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思考

时间:2020-10-18 19:25:29 审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思考

内部审计是的产物,要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评价、监视、服务职能,首先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也是审计的立身之本。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是内部审计职员必须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内部审计职员的独立性是通过内部审计部分的组织状况和内部审计职员的客观性来实现的。我国加进WTO后,给内审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这既要求我们要运用审计和实务充分熟悉和解决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又要加强内部审计改革。  一、制约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实践证实,引起独立性缺失的原因有很多,如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都制约内部审计独立性。  (一)内部审计建制及模式。  我国内部审计是在国家审计的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建制带有明显的外部压力,并且长期以来,作为国家审计的附属品而存在,服务于国家审计。主要职能是通过事后审计实施监视。而事实上,内部审计机构作为监视者一般无处理权,并且权威性也较弱,很难像国家审计一样对企事业单位实施真正的监视,尤其对本单位治理当局本身的决策错误及违纪、违规的'监视更显得软弱无力。而且,由于独立性不足,监视经常被误解为挑毛病,所以很多领导和企业内部各职能部分的领导对内部审计持分歧作、抵触的态度,使内部审计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  (二)内部审计职员治理体制。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当前的实际情况,内部审计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服务于本组织的治理者,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由于内部审计职员亲身利益直接受所在单位控制,内审职员的人事调派权、工资治理权、赏罚权等均由所在单位把握。同时,被审部分是内审职员所在单位的组成部分,客观上让内部审计对本单位产生依附,单位领导直接内审职员执纪执法的程度,内部审计审什么、怎么审、审计结果如何处理、审计建议能否落实,却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制约。  (三) 内部审计机构和职员设置状况。  当前内部审计机构和职员缺乏独立性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内审机构不是由其他部分领导,就是合署办公。这就导致了内部审计机构和职员受各方利益牵制,难以开展独立的经济监视活动,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些单位单独设置了内审机构,但也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一些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不切实际地撤并内部审计机构,精简内审职员,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人为地削弱审计气力。  (四)内部审计职员素质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1985年12月5日,审计署颁布了《关于内部审计的若干规定》,内部审计才开始在全国各行政机关、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全面展开,内部审计在我国起步较晚,内审机构成立时间较短,很多工作尚处于摸索和起步阶段,这在客观上就导致了部分内审职员来自财会队伍,专业比较单一,知识结构不公道;审查方式单一,审计时效性不强;审计手段落后,机程序审计、信息审计涉足甚少;对国际内审准则、内审发展状况、经验技术等知识了解不够。  二、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若干建议  (一)内部审计部分在组织关系上的独立性是内审职员保持客观公正的职业态度的条件。  通过立法确保审计主体的组织独立。内部审计组织地位的最低要求,是独立或不隶属于中其他的职能部分,以保持内部审计职员在部分关系上与被审计的部分、单位及相关业务活动相分离。内部审计部分组织地位的高低表现为内部审计报告的呈报对象,即接受审计报告的人要有足够的权威,才能够保证对审计报告中的和建议给予公道、正确的判定,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这就要求内审机构应由企业第一负责人直接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既让内审机构独立于各职能部分,又让内部审计职员与被监视对象无利益关系,以此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为此,内部审计职员必须取得高级治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这样,他们才能得到被审计者的合作,并且不受干扰地开展工作。从而让他们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同一切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作斗争,果断维***制的权威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