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项目型组织的选择研究

时间:2020-10-26 17:16:00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石油企业项目型组织的选择研究

摘 要 先容了三种基本的项目型组织结构各自的优点和缺陷,了项目型组织选择的几个主要因素,以及这三种基本类型分别适合于何种项目。随后根据石油项目的基本性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和石油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石油企业项目型组织的选择和项目型组织的混合及变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项目型组织 选择 影响因素 石油企业

  项目治理(MBP)最初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是在一定时间和投资资金条件下,如何通过地计划、控制和组织达到特定目标的一门科学,其最根本的目的是“如何有效地利用时间、技术和人力”,在确保时间、经费和性能指标的3项限制条件下,尽可能高效率地完成项目任务,达到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的目的。石油企业是我国最早实现项目治理的企业之一,应当说,石油企业采用项目治理也是适应新对石油产业的需要而做出的必然选择,事实也证实项目治理方法自身能够适应石油企业的特点和石油勘探开发工程的特殊性。一方面随着加进WTO,市场经济的不断深进,化、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无论是石油企业的内部结构还是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间的合作日益增多,很多石油企业需要到国外石油产地拓展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原有的石油主产区产量的递减,石油企业***组织队伍到新的地区进行油气勘探和开发。大量的阔别基地的勘探开发工程需要引进这样一种以项目为核心的治理方式,因此项目治理在石油企业正被越来越多的使用。
1 项目型组织的基本类型及各自特点
  常用的项目型组织有职能式、纯项目式和矩阵式。它们有各自的特点,被不同的项目和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和使用。
1.1 职能式组织
  在职能式项目组织中,项目是作为职能部分的一部分而存在。这个部分应该是对项目的实施最有帮助的或最有可能使项目成功的部分。例如,假如某公司要开发一个财务信息系统,这个项目可以被安排在财务部分的下面。
  利用职能式项目组织来治理项目有这样的优点:在职员使用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技术专家可以被不同的项目使用,同一部分的技术职员在一起工作也易于交流知识和经验。当有人离开项目组时,职能部分能够保持项目技术的连续性。同时职能式组织也存在这样一些劣势:这种组织方式轻易使成员将自己的工作置于项目之上,在这样的结构中有时会发现没有人承担项目的全部责任,这样导致的混乱局面会使得对客户要求的响应变得迟缓和艰难。由于项目中与职能部分利益直接有关的可能得到很好的处理,而那些超出其利益范围的题目可能遭到冷落,使项目经常得不到很好的支持。
1.2 纯项目式组织
  与职能式组织结构截然相反的是项目式组织结构,项目从公司组织中分离出来,作为独立的单元,有其自己的技术职员和治理职员,依靠阶段性的项目进度报告和母公司保持简单的联系。
  与职能式结构相比,纯项目型组织具有独特的上风和劣势。其上风包括:项目经理对项目拥有尽对的领导权,项目班子的成员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由于项目从职能部分中分离出来,使得沟通途径更加简洁,决策的速度更快。同时由于项目的目标单一,项目成员能够明确理解并集中精力于这个目标,团队精神得到充分的发挥。但是这种组织形式也具有一定的劣势,主要是:当一个公司有多个项目时,每个项目都配备一套独立的班子会造成职员、设施等重复配置,而且由于项目独立于职能部分轻易造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上的不一致,也轻易造成项目成员和公司的其他部分之间形成清楚的界限。
1.3 矩阵式组织
  矩阵式组织结构正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式和职能式组织的上风,尽量避免其弱点而产生的一种组织形式。事实上,职能式组织和纯项目型组织是两种极端情况,矩阵式组织是两者的结合,它在职能式组织的垂直层次结构上叠加了项目型组织的水平结构。
  矩阵式结构克服了前两者的很多缺点,但是其自身也有非常明显的劣势:由于在矩阵式结构中权利是在职能部分和项目经理之间达到均衡,也就没有明确的负责人,项目成员至少有两个上司,违反了命令单一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