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家电业销售渠道

时间:2023-03-20 23:37:25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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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家电业销售渠道

  内容摘要:市场在变,竞争在变。未来几年内,我国家电产业的产品竞争将空前加剧,要求企业经营更加深入化和细致化,提高市场资源的可控程度。而销售渠道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其“自我意识”和不稳定性对企业的经营效率、竞争力和经营安全形成的局限和威胁却逐渐显现,家电业对销售渠道的重新整合成为企业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家电 销售渠道 重构

重构家电业销售渠道

  决定销售渠道的主要因素

  销售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者传送到用户手中所经过的全过程,及相应设置的市场销售机构。正确运用销售渠道,可以使企业迅速及时的将产品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达到扩大商品销售、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动费用的目的。

  总的说来影响销售渠道选择的因素有:产品因素,包括单位产品的价值量的大小,产品重量和体积的大小,产品的式样和时尚,产品的腐朽性和易腐性,产品的技术服务程度,新产品的使小;市场因素,包括市场面的大小,用户的购买习惯,市场销售的季节性和时间性,竞争者的销售渠道等;企业本身的因素,包括公司的规模和声誉,管理的能力和经验,销售渠道的控制程度等。

  选择什么样的销售渠道既与产品的特性和复杂程度有关,也与产品的价值有关,一般说来复杂的产品用直销方式比较有效,因为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有限,需要“专家”介绍,而简单产品消费者知道自己如何选择,所以大多用代理或零售渠道。目前我国家电行业销售渠道的深刻变化,与这个行业步入成熟期密切相关。我国家电市场已经度过了导入期(大致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中期)和高速增长的成长期(大约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进入有节制的稳步增长的成熟阶段。产业进入成熟阶段预示着市场趋向饱和、生产能力过剩、竞争加剧、赢利水平下降等将成为一种经济常态而存在。此时的销售渠道必然应该与卖方市场时大不一样。

  家电销售渠道的行业特征

  家电销售渠道传统新兴并存。目前中国家电产品销售渠道大致可分为传统渠道和新兴渠道两种类型。传统渠道主要有大商场、中小商场以及从五金交化转变而来的电器专营店。新兴渠道有综合性连锁、家电类连锁、电器城、品牌专卖店、集团采购、网上订购等。在我国城市市场,从渠道数量上看,大商场仍是家电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但是受到家电连锁和家电城的强有力竞争。以电视机市场为例,从销售量上看,占据电视机市场份额最大的依然是百货商场,其比例高达40.9%。其次是家电城和家电专营店,所占比例分别为24%和16.6%。但是通过对比电视机渠道形态在数量和市场份额的比重可以发现,我国城市市场电视机销售渠道中,家电城的销售效率最高,其次是百货商场。渠道销售效率是企业追求的目标。在不同等级城市中,针对不同的产品,各种渠道的销售效率会有不同的表现。总而言之,城市规模越大,新兴渠道的流通成份越高,家电专业连锁和综合性连锁的竞争能力越强。

  当前,构成传统渠道销售家电产品冲击最大的是以国美、国通、苏宁、三联为代表的综合性家电连锁。这支重要的商业资本最显著的特征是经营规模大、资本雄厚、跨地域连锁经营、掌握着庞大的销售网络,是一个高效率、专业化的零售终端。

  此外,综合性连锁也是传统渠道的强劲竞争对手。综合性连锁目前以国外品牌为主,包括家乐福、沃尔玛、麦得龙等,价格和商品种类齐全是它们主要竞争手段。在家电销售方面,综合性连锁以小家电作为切入点,逐渐扩展到销售几乎全部的家电产品。家电销售不是综合连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很多时候引入家电销售只是为了完善产品线。因此其销售总量比例较低,目前虽然仅占家电产品总销量的2%左右,但是这些国外商流企业的资本、管理、品牌优势明显。

  品牌专卖店被家电企业引进以后,得到了快速发展。企业设立品牌专卖店,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全面展示产品,提升品牌形象,同时促进产品的销售。目前家电生产企业的品牌专卖店多设立在中小城市,这主要是因为原有的渠道形态不适应企业的要求,企业通过品牌专卖的设立,为其在当地市场的竞争打下了良好基础。

  网上订购具有高效、低成本的特点。高速增长的趋势和极强的市场辐射能力预示着电子商务具有辉煌的前景,但目前我国主要家电产品的网上销售比例仅占0.5%左右。

  家电业销售渠道的重构

  运用不同的渠道要权衡制造商的能力和满足用户需求的平衡,因为选用不同的销售渠道将直接影响到制造商的成本结构,服务质量,品牌形象,市场覆盖率和市场控制能力,所以多数家电厂商应该重构自身的销售渠道以适应一个飞速变化的市场。

  渠道体制:构建扁平化渠道

  家电业传统的销售渠道呈金字塔式的体制,因其广大的辐射能力,为厂家产品占领市场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供过于求、竞争激烈的市场营销环境下,传统的渠道存在着许多不可克服的缺点:一是厂家难以有效地控制销售渠道,厂家的销售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落实。二是多层结构有碍于效率的提高,且臃肿的渠道不利于形成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同时单项式、多层次的流通使得信息不能准确、及时反馈,这样不但会错失商机,而且还会造成人员和时间上的资源浪费。因而,必须将销售渠道改为扁平化的结构,即销售渠道越来越短、销售网点则越来越多。销售渠道短,增加了企业对渠道的控制力;销售网点多,则增加了产品的销售量。厂家一方面通过对各环节的服务与监控,使得自身的产品能够及时、准确而迅速地通过各渠道环节到达零售终端,提高产品市场展露度,使消费者买得到;另一方面,在终端市场进行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提高产品的出样率,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使消费者乐得买。

  渠道建设:由交易型关系向伙伴型关系转变

  传统的渠道关系中每一个渠道成员都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以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甚至可能将博弈变为“零和博弈”。在伙伴式销售渠道中,厂家与经销商由“你”和“我”的关系变为“我们”的关系,由油水关系变为鱼水关系。厂家与经销商一体化经营,厂家力图实现对渠道的集团控制,使分散的经销商形成一个整合体系,为实现自己或大家的目标共同努力,追求双赢(或多赢)。在紧密型的伙伴关系中,厂家与经销商共同致力于提高销售网络的运行效率、降低费用、管控市场。

  市场重心:由大城市向周边市场转移

  以往许多企业是以大城市为重点开发的目标市场,在大城市,至少是在省会城市设立销售机构。当众多企业为争夺大城市市场而进行你死我活的竞争时,一些企业则已将市场重心转移到地区、县级市场,着眼于地、县级市场的开发,在地、县级市场上设立销售机构。将销售重心下沉,在地区设立销售中心,则可能做好地区市场。企业对经销商的政策也由此发生了变化,从重点扶持大客户转移到重点扶持二、三批经销商。

  渠道激励:寻求与渠道商的共同成长

  我国现有的经销商队伍是以个体户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整体的素质不高。许多经销商是在经商大潮中靠着“敢干”而发家的,他们具有四点不足:一是市场开发能力不足,二是促销能力不足,三是管理能力不足,四是自我提高能力不足。等等。厂家对渠道的激励措施已不再仅仅是给经销商送“红包”,而是让经销商掌握赚钱的方法,对经销商进行培训。

  渠道控制:增强对新型渠道的博弈能力

  2000年以来,家电连锁企业的兴起,成为中国家电行业一道亮丽的风景。家电连锁企业攻城略地所向披靡,让一个个传统商业单位在它面前俯首称臣,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面对家电连锁企业的飞速发展,家电制造商们是又爱又恨。爱的是这些家电连锁都有极强的销售效率,可以加快厂商的资金周转;恨的是现在家电连锁在大城市已经形成一定的垄断地位,其对家电制造商的反向控制正在形成。现在面临的问题是,面对迅速崛起的家电连锁业态,自有渠道该怎么办?家电行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控制渠道还是渠道控制。现在,企业应该采取的策略是:立足自有渠道,重视连锁业态。面对规模化和专业化的零售终端,家电生产企业除了采取联盟合作之外,还可以通过控股的方式获得对渠道的控制权。另外,也可以根据第三条建议,加大对非中心城市的渗透,以多元化渠道分散集中在家电连锁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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