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产权制度、委托代理与公司治理

时间:2020-10-19 12:27:54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跨国公司产权制度、委托代理与公司治理

摘要:跨国公司产权和委托代理关系是单体公司在企业团体基础上相应关系在国际范围内的进一步延伸,从而使公司治理突破了单体公司治理和企业团体治理的边界,形成了跨国界的高代理本钱和高治理风险。跨国治理绩效主要的不是取决于代理链的是非,而是取决于代理链本身能否产生千种顺畅的传导机制。解决跨国公司涉及的全球化治理困难需要建立三种体系,即全球化的监管体系、全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和国际间在信息表露方面的合作体系。  关键词:跨国公司 产权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源于产权形态的分离,假如没有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就不会产生所谓的代理题目,进而也就没有研究公司治理的必要。也就是说,追根溯源,研究任何形态的公司治理题目(自然包括跨国公司),必先研究产权题目。所以,产权的制度安排,无疑是考察和探讨跨国公司治理的逻辑出发点。
  
  一、跨国公司产权研究的理论基础
  
  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中的产权范畴主要指所有权和经营权,而所有权即为投资者控制企业股份的程度,它是拥有企业各种权力的基础,所以,又进一步以其中能量化的股权为重点。一般来说,投资者在公司持有股权的大小大致与其控制权成正比,换句话说,股权结构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公司治理结构。
  关于产权题目,尽治理论界存在很多分歧,但它们所选定的研究对象基本上是相同的,即都是研究单体公司的产权。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循着企业制度形态如业主制、合伙制再到公司制这条变化路径来研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单个企业的产权。实际上,还存在另一种发展阶段的研究,即以研究对象的组织形态(或者说规模形态)的变化为主线的企业产权阶段化研究,用过程式表示就是:单个企业产权研究→企业团体产权研究→跨国公司产权研究。相对而言,这条路径阶段式的产权理论研究要弱得多。
  毫无疑问,无论是企业团体的产权研究抑或是跨国公司的产权研究,都是建立在单体公司产权理论基础之上的。国外有关企业团体的产权研究比较贫乏,其原因可能是国外企业一旦发展到企业团体的规模,它就会很快寻求到别的国家往发展,这时也就具有了跨国公司的意义了。与此相适应,很多学者也把目光从单个企业直接转向了跨国公司的研究,从而跨过了企业团体的阶段性研究。
  国外有关跨国公司的研究大都集中在投资、经营等领域,产权理论比较少,基本上是内含在其他理论之中。比如,国外学者关于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战略的研究就大致内含在了4种理论之中,即:内部化理论或交易本钱理论、讨价还价理论、资源决定理论和制度因素影响论(李维安、李宝权,2003)。国内有关跨国公司产权的研究也不是很多,中国学术期刊网鲜有此类文章,目前公认的两大权威文摘刊物《新华文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也没有转载这类文章,至少可以说明跨国公司产权题目还没有受到太多的重视。
  我们以为,研究跨国公司产权形态和结构,应该从现实中的跨国公司既定的产权状况出发进行研究。跨国公司一般是母国的企业团体(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海外进行投资,建立的海外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假如是团体公司直接投资的,它在考虑国外投资等决策时必然是从团体的整体利益出发的。假如是子公司投资的,由于子公司为团体公司所控股,子公司董事会里的大部分席位被团体公司所占据,因此,在决策时很大程度上也受团体公司的影响和制约,并服从企业团体的整体利益。另外,现今跨国公司很多子公司也早已成为企业团体。如韩国三星团体下属子公司三星电子就已经成为韩国超大型企业团体,并且稳定地进进了《财富》世界500强。因此,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应看作是子公司与母国的企业团体的关系,跨国公司***关系要更多地考虑子公司与企业团体的关系。图1是跨国公司关系图。假如不考虑国界的题目,此图所示完全可以看成是团体公司与子公司系列A、B、C、D、E、F的关系,整个图就成了企业团体关系图。但假如考虑国界因素,此图就分解为国内企业团体(虚线部分)与国外子公司系列的关系。图中比较直观地显示出企业团体同跨国公司的关系。跨国公司实际上是把企业团体的产权关系延伸到国外。国外子公司基本上是与国内母公司保持单线联系,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并不紧密。这种关系只是表明跨国公司在国外投资尚处于低级或成长阶段,成熟阶段的跨国公司国外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关系会发生一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