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院校餐饮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考
摘要:建立有效的薪酬分配制度可激发人力资本内在创造力,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文章通过对地方院校餐饮企业薪酬分配现状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地方院校餐饮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就如何构建与地方院校餐饮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分配体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地方院校;餐饮企业;薪酬分配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深进,高校后勤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向着更加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向转变,高校餐饮由原来的行政治理型逐步向企业化治理转制。地方院校餐饮部分现行薪酬分配制度所具有的局限性、不公道性和不适应性日益显现,成为制约地方高校后勤事业发展的一大困难。因此,如何按照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建立符合高校特点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制度,成为地方院校餐饮改革的紧迫课题。
一、地方院校餐饮企业薪酬分配现状分析
(一)薪酬总体水平低
高校餐饮企业脱胎于高校,又服务于高校,同时具有市场和教育的双重属性。它要像其他社会企业一样追求经济利益,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作为高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又要服从于教育规律,遵循“服务为教育”原则,不能以赢利为目的。自2006年下半年,食用油、禽肉、燃料等办伙物资持续涨价,地方院校餐饮企业受资金、规模、地理位置等条件限制,餐饮本钱大幅增加,与此同时要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不增、量不减、质不降”,相当数目地方院校餐饮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极大地制约了员工福利待遇的进步。随着社会发展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地方院校餐饮企业服务最大化与效益最大化之间矛盾更加突出,大部分地方院校餐饮企业员工天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员工产出与投进比远低于社会同行业水平。
(二)对技术、治理等生产要素贡献重视不够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治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然而,大多数地方院校餐饮企业还没有完全按资本、技术、治理等要素进行分配。薪酬与个人绩效联系不紧密,个人收进还是职务、职称、工龄的函数,而不是与生产要素贡献成正比例关系;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与一般岗位收进差距不明显,薪酬分配中均匀主义、论资排辈现象突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人收进分配原则相违反,致使企业薪酬分配对人才激励不足,企业缺乏活力,技术、治理等人才大量流失。
(三)缺乏科学的分类治理体系
高校餐饮企业经营服务部分多,工作岗位特点各异,各工种量化比较困难,且在经费来源和治理上存在着差异。目前,多数地方院校餐饮企业治理职员套用高校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工勤职员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缺少针对各岗位、各工种不同特点的薪酬分配办法。很多餐饮部分员工工种与实际所在岗位脱节,所评专业技术资格与所聘技术岗位不相适应,不在此岗、不干此类技术活却能享受此技术等级工资,无法有效调动各类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生产率进步。
(四)同工不同酬
高校后勤餐饮企业由原事业单位转型而来,在利益分配上普遍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政策,对员工的考核、作用、信息、机会等方面重事业编制员工,轻外聘员工。特别是受外聘员工关注的分配制度很不完善,外聘员工同事业编制员工相比,在劳务薪酬、福利待遇方面相差悬殊,带有明显的半事业半企业治理特点。据了解,全国尚未有地方院校餐饮企业已建立外聘员工与事业编制员工利益同等的薪酬分配体系,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普遍,严重挫伤了外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终将阻碍地方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餐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地方院校餐饮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