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的伦理问题及原则

时间:2018-04-20 我要投稿

  摘要:2001年发生在猫扑网上的“微软陈自瑶事件”,通常被认为是“人肉搜索”的产生。该现象产生以来一直饱受争议,也出现许多社会伦理问题。文章从“人肉搜索”的现象分析开始,通过探讨人肉搜索的涵义及其基本特征,人肉搜索的具体类型进行归纳与分析,提出目前“人肉搜索”所产生的伦理问题,并结合具体问题探讨“人肉搜索”应当遵守的伦理原则。

  关键词:人肉搜索 伦理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从2001年诞生至今,“人肉搜索”这一网络行为一直饱受争议。“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现象,它在现实社会与网络中所产生的影响不可忽视,它伸张过正义,为弱势群体带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希望,在网络社会中给弱势群体开辟了一条新的救济途径,同时它也侵犯过他人的隐私和名誉,给他人的现实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一、“人肉搜索”的涵义及其类型。

  2001年,有网民在猫扑网上贴出一张美女照片,并声称该女子是自己的女朋友。可是,立即就有明眼人指出,此照片女主人的真实身份是微软公司的女代言人陈自瑶,并贴出了她的大部分个人资料。自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肉搜索”诞生了。“人肉搜索”这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名词,通过“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张殊凡事件”,以及在08年轰动一时的“猥琐门”等一连串的事件,逐渐被人了解并引起社会多方的关注。

  (一)“人肉搜索”的涵义与特征。

  所谓“人肉搜索”,就是把现实社会中搜寻信息的传统方式与现代网络搜索技术相结合,按照“提问———搜索———答案”的过程进行的信息搜寻活动。具体说来,其过程是搜索发起者在网络上提出需要搜索的事项(问题),搜索参与者在网络和现实社会中寻找相关信息,并将其搜寻到的信息上传,彼此共享信息,最终汇总成为搜索发起者所需要了解的信息(问题答案)。可见,“人肉搜索”是把现实社会中的“人找人”式的传统信息搜索方式和当前的网络搜索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其既具备人找人方式的信息准确性强的优点,又吸收了网络搜索范围大、信息更新迅速的特点。正是由于“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事件的真相,还可以在网络上获取到用传统网络搜索无法触及到的领域中的信息。海外媒体对“人肉搜索”的直接描述是一个新造的短语“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从其定义中,可以看出“人肉搜索”具备以下特征:

  1.参与主体具有广泛性。

  “人肉搜索”通过互联网作为平台,将传统的现实生活中的人找人方式发展到网民广泛参与的找人方式,使其参与主体的范围扩大,帮助搜索的主体不再仅仅局限在现实生活中的家人或朋友,而是通过互联网可以扩展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无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无论说何种语言,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到人肉搜索当中,成为“人肉搜索”的主体。由于网民来自五湖四海,不同阶层和知识背景的广大网民共同搜索答疑,使得问题被解答的几率大大增加。

  2.信息汇集速度快。

  “人肉搜索”集合了网民的力量,搜索的信息内容既广泛又具有针对性,针对具体事件或某一方面信息发起的搜索,往往在很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回复信息。在著名的“女子虐猫”事件中,仅以6天时间,虐猫视频中的3个嫌疑人就被锁定,随后当事人的相关信息被陆续公布。信息内容收集之全面性和更新速度之快都体现“人肉搜索”的极大威力。

  3.信息传播渠道便捷。

  据《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底,中国的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较2008年增长28·9%,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从22·6%提升到28·9%,互联网普及率在稳步上升。而宽带网民规模则达到了3·46亿,占整体网民的90·1%,年增长7598万用户。中国手机网民呈现迅速增长态势。截至2009年12月底,手机网民规模2·33亿,占网民总体的60·8%。[1]随着网络平台的发展,网络和搜索引擎的广泛应用,使“人肉搜索”的传播渠道体现出极大的便捷、迅速且高效。

  4.社会效果正负两面性。

  “人肉搜索”过程使个人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颠覆了网络的匿名性特点。一方面使社会不规范现象公诸于众,能够唤起社会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压力之下,从而起到强制社会规范的作用。另一方面,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世界被最大化公开,其隐私权和生活遭受极大的侵害,这就使“人肉搜索”背上了侵害个人权利的罪名。

  (二)“人肉搜索”现象的类型。

  到目前为止,虽然发生的“人肉搜索”事件众多,但如果从事件的动机与结果两方面来考虑,可以把“人肉搜索”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动机正义结果正义型。

  这种类型是网民针对社会或网络中发生的不道德甚至极端不道德(违法犯罪)现象,通过发起“人肉搜索”的方式获得更多具有相同正义感的网民们的支持,共同搜集该现象的相关证据或信息,最终起到打击和遏制不道德和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这种“人肉搜索”的类型充分体现了“人肉搜索”在维护社会公德和进行民主监督中的优势,对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帮助其寻求司法救济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也是打击腐朽的有效工具。“虐猫事件”、“华南虎事件”、“天价理发事件”和“猥琐门”等“人肉搜索”事件都是该类型的典型。从伦理学理论角度来看,应该说这种类型不存在社会伦理问题。

  2.动机正义结果非正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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