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唐入宋都城立体空间的扩展-由周景起楼引起的话题并兼论都市

时间:2020-10-06 13:53:34 其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由唐入宋都城立体空间的扩展-由周景起楼引起的话题并兼论都市

内容 提要:唐朝规定京城民居商用都不得起楼,这体现了坊市制度的严密性。随着城市商品 经济 的 发展 ,流动人口的增加,封闭式的坊市制度和原有的空间结构逐渐被突破。这种突破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立体空间的扩展,表现在民居和商用打破不得起楼阁的规定,尤其是商用起楼,使都城具有了更大的容纳量和吞吐量,也具有更大的弹性。本文重点探讨了唐长安和北宋东京在立体空间扩展过程中的变化和特点。

关键词:唐宋都城流动人口


由唐入宋城市变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都市空间的扩展。空间的扩展无疑增强了都市的吸纳力,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空间的扩展至少具有三维(向)性:一是外延的扩展,以城关为中心或枢纽,以城内主要大街通过城关连接城外的重要官道,使都市的实际区域逐渐向城外扩展,即形成“大都市”(不以城墙为界限);二是城内封闭式的坊市制度的突破,主要表现为“打墙侵街”、“接檐造舍”等,这是不改变城内空间的情况下,扩大现有平面空间的利用率,增大城内的弹性和流通性,属于内涵的扩展;三是立体空间的扩展,即在占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楼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以增加商用和民用宅舍使用空间。外延的扩展和坊市制度的突破,学者们已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但立体空间的扩展在唐宋城市变革进程中的轨迹以及所起的作用,也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一、唐代都城民用和商用起楼的限制和反限制

(一)民用住宅起楼的限制与反限制
唐朝长安城是在隋大兴城基础上严格规划的都城,按规定京城民居商用都不得起楼,体现了坊市制度的严密性。但上述规定越来越不适应官民生活和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高宗时期,河间王李孝恭子李晦“私第有楼,下临酒肆,其人尝候晦言曰:‘微贱之人,虽则礼所不及,然家有长幼,不欲外人窥之。家迫明公之楼,出入非便,请从此辞。’晦即日毁其楼。①”李晦拆楼并不仅仅因为为人谦和谨慎,而是有明文规定民宅不得起楼,以免“临视人家”,造成不便,所以不得不拆。
权贵宅第违制建造从武则天以后更为严重。“武后已后,王侯妃主京城第宅,日加崇丽”②,如长宁公主、安乐公主“竞起第舍,以侈丽相高,拟于宫掖,而精巧过之”③。长宁公主下嫁杨慎交时“造第东都,使杨务廉营总。第成,府财几竭,乃擢务廉将作大匠。又取西京高士廉第、左金吾卫故营合为宅,右属都城,左俯大道,作三重楼以冯观,筑山浚池。帝及后数临幸,置酒赋诗”④。一些权臣也肆无忌惮,如许敬宗“营第舍华僭,至造连楼,使诸妓走马其上,纵酒奏乐自娱”⑤,杨国忠“构连甲第,土木被绨绣,栋宇之盛,两都莫比”①,元载“城中开南北二甲第,市宇宏丽,冠绝当时”②,这其中长宁公主所筑“三重楼”和许敬宗造“连楼”,是明确起楼的记载,其他第舍是否起楼不清楚。刘蕡曾上书云:“臣前所谓‘百工淫巧,由制度不立’者,臣请以官位禄秩,制其器用车服。禁人金银珠玉锦绣雕楼不蓄于私室,则无荡心之巧矣。”③可见私室起楼禁而不止。
唐文宗太和六年(公元832年)六月敕:“详度诸司制度条件等,……有奏:……其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近者或有不守敕文,因循制造,自今以后,伏请禁断。”④可知士庶公私第宅起楼阁依敕当被“禁断”。但如没有人阻止,李晦的楼也就继续存在下去了。可以想见,权贵起楼应不是个别现象。
权贵的追求奢侈,竞相起阁雕楼,对都市的发展从整体空间上看,所起的作用更多的是负面的,这些负面作用到北宋以后就看的更清楚了。
五代后唐时,“庄宗常择高楼避暑,皆不称旨。宦官曰:‘今大内楼观,不及旧时长安卿相之家,旧日大明、兴庆两宫,楼观百数,皆雕楹画栱,干云蔽日,今官家纳凉无可御者’”⑤。可知旧时长安卿相之家所起楼已颇为壮观。

(二)商用建筑起楼的禁令与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