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时间:2020-10-25 17:10:12 审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系统各级审计部分经过近六年的探索,在责任审计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当然,审计工作也碰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其中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之一。本文将从审计评价的角度对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题目进行,并尝试提出解决题目的对策。  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题目  固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题目,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轻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题目只分析题目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题目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纳进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很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题目。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回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反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固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职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定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正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尽对化。  5、审计职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职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职员地位不高,造成职员素质不高。审计职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进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应从以下六个方面采取对策:  1、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其经济方面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题目上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在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题目上应负的责任。由于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中层领导工作重点大多在行政治理和教学科研方面。在审计调查中,被审计对象会过多地先容一些非经济行为的情况。因此,在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时,轻易偏离“经济”这个主题,过多地评价领导干部的非经济行为。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把握审计机构在干部监视机制中的职能。审计机构不是干部治理部分,而是干部监视治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从事经济责任审计也只是为干部治理部分提供领导干部在经济行为方面遵守财经法规、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情况。因此,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审计机构应从经济角度,而且仅限于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紧扣经济责任这个主题,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必须是审计对象采取经济手段,通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形式取得的业绩;评价经济责任必须是审计对象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或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责任。  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应做到: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题目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治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遵循重要性原则,捉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正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但对某些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非经济行为,如某领导干部为节约单位用度压缩各种会议、精简机构职员等,也可作出适当的评价。需要夸大的'是,为使审计报告更轻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对被审计对象非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贡献,如科研项目的争取情况、培养学生的情况等方面可以在审计基本情况先容中简短先容,但无须放在审计评价中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