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丧失的法律救济

时间:2021-04-23 09:34:49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丧失的法律救济

内容摘要: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和保持良性运营的基础。新公司法授权公司参与方缔结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任何合约,以解决股权继续题目。但在现实生活中,股东很少通过章程安排股权继续题目。公司的人合性因一些不受公司欢迎的人的加进而遭到破坏。笔者以为解决的途径是:在公司未陷进僵局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恢复公司的人合性;而在公司陷进僵局时,强制解散公司。
  关键词:股权继续 公司章程 人合性
  
  按照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据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资本或资产状况如何,而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无穷公司为典型的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是指以公司资本和资产条件作为其信用基础的公司。这种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依靠的不是股东个人的信用情况如何,而是公司本身资本和资产是否雄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信用基础兼具个人信用及公司资本和资产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质又有资合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即是人合兼资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和意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
  人合性,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之间,存在着某种个人关系,这种关系很像合伙成员之间的那种相互关系。表现在法律规则上,人合性具有以下特点:
  1.股东人数的最高限额。在各国公司法中,对其他种类的公司,只规定股东的最低人数,而无最高人数限制,但对有限责任公司,大多规定了最高人数的限制。如韩国公司法第26条规定,股东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法国《商事公司法》第3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有些国家公司法虽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上限人数,如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但在实践中,这些国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仍然是有限的。
  2.禁止公然召募。公然召募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和不特定的任何人召募资本。公然召募是开放性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有的权利,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公然召募资本。
  3.股权转让限制。各国普遍限制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如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7条规定,只有在经公司承认时,才可以让予部分出资额,并且此项承认需采取书面形式。
  4.股东之间关系更多靠内部契约进行约束。组织机构的设置往往根据公司章程来选择是否设立及如何设立,在治理上与合伙比较相似。
  5.所有权与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股东既治理着公司又承担着投资的风险,资本与劳动结合较为紧密。这固然使公司丧失了专业化运作的上风,但却是每一位股东更有可能本着既有利于公司又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行事。
  (二)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意义
  1.人合性是公司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有限责任公司是德国法学家聪明凝聚的产物。设立这种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凝集功能和无穷公司的职员凝聚功能结合起来,创设一种既具有强大融资功能,又能最大限度发挥投资人参与公司经营积极性的公司制度。为此,法律规定,不出资的人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假如一个人仅有资金可出,而与其他出资人不存在任何信赖关系,也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共同出资人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才有可能树立起公司良好的贸易形象,进而才有可能成为人们信赖的从事交易活动的对象。资本的联合和股东间良好的信赖关系是公司两个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
  2.人合性是公司得以良性运营的基础。股东间良好的信赖关系,不仅是公司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也是公司得以良性运营的基础。这是由于,股东在设立公司之初,基于彼此之间的信赖,对很多事情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即使有规定,也布满了***色彩。这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天性。这一天性使得公司在决定很多议题时不是通过严密的制度规制,而是通过彼此的谅解和妥协。因此,一旦公司丧失了人合性,公司往往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从司法实践看,很多公司的解散和纠纷都起因于人合性的破裂。各国公司法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这一特点,纷纷扩至公司的自治范围,答应公司参与方缔结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任何合约。股权继续即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