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物安全法问题

时间:2020-10-17 13:19:13 生物科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谈生物安全法问题

  浅谈生物安全法问题

浅谈生物安全法问题

  关键词:环境资源法 生物安全 生态安全 国家安全

  生物安全是指生物种群的生存发展处于不受人类不当活动干扰、侵害、损害、威胁的正常状态并,所谓正常状态即该生物种的个体总量处于动态平衡的稳定状态。根据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和生态系统理论,不但生物个体的“生老病死”属于自然现象,而且各种生物物种都处于“自然选择,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自然状态,都处于生物链、食物链中的某一环节,即都处于“吃与被吃”的生存竞争状态。因此,生物安全不是指生物个体正常的“病与死”,也不是指生物物种不受“生存竞争”的自然威胁,而是指生物物种不受人类不当活动的干扰和侵害。所谓人类不当活动是指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活动,包括开发、利用生物资源的生产活动、交易活动和技术活动。从人类生态系统的观点看,人类也处于生态系统之中,生物安全不是指生物资源不应被人类正常消费和合理利用,而是指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活动对生物生存发展的不当影响和有害影响。生物安全问题是指由于人类不当活动干扰、侵害、损害、威胁生物种群的正常生存发展而引起的问题,包括生物、生态系统、人体健康和公私财产受到污染、破坏、损害等问题。

  生物安全是生态安全或环境安全的一个重要领域。国际上一些政治家认为威胁国家安全的不只是外敌入侵,诸如外来物种的入侵、转基因生物的蔓延、基因食品的污染、生物多样性的锐减等生物安全问题也危及人类的未来和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国家安全。维护生物安全,防治生物安全问题,对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生物安全法则是维护生物安全的最有效的武器和手段。

  一、生物安全问题

  进入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人类大规模地开发利用生物资源和各种生物技术的发明运用,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海洋污染使“生命摇篮”垂危,热带雨林消失使“地球肺部”受损,水土流失和水域围垦所造成的湿地减少正在侵蚀“地球之肾”,物种锐减使人类相依为命的“朋友”越来越少,环境致变、生物工程和无性繁殖等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使人类对未来忧虑重重。这些生物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是促使生物安全成为国家安全和国际和平问题的基本动因之一。下面重点介绍如下几个方面的生物安全问题。

  (一)生物技术所引起的生物安全问题

  一些科学家预言,21世纪将是生物技术的世纪。生物安全是在生物技术、生物工程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项新的工作,是当代环境保护的热点问题,也是环保部门和环境立法的`新课题。目前已有不少国家通过了生物安全的管理办法。

  (二)外来物种入侵所引起的生物安全问题

  21世纪第一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18]的主题被定为“生物多样性与外来入侵物种管理”,这表明人类开始广泛关注外来入侵物种及其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外来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入侵是造成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物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已经成为生态环境领域的研究热点。在自然界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动植物与其天敌(包括食植昆虫、病源微生物)相互协调,将各自的种群限制在一定的栖息环境和数量范围内,形成了稳定的生态平衡系统。当一种动植物传入一新的栖息环境后,在适宜的气候、土壤、水分及传播条件下,由于缺乏原产地天敌的抑制,极易大肆蔓延,形成大面积单优群落,破坏本地的动植物生态平衡,危及本地濒危动植物的生存。事实证明,引进外来物种得当,会带来巨额的财富,而盲目引进外来物种,有时会破坏生态平衡,严重时甚至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三)物种灭绝问题

  在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之际,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公布了全球物种受危状况:目前濒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植物共10954种;全球鱼类的1/3,哺乳类的、鸟类的、爬行类的1/4,都已高度濒危。在IUCN公布的2000年红皮书中,已有17种动物物种被重新划定级别,例如中国的藏羚羊已经从易危级(V. 灭绝几率较高),上升为濒危级(EN. 灭绝几率很高),已经距最后的级别即灭绝级(E)不远了。红皮书宣布一个个物种受危,等于宣告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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