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风险导向的物流企业内部控制新机制构建

时间:2021-04-26 10:47:32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基于风险导向的物流企业内部控制新机制构建

内容摘要:当前物流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生存环境不断出现剧烈变化。这就从客观上要求物流企业以风险为导向加强内部控制,涵盖凡是可能诱发和产生风险的所有经营治理作业活动。本文旨在探讨物流企业通过构建体现风险理念的内部控制新机制,赋予物流企业内部控制新内容,以进步企业风险意识及治理水平。
  关键词:物流企业 风险导向 内部控制 机制
  
  物流行业面对日趋激烈的生存竞争环境,企业在重大题目上的决策稍有不慎,就会面临较大风险。风险治理相对于常规内部控制工作中的资产安全性及其记录正确性而言,显得更加重要。风险一旦来临,无论资产和记录的质量如何,可能都在瞬间荡然无存。面对这种情况,要求企业以风险治理为导向,即要求内部控制视角不仅仅要放在某几个关键控制点上,也要包括凡是可能诱发和产生风险的所有经营治理作业活动上。此时,内部控制与组织的风险治理几乎融合为一体。物流企业要努力构建体现全面风险治理的内部控制新机制,赋予内部控制新内容。
  
  现代物流企业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物流企业系统风险
  1.物流企业财务风险。物流企业财务风险主要包括物流企业运用资金时出现的风险。物流企业财务治理的目标取决于物流治理的总目标,又受物流财务治理本身特点的制约,物流企业要实现两个价值最大化,即用户价值最大化、物流企业价值最大化;以及实现两个本钱最小化,即用户本钱最小化、物流企业本钱最小化的治理目标。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其存在潜伏的资金风险,而潜伏的资金风险会影响物流企业财务治理目标的实现,物流行业迅速发展使得企业对市场有过高的预期,同时由于物流企业为实现其经营治理目标,必须形成规模上风,导致企业缺乏资金是非期规划、出现物流企业资金治理上的片面性和短期行为。
  2.物流企业系统设计风险。物流企业整个系统既分为不同的模块,又体现着流程的特点,物流企业作业治理体现着系统的思想。物流企业由于治理水平题目,在设计系统时可能缺乏完备性,涉及的系统缺乏缜密性,因此,整个物流系统终极缺乏效率,影响作业效率,减少物流企业的效益。
  
  (二)物流企业系统与外部环境相关的风险
  1.与客户合同的责任风险。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于双方所签的合同,目前在签署这类合同中,人们发现某些大客户凭借自己雄厚的经济实力,在谈判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提出一些特别的要求与条件,而物流企业经常迫于贸易上的压力而接受某些苛刻甚至是“无理”的条款。合同中订立此类极不公道的条款,一旦产生纠纷,有可能会导致物流企业破产。
  2.与分包商合同的责任风险。物流企业是所有“供给链”的组织者,其中有的“供给链”由自己负责,有的“供给链”需要委托分包商来具体实施。以业务外包为基础的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中,货主企业(委托人)和物流企业(代理人)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在物流运作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货主企业无法观测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运作行为和自然状态,只能观测到终极的结果,就可能产生道德风险。
  物流企业与资信好的分包商合作,不仅能降低物流经营的本钱,也可使物流企业的责任风险降到最低点。反之,如碰到一个资信差的分包商,甚至分包商忽然公布破产或倒闭,物流企业的损失就无法得到弥补。在与分包商合作中即物流运作的全程中,当客户发生损失时,无论是物流企业的过失还是分包商的过失,都要由物流企业先承担对外赔偿责任。尽管物流企业在赔付后,尚可向负有责任的分包商进行追偿,但由于物流企业与客户和分包商所签合同分别是背对背的合同,因此所适用的法律往往是不一样的,其宽免条款、赔偿责任限额及诉讼时效也是不一样的,致使物流企业经常得不到全部赔偿。
  3.与信息系统提供商合同的责任风险。物流企业要想开展物流服务离不开信息技术,而物流企业在利用信息技术时面临着以下两个风险:一是信息系统出现故障的风险;二是泄露贸易秘密的风险。一旦信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物流企业的业务无法正常进行,不能及时履行向客户提供信息的服务,甚至资料全部丢失,损失相当巨大。解决此类纠纷时,假如合同中根占有关法律明确地划分了双方的责任,则纠纷轻易解决;假如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既查不出原因,又确定不了责任方,则纠纷就很难解决。所以,物流企业在与信息系统提供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明确信息系统提供商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多大的.责任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