广泛运用,近些年来又被引进了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领域。
  
  然而,在运用案例教学的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教师在对案例教学的认识上存在着严重偏差和误区,导致实践中偏离案例教学的方向与宗旨,如认为案例教学是“灵丹妙药”,奉行“拿来主义”;认为案例教学是“事例教学”,践行“举例说明”;认为案例教学是“轻松教学”,倡导“自主学习”;认为案例教学是“范例教学”,强调“特殊实例”等等。针对此,我们不得不思考:产生这一现实状况的原因是什么?静心思考,笔者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老师一直以来所关注的是形而下的技术操作层面,也就是说只看到案例教学的表层,而没有去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内涵与本质。
  
  一、案例教学的本质探寻
  (一)对案例的认识
  现代案例教学对案例的理解,最初也多是从工商管理的角度做出的,美国学者格柯指出:“案例,就是一个商业事务的记录、管理者实际面对的困境,以及做出决策所依赖的事实、认识和偏见等都在其中有所显现”。克里斯坦森认为“所谓案例,就是对实际行动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和管理者群体面临的情景所进行的部分的、历史的、诊断性的分析”,等等。这些最初的界定已经揭示了案例的几个一般特征,即真实情境、反映典型问题的事件、解决问题的可能性等。
  
  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对案例教学视域下的案例进行了更一般性的研究。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案例就是一个包含多种因素在内的故事的文本。如理查特所言:“教学案例描述的是教学实践。它以丰富的叙述形式,向人们展示了一些包含有教师和学生的典型行为、思想、感情在内的故事。”
  
  尽管不同学者从各自的立场对案例作了不同的阐述,但综合案例研究的历史,可以发现以下共同特点:(1)目的性。案例就是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围绕选定的一个或几个问题,以事实为素材而编写成的对某一实际情境的客观描述。(2)真实性。案例是对真实人物、事件的描述,是在广泛吸收原始素材的基础上选编的。案例的真实性是保证案例教学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学生对案例的真实性的怀疑会抑制学生参与的热情、降低案例的实践意义,进而影响教学目的的实现。(3)代表性。案例必须是同类社会事件中典型的代表,能反映一类社会现象并揭示此类现象的一般规律。(4)可参与性。可参与性指案例中蕴含大量信息、包含多种复杂关系、容纳多种问题解决的可能性。
  
  (二)对案例教学的理解
  基于对案例的研究,多数观点认为“案例教学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将案例定义为一种教学方法,诚然在方法论层面上,并不错,但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走入歧路。单纯的方法论认识,可能会因为教师教育理念的差异,使案例教学“新瓶装旧酒”。所以,这不足以揭示案例教学的实质。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不同于传统教学中的案例,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案例本身不主动向学生诉说,只扮演一种呈现事实的文本的角色,案例的价值在学生参与文本解读过程中得以展现。在学生与案例互动中,案例教学体现出引导学生进入问题情境、提倡教学互动、鼓励学生自我探索、强调学生参与问题解决等明显外部特征。外部特征所昭示的内在教育诉求才是正确定义案例教学的根本。恰如19世纪德国教育家洪堡所言:“要能成功地发展学生情境性的探索思维,就必须需要一种能够吸引学生参与的充满批判性和创造性的复杂思维活动,只有在开放性的、创造性的双向对话和不断冲突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思想才能够得以有效结合。”我想,案例教学的核心教育价值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