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生就业难的对策分析

时间:2020-10-07 15:41:19 其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女硕士生就业难的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很多女硕士生在毕业求职过程中都会和性别歧视“致命邂逅”,从社会、学校、女硕士生三个角度分析了女研究生就业难的原因,并针对产生的不利因素提出了必须给予这个弱势群体以强势关怀。

关键词:女硕士生;弱势原因;强势关怀
  
  1 导致女硕士生成为就业弱势的原因
  
  1.1 从社会角度分析
  1.1.1 社会文化偏见观念的存在
  我国封建社会形成的“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虽然中国已经进入了21世纪,但是传统性别刻板印象仍在继续复制着人们的价值去向。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女硕士生处于两难境地,形成双重人格,一方面诅咒传统,一方面常常不自觉地充当传统的卫道士,如不善于宣传自己,成为不择不扣的“书呆子”。角色期待对男女的不同,使女性在事业和家庭间陷入两难。
  1.1.2 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社会需求与高校人才供给之间的矛盾在社会劳动力供需大体平衡的条件下,如果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适合社会对其只是层次和专业能力的要求,则高校硕士生理应适销对路,为社会各相应岗位所欢迎。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模式与社会需要在许多方面不相匹配,高校在专业设置和教学理念上未能有效地围绕市场来进行调适,没有找好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与市场的结合点,导致了就业市场与实际需求的偏离,产生了社会需求与高校人才供给的供需矛盾。
  1.1.3 用人单位的效益优先观念
  在市场经济时代,用人单位更加注重自身的经济效益,在用人问题上同样追求“少投入、多产出”,并且还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不注重人力资本的长期投资,只顾追求眼前利益。而女硕士生就业时正值婚育年龄,无形增加了单位的用人成本,难免会使用人单位承担比雇用男性毕业生要多的成本。因此,许多单位不愿意录用女性毕业生。
  1.1.4 保障女性就业政策不健全
  对于保障女性就业,我国的《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规定。《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妇女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然而在实际求职中,面对用人单位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由于这些法律条文原则性太强,在法律实践中可操作性较低,对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1.2 从学校角度分析
  1.2.1 硕士生扩招带来的'就业压力
  研究生扩招趋势的形成,更好地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技术不断进步背景下社会各方面对研究生人才的需求。但是,硕士生教育规模在短时间内以如此高的增长率迅速膨胀,势必引发数量与质量的矛盾。据笔者从所在学校了解,在经济、法律、心理、教育系等热门专业,一位导师指导十多位硕士生是比较常见的。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和精力都十分有限,硕士生的科研水平和应用能力自然也无法保证。
  1.2.2 学校就业指导环节薄弱
  许多高校硕士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很少得到就业指导部门对其职业能力、职业倾向、职业适应性的科学测量,既未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又没有准确地评价自身的优劣,更没有一个准确的求职标准。另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没有很好地对女硕士生就业进行技巧、心理、素质上的培养,在维护女硕士生自身利益方面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这些都构成了女硕士生就业难的隐形因素。
  
  1.3 从女硕士生自身分析
  1.3.1 女性生理的弱势
  女硕士生毕业年龄一般在23—28岁之间,所面临婚姻、生育和哺乳的问题比大学生紧迫。另外女性在生育情形下,应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样用人单位就会考虑招收女硕士生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再者女硕士生就业面临年龄和身体形象要求。很多就业单位或明或暗的要求一些年轻、漂亮、苗条的女生。这会使一些女生过分关注自己的外貌,缺乏精力发挥自己的内在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