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链治理中信息共享的意愿冲突题目

时间:2020-10-28 09:07:45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供给链治理中信息共享的意愿冲突题目

摘要:作者首先提出并定义了供给链治理中信息共享的意愿冲突题目。通过回纳,这些意愿冲突题目被区分为三对不同供给链参与者间的信息共享矛盾,并对造成这些矛盾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作者提出了几条解决信息共享意愿冲突题目的建议。  关键词:供给链治理;信息共享;意愿冲突  
  一、题目的提出
  供给链治理(SCM,Supply Chain Management),是指对参与供给链企业的相关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一体化治理,目标在于通过进步对用户服务水平、降低供给链总体本钱,并寻求两者间的适当平衡(由于前两个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从而进步整条供给链及参与供给链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实施供给链治理,具体可以选择如快速响应(QC,Quick Response),有效顾客响应(ECR,Effective Customer Response)等不同策略。但无论实施何种策略(并进而应用某些具体的技术,如:EDI,JIT,ABC等),供给链治理的本质就是通过分享信息,优化各供给链参与企业生产、库存、营销等的决策,所以供给链治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就是实现供给链上各个节点企业间的信息共享。
  实现供给链上的信息共享主要有三种技术模式,即信息传递模式、第三方模式、信息中心模式,并且都有成功实施的案例。但是在技术条件已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却发现能成功实施供给链治理的还是个例,相当数目的案例以失败告终,而更多的企业因感到难以克服的困难而依然在供给链治理的门外徘徊。主要原因是,固然技术条件具备,但各供给链参与者对于共享信息的意愿往往是单向的,即某一方(通常是信息的需要方)希看共享信息,而另一方(通常是信息的提供方)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意共享信息。这种冲突轻易导致信息共享彻底失败,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供给链治理自然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妨将这类题目定义为供给链治理中信息共享的意愿冲突题目。
  二、意愿冲突题目的分类和引发这些题目的原因
  通过对供给链上不同节点间在信息共享上的意愿冲突题目进行回纳分析,至少存在以下三对供给链参与者之间的意愿冲突题目。
  1. 供给商和零售商之间的信息共享题目(此处的供给商可以是批发商,也可以是制造商)。
  实现了现代化店展治理的零售商一般都使用条码、POS机和店展治理信息系统,实时、详尽、精确地记录了每一位顾客的每一笔交易的品种、数目、价格、规格、折扣、时间等信息。假如供给商能整合各零售店展的销售数据库成为自己的数据仓库,并对其应用已成熟的数据挖掘方法和软件,就能够得出较可靠的、连续的、时变的、低廉的顾客知识。这些知识对于供给商开发设计新产品,调整市场策略、安排产量分配、调整库存政策等意义重大。供给商的这些应用不但进步了供给商自身的竞争能力,也由于其产品能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而增加了零售商的销售机会。无疑,这是合则两利的好事。
  但是,基于以下原因,在国内,现阶段很难说服零售商将自己的POS数据或者其它重要的销售、顾客信息提供给供给商。(1)传统上,销售数据,特别是精确到每一笔交易的具体销售数据,被以为是高度机密的贸易秘密,即使是企业内部也需要控制访问权限,更不用说向企业以外透露。这种根深蒂固的熟悉一时之间难以转变;(2)供给商和零售商之间可以以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代理人往往能利用这种不对称从委托人那儿得到最大的收益。所以零售商独享销售数据,则零售商对供给商就占有信息上的上风,利用这些信息上的上风,零售商有可能获得额外的好处。比如,可以对供给商提供虚假的商品销售信息,从而要求如推迟付款期限,增加现金折扣等。这些通过信息不对称获取的额外利益一旦在信息共享后将荡然无存;(3)我国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特别是零售企业,抵抗风险和实施长期战略的能力较弱。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零售商趋向于规避风险和获取短期利益。这就如乘数一样,加剧了前述(2)因素的作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