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MPA专业学位的特点,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论文写作的要求和规定。
一、论文撰写前提
获得正式学籍的MPA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经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即可进入论文选题、开题和写作阶段。
二、论文的选题和开题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是衡量MPA学员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的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问题应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已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学科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高层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工作的能力。MPA学员参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写作的时间,一般应不少于半学年。
MPA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紧密结合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尤其是结合公共管理领域的具体单位、行业、区域的实际公共管理问题。MPA学位论文不排斥学术性的理论探讨和研究,但更鼓励和提倡应用性的研究。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理论探讨、专题研究,也可以是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选题确定必须和指导教师商量,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和签字后,方可进入开题。 论文选题确定以后,必须写出详细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该包括比较详细的文献综述,写作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内容提纲,写作进度以及参考文献。开题报告经过导师组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写作阶段。
三、学位论文的写作
MPA学位论文写作必须是在导师组指导下,由学员独立撰写和完成。论文字数30000字左右。论文撰写格式要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的统一规定。论文必须规范,所引材料必须注明出处。如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则取消答辩资格。
四、学位论文的一般格式
MPA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部分组成,依次为:论文题目和封面、声明、内容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目录、前言、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附录、后记、致谢等。
1.论文题目和封面:论文题目是整个学位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应准确概括整篇论文的核心内容,要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一般应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MPA学员使用一张白纸(A4,用三号宋体打印出学位论文中、英文题目、作者姓名(中、英文各占一行)。学位论文的封面由MPA教育中心统一印制)。
2.扉页(见附件2):扉页中自学位论文题目向下各项均需填写。指导教师必须标明职称。
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见附件3,附件4):对论文内容涉及他人知识产权和对本论文知识产权归属的声明,需MPA学员和指导教师本人签字。
4.论文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应简明说明论文的目的、内容、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并突出论文的创新点。力求语言精炼、准确,摘要不宜超过1000字。英文摘要可在中文摘要的基础上缩写,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要符合英语语法,语句通顺,文字流畅。中、英文摘要结尾处应加“关键词”(3-5个),中文关键词应尽可能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到的规范词,以便检索。 论文摘要标题用宋体三号,中文摘要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体,英文摘要正文字体为Time New Roman小四号。
5.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读者阅读论文的指南。目录中必须标明页码,目录页不加页号。各章、节标题应简明扼要,并标注始页号(标注到二级标题),字体为宋体小四号。(章为一级标题,节为二级标题)。目录标题和正文标题要严格一致。
6.前言(或引言、导论或绪论):前言并非必要。一般是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7.正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学科专业的特点不同,选题的情况各异,允许论文有不同的写作方式,但必须符合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循本学科的学术规范。论文的结论要明确、完整、准确,认真总结作者的新成果与新见解。应严格区分本人的研究成果与导师及其他人的科研成果的界限。
当注释部分为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版次、页码。
当注释部分为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年、期号、页码。
正文部分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8.附录:附录是正文主体的补充,对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可列入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于冗长的公式推导、复杂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此项并非要项。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9.参考文献。学位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与论文有密切关系的重要文献,无关的一律不得列入。其中应有一定的外文文献。文献排序按照作者姓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1)连续出版物:[编号]作者、文题、刊名、年、期号;
(2)专、译著:[编号]作者(译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版次;
(3)论文集:[编号]作者、文集名、编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
(4)学位论文:[编号]作者、文题、学位论文级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年度。
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10.后记:主要是作者的致谢词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一般限一页;此项非必要项,由导师和本人决定是否需要。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学位论文写作应注意的其他问题见附件1。
五、学位论文的印刷与提交要求
1.论文印刷方面的要求
(1)论文的字体、字号
大标题(如论文题目) 黑体三号
一级标题(章) 黑体小三号
二级标题(节) 黑体四号
三级标题 黑体小四号
正文及参考文献 宋体小四号
(2)行间距一律取“固定行间距22pt”。
(3)打印规格
必须使用A4纸张,页边距为:上下2.80厘米,左右3.17厘米。
2.论文提交的要求
(1)提交论文时,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导师同意论文打印单》(见附件
5)。打印单的内容应逐项填写完全;由导师本人对学生的学位论文审定后签字确认,并填注日期。
(2)学位论文定稿后,按照:论文题目页、扉页、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包括前言等)、参考文献、后记的顺序,拷贝在一个WORD文件名下(不必考虑页码),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将电子版交给MPA教育中心。
所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是印刷学位论文的蓝本,印刷完成的学位论文与电子版终稿完全一致。
六、学位论文答辩
MPA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并签字后,方可进入答辩阶段。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3名专家组成,学位申请者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由指导教师会同学科组提出,经专业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及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将根据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方为通过。对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必须做出是否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予以答辩的决议。
七、答辩时间安排
中央财经大学MPA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4月下旬。答辩的学生必须提前一个月将修改定稿的论文提交到MPA教育中心。具体程序由MPA教育中心教务秘书安排。
八、学位授予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例授予。