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及问题

时间:2020-10-06 13:25:46 其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探析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及问题

摘要:1993年,我国公布了林业植物检疫领域的第一项国家标准《林木引种》和第一项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拉开了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的序幕。随后,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在标准制修订、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文论述了我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关键词:林业 检疫 问题


0 引言
林业植物检疫(原称森林植物检疫)是指依照植物检疫法规采取的控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是保证林业发展的基础性活动,是林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对促进我国林业的又快又好发展,规范我国社会、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作用及其重要性及作用
1.1 可补充植物检疫法规的内容,推动林业有害生物依法治理的进程。标准是国家法律法规在技术上的补充,林业植物检疫标准是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通过林业植物检疫标准的制定,特别是一些强制性标准的制定。
1.2 可有力地补充《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在技术上的有关规定,并对强化植物检疫检验技术和除害处理技术、加强检疫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可加快林业植物检疫技术成果的转化,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科学防控的水平。标准不能迁就或满足于落后的生产水平。在植物检疫标准制修订过程中,通过吸纳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和新经验,并随着标准的发布实施,成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纽带和桥梁,对加快成果转化、提高林业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科学防控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1.3 可提高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效率,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标准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重复性。在生产实践中,标准化就是要对重复发生的事物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劳动消耗,这对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1.4 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特殊性。林业植物检疫是融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工作,具有工作程序复杂、内容繁多、技术性和规范性要求高、涉及面广、社会责任大等特点,是我国控制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工作。国际化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一个国家保护本国产业,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直接取决于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和精密程度。
2 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2.1 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林业植物检疫体系框架已初见端倪。截止2007年4月,我国已制定并公布的林业植物检疫方面的标准共4项(包括正在修订的`标准1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项。这些标准涉及了林业植物检疫领域的检疫检验技术、除害处理、检疫性有害生物根除、检疫管理等多个方面,林业植物检疫标准体系框架已现雏形。建立了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机构。2005年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林业植物检疫分委会)正式成立。这是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从此有了自己的组织机构。这是从事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工作的组织,负责全国植物检疫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2.2 我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起步晚,标准数量少。我国林业标准化工作开始于1952年,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直到1993年才起步,在随后的13年中,工作基本处于时断时续状态。仅于1999年公布了第三项国家标准《林木种子检验规程》,2006年公布了第四项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包装材料处理和管理》。林业植物检疫标准化工作起步晚,工作不连续,公布标准数量少,直接影响了我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开展。新标准制定滞后,已制定标准不能及时公布。我国加入WTO后,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我国的新标准制定滞后,绝大多数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疫技术标准仍未制定,基础性、管理性等方面的标准更是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