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税负现状及对策

时间:2020-10-16 18:44:10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非公有制企业税负现状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虽不断改革,但总体而言,现行的财税政策仍然偏重于“重税”,税费负担过重已同融资困难等题目一起,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公道的税收不但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也可促进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拉动我国经济的增长。因此,继续进行税收制度改革,减轻非公有制企业税负,利国利民。本文对当前我国非公企业的税负现状及对策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非公企业 税负 对策
  
  最近福布斯杂志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显示,中国大陆排名全球税负痛苦指数第二。全国工商联近期关于“非公经济36条”落实情况的问卷调查也显示,税费负担已成为影响非公企业发展的主要题目之一。要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公道减轻其税费负担。
  
  一、非公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的主要表现
  
  1.法律规定的税种过多、税率过高,导致企业的税收负担过重
  (1)非公企业所要负担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等,税种过多导致负担重。
  (2)在几大税种中,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与营业税方面,存在税率较高、重复征税等题目。
  (3)在税收优惠方面,手段单一,力度不够。
  2.税外收费多
  1/3的税,2/3的费,“费大于税”。除各种税外,企业还要负担各种基金和用度。例如,2007年,民建苏州市委会曾做过一个题为《非公有制企业的税费负担状况及分析》的报告。报告表明,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的仅由地方税务局代征的基金和用度就多达12项。
  3.税收政策执行时的随意性大
  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级次不高,大多数税种是依据行政法规开征的,而且几乎所有税种都是小条例(法律)、大细则,同时变动过快,稳定性不强,透明度不高。减免税规定更是如此,人为因素多,随意性大,不能很好保证税收的法律性。
  
  二、要解决非公企业税收不公道、税费负担重题目,应该改革和完善相关税收制度
  
  1.加强税收立法,严格税收执法
  应遵循税收法定原则,有关税收构成要件应该在法律上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解决税法的立法层次低、效力差,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各单行税法相互之间协调性差;行政法规越权,立法程序不规范等题目。
  在国家制定严密、科学、易于操纵的执法程序、保证税收执法的规范化和效率化、建立起公道、有效的税收执法体系的条件下,税务执法职员应按照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严格执行税法。   2.改革和完善所得税制度
  首先,真正同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在形式上基本实现了这一点,但是由于外资企业适用优惠税率过渡期较长(到2012年才达到25%),及各种隐性因素的存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还是会存在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建立同一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时,应加大对非公企业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
  其次,降低所得税税率,实行逾额累进制度。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发达国家的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5%左右,而我国即使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基本税率也保持在了25%的高水平,名义税率过高,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也不利于吸引投资者投资创办新的企业。可以考虑适当调低税率,并设置多档优惠税率,实行逾额累进制度,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将所得税纳税人缩小到公司制企业,抑或与个人所得税一体化设计,以解决企业所得税和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双重征税题目。
  3.进一步促进增值税转型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尽快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进增值税征收范围,将之与营业税部分税目进行合并,消除重复征税。在我国,这项改革涉及到的最为敏感的题目,是中心地方如何分税,改革会涉及机制题目,机构题目、财政体制改革题目,改革难度很大。但为全局和长远利益着想,应尽快出台能公道协调中心和地方利益的改革方案,完成增值税全面转型,真正做到全覆盖、全链条、全抵扣,实现税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